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845-72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关工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关工委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0100000
红河州关工委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关工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红河州关工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关工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以青少年为工作对象,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发动有关专家、学者和全社会广泛参与,以培养青少年成为“四有”新人为主要工作目标;以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为核心;充分发挥配合补充、牵线拱桥和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党政工作大局,服务中心,拓宽领域,突出特色,全面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关工委领导班子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等组成,人员均为离退休老同志。州关工委下设思想政治教育委员会、法制教育维权委员会、科技活动委员会、身心健康文体委员会、社会联络委员会和办公室。五个委员会均由离退休老同志组成,没有在职人员编制。办公室由在职人员组成,有编制4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1、开展党史国史教育。结合“中华魂”主题教育,开展读书活动,对青少年进行“两史”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引导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力量。2、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有效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对触刑未成年人给予热情帮教,使他们走上人生正轨。3、在农村,一是开展“讲政治、育新人、学科技、奔小康”示范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二是围绕脱贫攻坚,组织老科技人员开展农村青年实用技术培训,引导农村青年创业就业;三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广泛开展助困、助学、助医、助残、助孤活动;四是净化农村社会环境,推动农村青少年健康成长。4、开展小发明小创造活动,从小培养青少年的科技意识和科技创新动手能力。5、加强基层关工委建设。总结推广创建基层“五好”关工委先进典型经验,巩固创建成果,抓好薄弱环节,扩大创建基层“五好”关工委覆盖面。抓好学习型、调研型、创新型、服务型关工委建设,坚持服务青少年正确方向,提升服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均为行政编制。在职实有4人,均为财政全供养。
无离退休人员。
无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3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3.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3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38万元(本级财力103.3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3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8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支出分别列“201(类)—3601(款)”支出56.98万元,主要反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工伤生育保险、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行政基础公用经费、行政绩效公用经费的支出;“208(类)—0505(款)”支出6.5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221(类)—0201(款)”支出3.9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201(类)—3699(款)”支出36万元,其中:加强边疆及内地贫困县乡镇关工委组织建设经费6万元;关工委专项经费3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组支出10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8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分别列“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6.38万元,“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津贴补贴)26.13万元,“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36万元,“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0万元,“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3万元,“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3.90万元;“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 15.40万元,“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0.20万元,“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06万元,“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0.12万元,“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0.29万元,“3020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00万元,“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00万元,“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 0.44万元,“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58万元,“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7.00万元,“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2.39万元,“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 0.74万元,“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8.56万元,“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万元;“39999其他支出—其他支出”6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6万元,用于加强边疆及内地贫困县乡镇关工委组织建设。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加强边疆及内地贫困县乡镇关工委组织建设项目经费6万元,其中:泸西县1.00万元、屏边县1.00万元、元阳县1.00万元、红河县1.00万元、金平县1.00万元、绿春县1.0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3.3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0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6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3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5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关工委2019年部门收入增加2.26万元,原因是基本收入增加1.21万元,项目收入增加1.05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1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5万元,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1.05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州关工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相同。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州关工委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2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同。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州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5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基本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方法,细化绩效指标,认真细致做好本部门预算资金绩效工作。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关工委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30万元。产出指标,指标值:动员组织“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法制维权、身心健康等工作。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关工委职能作用。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为加强边疆及内地贫困县乡镇关工委组织建设经费,具体是:泸西县1.00万元、屏边县1.00万元、元阳县1.00万元、红河县1.00万元、金平县1.00万元、绿春县1.00万元。绩效目标是给予该6县适当的经费支持,加强基层关工委建设,总结推广创建基层“五好”关工委先进典型经验,巩固创建成果,抓好薄弱环节,扩大创建基层“五好”关工委覆盖面。抓好学习型、调研型、创新型、服务型关工委建设,坚持服务青少年正确方向,提升服务水平。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州关工委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