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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843-68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400000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三是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四是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五是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是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七是依法加强会产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设有主席1名(兼总商会会长),副主席10名(其中常务副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2名,兼职副主席7名),副会长16名(其中专职副会长3名,兼职副会长13名),秘书长1名,常委54名,执委143名,党组设有书记1名,党组成员4名。机关共设3室、4科,即:办公室、会员管理科、经济联络科、宣传教育科、调研室、社会扶贫办公室、法律维权科。到目前为止,全州共有县市级工商联组织14个,工商联会员6556名,红河州有商会组织213个,其中,乡镇商会109个,行业商会77个,异地商会18个,街道商会2个,私营企业协会1各,园区商会2个,个体劳动者协会1个,其他3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全州工商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红河州发展提出的“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四个新要求,红河州实施“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及“13611”工作思路,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作出新贡献。 

  1.紧紧围绕“两个健康”主题,服务大局,推进红河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红河州工商联作为州委、州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要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努力增强工商联的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推动工商联事业不断创新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党委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着力推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6个方面政策举措的落实,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使民营经济成为推动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以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将党的十九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学习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和参加省工商联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发展信心,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加强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养。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微信公众平台,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协助党和政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3.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突出重点做好参政议政工作。 

  发挥好工商联作为州政协组成单位的作用,履行好工商联参政议政职能。按照省工商联工作安排,围绕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加强专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调研成果转化为提案、专报的质量。充分发挥州工商联界政协委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执行好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发挥好参政议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围绕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明确重点调研课题,向州委、州政府提出对工商联界有价值的高质量建议。收集年度优秀调研报告,组织参加好省联一年一度优秀调研成果的评选工作。依托县市工商联和填报的民营企业,完成好每季度民营企业调查系统问卷工作。 

  4.搭建服务平台,全方位服务全州民营经济发展。 

  争取州委州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协调沟通,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做好沪滇企业对接跟踪服务工作,帮助我红河州企业的名、特、优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发挥工商联作为政府助手的积极作用,在开展贷免扶补、“两个十万”、劳动密集型等小微企业培育工程中,加强与州人社局、州工信委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县市工商联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全面完成下达指标。深入基层指导“贷免扶补”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认真抓好2015-2018年的7700个创业户的还款跟踪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每月还款任务数不低于98%还款率,力争还款率达99%以上; 

  5.大力推进组织建设,提升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 

  在巩固“一个设立、五个有”基础上,持之以恒的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切实发挥县级工商联作用。组织开展“四好”商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对商会工作的指导、引导和服务,激发商会活力。对部分代表性不强、履行工商联职能不够的成员进行调整,吸收一批守法经营、行业影响力强、热心工商联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新兴产业带头人和青年企业进入执委会。进一步明确企业家副主席和商会副会长在政治素质、行业示范、履职尽责、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切实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执常委、会员履职情况的管理考核力度,切实提高会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青年企业家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努力提升他们的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关注他们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为青年企业家健康成长创造条件。结合当前形势任务,组织好州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学习交流会,办好常委会议、执委会议,搭建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共同合作发展的平台。 

  6.深化商会改革,激发全州商会组织的发展动力。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商会改革,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商(协)会组织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 

  7.加强投诉中心建设,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与公检法司等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合作,努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通过解决实际困难,扩大民营投诉中心的影响力和工商联娘家人的凝聚力。加大“法律三进”宣传活动范围和培训工作力度,通过普法宣传、维权案例等,提高民营企业的尊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增强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让法治观念深入商会企业。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州级商会人民调解室工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引导非公企业和调解员发挥特有专长优势,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8.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组织开展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完善促进扶贫项目取得实效的措施,探索推动设立扶贫产业发展基金。认真落实“万企帮万村” 精准扶贫行动台账管理,切实抓好台账管理工作,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民营企业在精准扶贫中的贡献。履行脱贫攻坚责任,稳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实现如期脱贫计划。开展光彩事业边疆行活动。继续推进光彩事业边疆行的项目落地工作,着力在产业扶贫项目上提质增效。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村企共建,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召开“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进一步组织引导全州民营企业、商协会持续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聚力脱贫攻坚,履行社会责任,为红河州打好脱贫攻坚战贡献智慧和力量。 

  9.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全面加强红河州工商联系统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按照年初与州委州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切实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注重总结提升,打造工作品牌。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商联干部队伍,建设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工商联和商会组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1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8.8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1.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2.54万元,上年结转38.8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2.54万元(本级财力432.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32.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3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54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128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为312.88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2012899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我会2019年日常工作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3.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数为13.17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退休职工退休费支出记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4.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预算数为36.56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为21.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2.5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84.54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州工商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384.54万元。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07.11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246.7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8.39万元、住房公积金21.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87%;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064.49万元(其中:办公经费39.44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7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2.94万元(其中:离退休费12.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6%; 

  2.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州工商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万元,全部为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其中:办公经费18.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1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32.5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432.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46.54万元,增长率为12.06%。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32.5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3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54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46.54万元,增长率为12.06%。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红河州工商联部门预算总收入为432.54万元,比上年增加46.54万元。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提高,使预算总收入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红河州工商联部门预算总支出为432.54万元,比上年增加4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8.54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万元。 

  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提高,州委州政府提高机关运行公用经费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48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 

  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为:州级财政压缩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工商联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8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会“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我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大力缩减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州工商联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2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同,因公出国(境)预算数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州工商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我会公务用车已全部划拨公务用车平台,我会已无公务用车,并且也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河州工商联公务接待费预算数6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是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我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大力缩减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工商联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5项,预算总额14.7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基本支出,数量5项,金额14.7,购买方式为其他采购方式,承接主体有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购买服务的具体内容有:非公经济法律维权服务咨询费0.7万元、会议费3万元、购买软件、信息系统维护等邮电费2万元、公务用车平台公务用车使用费7万元、印刷费2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河州工商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1.严格按照州财政局要求优化年度预算资金结构,压减专项经费。2.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大力缩减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工商联国有资产总额88.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90万元,固定资产42.2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2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红河州工商联预算项目为州工商联专项经费,该项目绩效评审的总分值为74.9分。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工商联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48万元,其中: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安排48万元。具体指标: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办公设备购置数量,指标值≥5台;2.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项目经费使用按照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执行的资金使用率,指标值≥95%,3.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完成2019年工作计划项目资金在本年使用完成并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使用项目资金,指标值100%,4.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服务非公企业满意度评分,指标值≥90分;5.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保证当年工作计划顺利实施并延续实施,指标值100%完成;6.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指标值100%完成。以上目标的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都来自于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红办发〔2018〕24号)、红河州工商联2019年工作计划和红河州工商联职能职责。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400111 

附件【302_201903131033382019031508270220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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