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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841-00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300000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是全州各族各界妇女在党的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能是:团结和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引导全州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州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条例、规划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推进全州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各界妇女联谊,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妇女的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促进边疆繁荣与稳定;负责指导基层妇联各项业务的开展;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任务。

  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州妇联,承担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机关内设机构5个部室,即:办公室、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宣传部、组织联络部。

  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州妇联,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州妇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全州妇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利用妇联系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和“妇女之家”“爱心传播站”“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等宣传阵地,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到广大妇女群众中。二是推进“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妇女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加的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跟党走。三是推进妇联改革创新不断深入。围绕“建组织、扩队伍、强服务、增活力”的要求,建强妇联组织。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妇联干部培训。四是推进“两纲”“两规”实施。实施州级示范项目、“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项目,开展实施两规第三方评估,委托各领域相关专家针对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展督查和专题调研等,推动落实重难点目标任务。深化“红河州家庭教育扶贫进乡村”活动、“书香飘万家”亲子阅读活动、“最美”系列寻找活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传承和弘扬良好家风家教,教育引导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扩大办实事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五是推进“巾帼脱贫行动”深入开展。从宣传发动、培植产业、示范带动、文明新风、关爱帮扶等推动巾帼脱贫行动,深入开展“万名巾帼示范带头人行动”示范带动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六是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女性”“文明新风家庭”等评选活动,创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开展。七是推进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妇联干部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完善妇联干部管理方式,提升妇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八是推进“网上妇联工作”平台和阵地建设。加强网络新媒体建设,实施妇联上网工程,从网上直接联系到每个妇女群众,直接交流或解决包括法律政策咨询、成长辅导、权益问题投诉、创业就业帮扶、婚姻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等一系列的问题。九是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工程。采取强化培训、提升素质、创业指导、贷款支持“四位一体”措施,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帮女性创业、助女性成功”创业就业工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7%,主要原因为:一是州财政局核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5.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5.5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55万元(本级财力395.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7%,主要原因为:一是州财政局核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5.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55万元,占总支出的72.7%;项目支出108万元,占总支出的27.3%。与上年相比增加7.67%,主要原因为:一是州财政局核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19年预算支出395.55万元,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37万元,占总支出的82.7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19.3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108万元,主要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64%,主要原因为:一是州财政局核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9万元,占总支出的13.3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7.1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支出25.65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6%,主要原因为:单位退休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离退休经费较上年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5.39万元,占总支出3.89%,其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3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6%,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核定2019年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预算支出39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55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具体经济科目分类为:

  2019年预算基本支出287.55万元,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54%,主要原因为州财政局核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具体支出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生育险等工资和福利支出(人员经费)215.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93%;离退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人员经费)26.64万元,占基本支出9.26%;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三公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以及按政策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5.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81%。

  项目支出108万元,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主要原因为州财政局安排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具体支出为:一是推进全州妇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培训、专题研讨等。二是推进“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三八节展演活动。三是推进妇联改革创新不断深入。召开红河州妇联执委会议;创建“州级优秀妇女之家”示范点。四是协调推动“两纲”“两规”实施。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项目;创建州级实施“两规”示范点;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综合研究评估;开展实施“两规”定量指标监测统计;召开妇儿工委全体(扩大)会议;实施关爱帮扶贫困儿童项目;开展“腊月暖冬行动”慰问贫困妇女儿童;开展控辍保学家庭教育公益讲座;通过“家庭教育微学堂”微信公众号推送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婚姻家庭、反家庭暴力妇女沙龙活动,开展心理团辅,深入社区开展妇女维权宣传服务活动,开展律师和法律咨询活动,对贫困妇女、儿童实施临时救助等。五是推进“巾帼脱贫行动”深入开展。六是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推选“最美家庭”“文明新风家庭”活动。七是推进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举办红河州妇女干部培训班。八是推进“网上妇联工作”平台和阵地建设。确保红河妇女网、“红河妇女之声”微信公众号等州妇联网络宣传平台管理服务正常。九是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工程。开展上海红河对口帮扶系列活动。完成州委、州政府各项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各项工作任务等各种妇联专项业务工作支出,如,办公经费、培训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租车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符合财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5.5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95.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7%。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5.5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9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55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7%。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比上年增加28.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7%,主要原因为:一是州财政局核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0.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2.09万元,较上年增加8.3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按政策核定工资和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支出45.46万元,较上年增加11.8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是州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较上年提高。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州财政安排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州妇联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州委、州政府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严格执行《红河州妇联公务接待制度》《红河州妇联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对“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州妇联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2.5万元,比2018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州委、州政府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州妇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因公车改革后单位不再保有公务用车,故无此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州妇联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州委、州政府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严格执行《红河州妇联公务接待制度》《红河州妇联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对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州妇联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13项,预算总额57.1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全部为项目支出,数量13个,金额57.1万元,购买方式为委托、单一来源采购等2种,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企业(机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等3类,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公共财政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州妇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35.26%,增减变化的原因是州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较上年提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州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8〕140号)以及全州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及业务培训等相关要求,我单位积极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部门所有预算资金。结合本部门职责职能及2019年重点工作,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编制了《州妇联2019年度部门履职绩效目标》《州妇联201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批表》,州财政局对我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审分值89分。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对所有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完善绩效评价办法,提高绩效评价质量。一是由州妇联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估工作,并审定绩效评价报告。二是成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小组,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负责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相关绩效评价报告,开展决算分析工作,财会部门编制绩效评价报告,将评价结果报告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反馈给各部室。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优化预算安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州妇联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108万元,其中:州妇联业务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08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等详见附表《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无此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妇联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我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水电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我单位开支的离退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反映我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单位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生育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三公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为州妇联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两纲”是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两规”是指:红河州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红河州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300111

附件【红河州妇女联合会州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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