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833-16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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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3-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具体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单位级别为正科级,现有事业编制为13名,领导职数:正职1名,副职2名。至2018年11月30日止,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实有人数11人,全部在编在岗,其中,副高级岗位4人,中级岗位4人,助理级岗位2人,工勤岗位技师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1)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4年以来,红河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抓紧抓实承包地权属确认工作,13县市党委、政府尽职履责、真抓实干,19个职能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州、县市、乡镇3万余名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开展“赋真权、确实地、准登记、颁铁证”的土地确权政策宣传,动员5万余名参加过农村土地一轮、二轮承包的村组老干部参与,发动了近80万农民配合指认地块四至界限,确权工作有条不紊在红河大地上全面推进。全州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于2018年4月底完成了承包地外业测绘,6月底完成了承包地权属确认,至2018年11月底,全州共调查承包方80.9万户,占二轮承包农户数的99.6%;共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79.3万本,颁证率达98%;实测承包地面积1014.2万亩,占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的280.1%,占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101.3%;确认家庭承包耕地面积1000.3万亩,占二轮承包耕地面积276.3%,占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99.9%;完成数据入库的乡镇104个,占全州总乡镇数的78.8%;经第三方监理机构进行成果质量抽检,各县市承包地块权属正确率均达95%以上;红河州农村土地确权测绘成果符合精度要求,承包合同、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记载信息基本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一致,按时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任务。州确权办组织开展的农户确权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农户对确权过程满意度达97%,对确权结果满意度达98%。2018年10月22日,向省委省政府上报了《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情况报告》(红呈〔2018〕44号),为全省第一家递交报告的州市。目前,已有开远、蒙自、泸西三个县市通过了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库成果汇交。
(2)积极引导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截止到2018年11月底,红河州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为92.3万亩,比2017年年底增长3.7万亩,占农村承包土地面积的25.5%,其中:流转入农户的有40.2万亩、流转入家庭农场3.2万亩、流转入合作社的有10.5万亩、流转入企业的有24.6万亩、流转入其他主体的有13.8万亩。为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依托县市、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探索建立“县市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依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为流转主体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服务,初步形成了“市场调节、政府引导、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
2、农村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1)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红河州自2008年陆续启动产权改革试点探索以来,至今共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21个。改革之初,这21个村集体资产总额17395万元,其中:量化净集体资产总额13428万元,占总额的77.2%;有可分配收益679万元;目前,改革试点村集体资产总额增至21658万元,增加4263万元,增长24.5%;可分配收益1477万元,增加798万元,增长117%;累计分红总额6838万元。
(2)组织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申报。按照国家级试点申报要求,州农业局认真梳理,好中选优,周密统筹,组织了开远、建水两个县市申报2018年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并于8月份获农业农村部试点同意批复。为抓好试点推进,州农业局提前谋划,组织了两个试点县(市)委农办、农业局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到昆明市宜良县、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区等第二批国家级试点考察学习试点经验,拓展了试点县市改革视野,为进一步明确改革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打下坚实基础。
(3)抓实中央、省、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落地。一是制定州级改革推进时间表、路线图。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州农业局起草了《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在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一系列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8月31日以州委红发〔2018〕12号文件印发执行。州级意见明确了红河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红河州未来三年的改革推进时间和路线图。二是筹备召开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州产改办向领导小组上报了《红河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州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请示》,起草了州级推进改革会议材料,将于近期召开全州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改革工作。三是组织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会。2018年10月底,州产改办组织了为期3天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会,全州首批参与改革的业务骨干87人参训,培训邀请省农业厅、州财政局、宜良县农业局相关改革专家,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解读、昆明市宜良县改革试点探索和实践、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政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全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操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操作等六个专题。
3、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情况
(1)建立农民合作社名录。为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44号)、州农业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专业合作社州级示范社评定办法的通知》(红农经〔2014〕21号),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逐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截止到2018年11月底,我州农民合作社已发展到3284个,示范社236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5个,省级示范社84个,州级示范社137个;全州入社农户数为17.4万个,农户入社比例为21.7%,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数28.06万户。通过规范农民合作社经营,促进了土地规范经营水平,农民合作社土地经营规模达到10.5万亩,占农民流转土地的11.4%。
(2)开展家庭农场认定。截止到2018年11月底,全州已认定家庭农场215个,其中:从事种植业121个,畜牧业65个,种养结合20个,渔业2个,其他7个,全州家庭农场经营面积3.2万亩,户均规模经营面积146亩。目前,我州共有17家家庭农场被评为省级第一批示范家庭农(林)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1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退休 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6.29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增长22.2%。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项目资金较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6.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6.2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6.29万元(本级财力326.29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增长22.2%。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项目资金较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6.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9万元,项目支出180.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减少5.4%,项目支出增长1028.8%。项目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项目资金支出较多。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6万元,原因是2019年工资有所增加。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80.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64.8万元,原因主要是2019年项目资金较多。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1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5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9.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8.3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0.2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有所增加,公积金也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145.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13万元。项目支出18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52万元。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经费,金额15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库汇交。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按国土二调面积进行补助,中央、省每亩各补助10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国土二调面积进行补助,中央、省每亩各补助10元。目前中央、省资金全部到位,州级财政资金未全部到位。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6.2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26.29万元。与2018年拨款数相比,增长22.2%。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项目资金较多。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6.2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2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9万元,项目支出180.6万元。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基本支出减少5.4%,原因主要是2018年基本支出较大,项目支出增长1028.8%。项目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项目资金支出较多。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与2018年拨款数相比,增长22.2%。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项目资金较多。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基本支出减少5.4%,原因主要是2018年支出较大。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增长1028.8%。项目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项目资金支出较多。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3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增平;运行维护费3.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出差较少。此项费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3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1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公务接待较少。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单位无此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3项,对下项目共有1项,金额合计180.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3项,安排项目资金28.6万元,其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安排5万元,完成清产核资3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农村土地调解仲裁工作经费3.6万元,培训仲裁员500人,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实施方案。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费20万元,建成1个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应用平台,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中央、省的工作要求。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1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费152万元,完成13县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中央、省的工作要求。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我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经费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