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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826-68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800000

  红河州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信访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来信来电,接待到州委、州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向有关县(市)和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事项,综合研判信访信息,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提出解决信访问题、完善信访政策的有关意见建议,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州信访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2019年1月26日,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9〕2号),组建红河州信访局,作为州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州委州政府信访局(州委州政府群众工作局),现有五科一室,即:办公室、群众工作科、办信科、接访科、督办科、信息技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全州信访系统将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作出更大贡献。

  1.努力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把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有计划、系统地组织全州信访系统进行专题学习,全面掌握当前和一个时期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进一步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思想认识,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2.抓好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等不起的危机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查缺补漏、补齐短板,持续不断地抓业务、强基础,抓日常、抓关键。按照要求从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查督办等环节入手,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以信访基础业务的全面规范推进信访工作整体提质增效,确保实现“信访信息登记录入及时、全面、准确,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依法、规范、高效”的目标。

  3.切实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始终把服务保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机制,形成合力,按照“三个不发生”“五个不能”的工作目标做好基层基础工作,超前谋划,积极预防,妥善处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各种信访问题,确保各级“两会”、省南博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全州社会稳定。

  4.抓好信访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书记陈豪在云南省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暨2019年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廉政建设,从严从紧教育、管理、监督队伍,教育信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信访工作,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进一步树立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 离休1人,退 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2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3.0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40.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0.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1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0.59万元(本级财力540.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40.5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54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59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行政运行、信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0301、2010308、2080501(款)、2080505(款)、2080506(款)”支出,其中2010301款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2010308款主要反映项目支出,2080501(款)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0505(款)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款)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10201(款)主要反映住房保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2010301)311.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1、2080505、2080506)支出98.58万元,信访事务(2010308)项目支出108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22.43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0.9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2010301(行政运行)数量6个,金额10.9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40.5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540.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57万元,主要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增加。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40.5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54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59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9.57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8万元,主要是劝访工作经费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费用增加。

  1.2019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1.7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38%,比2018年有所减少,主要是调走一名副处级干部,人员工资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5.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04%,比2018年有所增加,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离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万元,如州级领导接访、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劝返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劝访经费和视频接访专线租用费增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州信访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28.8万元减少1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减少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2.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6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拟安排公务接待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县市、乡镇等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以及三类以下会议的餐饮住宿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调研、处理信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而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信访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8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2010308(信访事务),数量2项,金额28万元,购买方式为委托,承接主体是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组织,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河州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1.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2.87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红河州信访局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红河州信访局积极发挥信访部门和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按时完成州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资金使用的范围主要是:开展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和信访事项协调工作,开展赴京到省劝返工作,开展信访专项督查、调研工作,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此外,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和省、州各类会议等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项目使用情况:红河州信访局2019年一级项目共有6项,即:劝返经费、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经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经费、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经费、红河州州级领导接访经费、红河州视频接访系统专线租用及设备维护经费。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信访局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0项。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3.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局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州级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经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经费、劝返经费、线路租用费等。

  6.“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8.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经费,指专项用于解决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重点解决,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等信访个案。

  9.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经费,是指中央、省委明确规定的工作要求。随着信访工作形势的变化,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和更加繁重的任务。把疑难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以及苗头性、群体性信访事项作为州级领导接访重点。工作经费重点保障州级领导接访、视频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

  10.劝返经费,指为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按照“三个不发生”“五个不能”的工作目标做好基层基础工作,超前谋划,积极预防,妥善处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各种信访问题,确保各级“两会”、省南博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全州社会稳定而产生的经费。

  11.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经费,是指符合《人民调解法》规定,适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信访案件为调解工作范围,重点化解涉及精准脱贫、重大风险防控、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的信访问题,党政领导包案化解的信访案件以及其他适合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800111

附件【红河州信访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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