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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825-35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本级)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由于“三定规定”未下达,现按原州文体广电局、州旅发委职能阐述) 

  原州文体广电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活动。 

  2.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3.承担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文化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 

  4.推进文化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州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6.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动漫市场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8.指导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9.管理全州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负责新闻出版、著作权活动和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出版发行业和印刷复制业;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10.拟订“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承担红河州“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12.统筹规划全州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州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全省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3.拟订全州体育产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组织销售体育彩票。 

  14.组织推进全州广播影视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州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州播出机构、星级宾馆饭店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和净化音视频工作。 

  15.负责审核设立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准入和退出,监管和审查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 

  16.负责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组织实施广播影视重大工程,扶助全州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和发展。 

  17.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原州旅发委主要职责: 

  1.拟订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 

  2.起草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3.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有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与监察管理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拟订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6.负责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培训工作。 

  7.负责旅游商务网和政务网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中的规划、开发、推广应用和管理,开发“智慧旅游”平台;负责协调旅游航空、铁路旅游线路开发等相关工作。 

  8.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原州文体广电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5〕36号),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设1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审计科、艺术科、公共文化科、文物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化市场科、新闻出版科(红河州“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科、群众体育科、传媒机构管理科、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电影管理科。 

  原州旅发委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旅游局成立于1997年8月。2011年3月,州政府批准红河州旅游局为主管全州旅游工作的州政府工作部门。2013年9月更名为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置7个职能科(室)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发展科、产业促进科、行业管理科、统计信息科、市场开发科、旅游培训中心、旅游执法监察支队。行政人员编制21个,工勤人员编制4个,事业编制13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原州文体广电局重点工作概述: 

  全州文体广电事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按照“实施一项工程、构建四个体系”的工作思路,以“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全州文体广电事业再创辉煌。抓好文艺精品创作和服务基层工作。立足红河文化资源优势,加强艺术创作规划,集聚资源打造文艺精品,着力推出一批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抓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优秀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抓好全民健身及竞技体育工作。抓好现代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体系建设。抓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工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州党委决策指示,认真抓好广播电视内外宣工作。强化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原州旅发委重点工作概述: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旅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红河发展提出的“四个更大贡献”目标要求和“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发展思路,大力实施“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个战略,按照州委“13611”工作思路,围绕“整体谋划、补齐短板、突出特色、全域发展”的工作部署,立足全年工作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旅游革命,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全州旅游产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红河旅游认真贯彻全省推进旅游革命动员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红河州推进旅游革命动员大会各项部署,围绕红河旅游“五区一带”发展布局,按照推进旅游革命各项要求,着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旅游宣传营销,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快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统领的智慧旅游建设,全力打造、包装、宣传、促销“三千四百年”七张靓丽名片,持续丰富提升“云上梯田•美丽红河”旅游品牌内涵,以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原州文体广电局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2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1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原州旅发委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 21人,工勤人员编制4个,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0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6.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机构合并无同比数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06.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306.6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6.64万元(本级财力 1306.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机构合并无同比数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6.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0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65万元,项目支出202.99万元。(机构合并无同比数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7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5.67万元,其中: 

  (1)2070101行政运行702.68万元; 

  (2)2070108文化活动10万元; 

  (3)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26.79万元; 

  (4)2070204文物保护66.2万元; 

  2.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19万元,其中: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03万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92.73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43万元。 

  3.221款住房保障支出52.78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52.7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03.65万元,项目支出202.99万元)。(机构合并无同比数据)其中,基本支出分别为: 

  1.工资福利支出693.88万元; 

  (1)基本工资支出209.52万元; 

  (2)津贴补贴295.89万元; 

  (3)奖金支出14.51万元; 

  (4)绩效工资32.53万元; 

  (5)养老保险84.43万元; 

  (6)社会保障支出4.22万元; 

  (7)住房公积金支出52.78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50.84万元; 

  (1)办公费73.31万元; 

  (3)工会经费7.75万元; 

  (4)福利费9.68万元;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2万元; 

  (6)其他交通费49.1万元;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8.93万元。 

  (1)离退休费支出14.14万元; 

  (2)退休费支出244.79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项目支出分别为: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93.88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208.8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72万元; 

  4.资本性支出66.2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154.99万元,主要用于传承人经费补助及医疗健康检查及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抢救修缮。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与中央、省配套事项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无此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64.75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5个,金额16.75万元,项目支出3个,金额48万元,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06.6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306.64万元。(机构合并无同比数据)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6.6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30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65万元,项目支出202.99万元。(机构合并无同比数据)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红政发〔2019〕2号)要求成立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新单位由原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的文化职责和原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由于机构合并无法同比。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红政发〔2019〕2号)要求成立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新单位由原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的文化职责和原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由于机构合并无法同比。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红政发〔2019〕2号)要求成立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新单位由原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的文化职责和原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由于机构合并无法同比。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红政发〔2019〕2号)要求成立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新单位由原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的文化职责和原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由于机构合并无法同比。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16万元,由于机构合并无法同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由于机构合并无法同比;运行维护费16万元,由于机构合并无法同比,主要用于保障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8万元,由于机构合并无法同比。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8项,预算总额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数量3个,金额44万元;项目支出数量5个,金额48万元,购买方式询价、委托和单一来源采购,承接主体企业(机构),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8.8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由于机构合并无法同比。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国有资产总额587.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3.04万元,固定资产194.12万元(其中:汽车73.7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0.35万元),无形资产0.62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原州文体广电局预算绩效情况: 

  全州文体广电事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按照“实施一项工程、构建四个体系”的工作思路,以“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全州文体广电事业再创辉煌。抓好文艺精品创作和服务基层工作。立足红河文化资源优势,加强艺术创作规划,集聚资源打造文艺精品,着力推出一批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抓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优秀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抓好全民健身及竞技体育工作。抓好现代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体系建设。抓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工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州党委决策指示,认真抓好广播电视内外宣工作。强化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原州旅发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对红河州“四个新要求”,紧扣州委“13611”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旅游革命,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加快旅游转型升级步伐,努力把红河打造成为云南旅游新方向。2019年,力争实现全州接待国内外旅游者同比增长10%以上;实现旅游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58万元,其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项目安排1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全年免费开放天数不低于255天,计划服务35万人次以上,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覆盖人群率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办发【2016】117号文件,《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红河州旅游发展项目安排48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571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699亿元,完成旅游厕所建设75座,旅游业对交通的贡献≥69亿元,旅游业对住宿的贡献≥61亿元,旅游业对餐饮的贡献≥79亿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省级下达任务。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2项,其中:传承人经费补助及医疗健康检查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补助的人数344人,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人报【2018】3号《关于呈请批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保护条例》的报告;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抢救修缮补助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抢救修缮州级文物保护单位6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省政府与州政府签订的《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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