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824-06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四、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预[2015]8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8]140号)文件精神要求,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结合实际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的要求,对2019年部门预算进行了认真编制,现对编报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二大任务,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更适合公安工作当前形势和改革方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是:一是根据2018年人员、工资基数编制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确保人员支出预算真实准确;二是根据州财政下达定额标准,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基本支出预算,确保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三是突出重点,加强规划,编制项目预算。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总体思路是:保工资、保运转,突出公安机关重点工作任务。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是红河州公安局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是:一是承担警衔晋升培训、入警训练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及民警发展训练;二是承担省厅、州局及有关部门的其他培训和训练任务;三是承担非公安中专学历教育和函授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四是组织保安培训;五是州公安局下达的各类公安工作任务及应急处突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下辖:政治处、训练管理处、四个训练大队共6个内设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和州公安局领导下,开展各类培训任务及应急处突任务,特别是红河州公安机关第二轮全警轮训。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的部门预算由州局汇总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行政单位1个,是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部门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1)部门实有人员编制,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2)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4人)。
2.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严格按照《关于州公安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红车改[2016]54号)的文件要求,保留车辆(保留车辆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四、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财务总收入99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9.83万元,比上年财务总收入1,275.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5.45万元),减少275.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999.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9.83万元。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9.8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999.8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275.45万元,减少275.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预算总支出999.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9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8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预算总支出1,275.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75.45万元),减少275.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99.8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支出786.09万元,主要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9.74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等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44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75.45万元,减少275.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1.2040201款(公共安全-公安-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和机关日常维护运转支出,预算数786.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3.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
2.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预算数94.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和财政负担部分政策性调资。
3.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支出,预算数7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人数较上年增加和政策性调资造成基数增加。
4.2080506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应记实的职业年金支出,预算数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没有预算数,2019年预算为警察训练支队应记实的职业年金。
5.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4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增加和政策性调资造成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9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8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预算总支出1,275.45万元,减少275.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1.按照政府经济分类科目的支出分别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73.3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4万元。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634.7万元,增加138.6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556.61万元,减少42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84.14万元,增加8.26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四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2.按照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支出分别是:工资福利支出773.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634.7万元,增加138.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556.61万元,减少42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84.14万元,增加8.26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四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3.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按照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支出情况。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99.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比上年1,275.45万元,减少275.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773.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加班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辅警人员工资。比上年634.7万元,增加138.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按工资总额核定的养老保险、公积金基数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556.61万元,减少422.53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二是按工资总额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福利费增加,三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在押人员生活补助。比上年84.14万元,增加8.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
4.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按照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支出情况。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无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预算总收入999.8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收入99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1,275.45万元,减少275.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预算总支出999.8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9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8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1,275.45万元,减少275.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预算总收入999.8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收入99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1,275.45万元,减少275.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99.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比上年1,275.45万元,减少275.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773.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加班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辅警人员工资。比上年634.7万元,增加138.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按工资总额核定的养老保险、公积金基数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556.61万元,减少422.53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二是按工资总额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福利费增加,三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在押人员生活补助。比上年84.14万元,增加8.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8年和2019年均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无增减,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州财政局下达的车辆定额标准,结合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实际执行情况及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工作计划,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于重大安保工作、应急处突合成演练工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等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二是用于提升教官团队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3万元;三是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力度,结合2018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执行情况及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工作计划,编制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6万元,比2018年增加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提升教官团队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7万元。其中:2019年和2018年均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州财政局下达的车辆定额标准,结合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实际执行情况及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工作计划,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于重大安保工作、应急处突合成演练工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等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1万元,比2018年减少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力度,结合2018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执行情况及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工作计划,编制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河州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4.08万元,比上年556.61万元,减少422.53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公用经费和车辆定额标准增加,二是按工资总额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费、福利费增加,三是2019年取消安排专项业务费(收费成本和执法办案补偿支出)。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1)在职人员公用经费74.14万元。
(2)车辆燃修费1.05万元。
(3)车辆统保费0.67万元。
(4)职工教育经费4.98万元。
(5)福利费8.3万元(按财政规定应发工资总额×2.5%计算)。
(6)工会经费6.64万元(按财政规定应发工资总额×2%计算)。
(7)离退休公用经费1.64万元(离休0.27万元,退休1.37万元)。
(8)公务交通补贴36.6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国有资产总额1,089.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7.42万元,固定资产328.51万元(房屋构筑物45.94万元,汽车43.3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39.22万元),无形资产453.50万元,其他资产60.56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根据部门总体目标,设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设绩效指标16项,其中:产出指标12项,满意度指标3项,效益指标1项,具体指标如下:
1.产出指标。产出指标12项,其中:时效指标1项,三级指标为:12月31日前完成州财政下达年初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支付,指标值为≥100%;数量指标9项,三级指标(涉及公安工作具体内容,属涉密事项,具体指标内容略)指标值为≥100%;成本指标2项,三级指标分别为:完成州财政下达年初基本支出预算资金支付(不含年终奖、按相关法规制度规定不能支付具有指定用途的金额)支付率,完成州财政下达年初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支付率,指标值均为≥100%)。
2.效益指标。效益指标1项,二级指标为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得贡献,指标值为≥100%。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3项,二级指标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分别为: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95%以上;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满意度85%以上;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95%以上。指标值分别为≥95%、≥85%,≥95%。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
第二部分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