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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811-9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对全州集体林权档案实施动态管理;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及收集、发布流转交易信息;督促、指导县市开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协助调处权属纠纷,协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林权登记。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编制5人,实有人数4人,统一办公,未设有内部机构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切实加强全州集体林权档案动态管理。理顺林权管理服务机构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分工,林权登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相互对接,通过交换接口、数据推送等形式,实现实时互通共享,确保集体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和流转交易管理正常运行。

  2、切实加强林权流转交易及有关合同监督管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做好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前审核、流转交易后合同备案,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对承包和流转集体林地,严格使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承包和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当事人造林育林、保护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责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

  3、狠抓林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坚持按照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创新发展模式,按照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规范化的原则,坚决把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有效提高林农抗市场风险能力、降低林农参与市场竞争交易成本有效手段来抓,积极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社依法组建、网上备案、申报示范社和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4、着力健全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纳入县、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坚持依法依规调处,做到一般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纠纷不出县(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探索县级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律师、公证机构参与纠纷处置的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切实维护林农权益和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外业工作繁重,由主管局调配使用,费用我单位开支)。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9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90万元(本级财力44.9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9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9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5.6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1.41万元。

  2.“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2019年预算数为35.9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64万元。

  3.“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3.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84。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万元。原因是职工新增1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增加。按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4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它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9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44.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9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万元,原因是职工新增1人,公用经费核定比例比上年提高。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44.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万元,原因是职工新增1人,公用经费核定比例比上年提高。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均无项目支出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6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开支节源,严格执行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19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更好的保养好车辆,减少损伤维修费用,压缩开支,严格执行标准。主要用于保障森林督查、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脱贫攻坚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58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集体林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加强,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申报工作加大。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它商品和服务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5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新增1人,公用经费核定比例比上年提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总额24.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9万元,固定资产20.38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无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州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州林权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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