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758-04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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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3-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2019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是红河州农业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对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实施管理;推广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对农业生产环境及农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开展“三品一标”质量认证申报工作,开发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设有:业务科室及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农业环保工作,农业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一是加强农业环保科普宣传。
二是加强农业环境保护执法。
三是加强沼气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四是加强外来生物入侵防治。
五是加强野生资源保护。
六是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七是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八是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点位工作。
九是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
(二)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认证规模不断扩大
(三)抓好沼气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比上年增加了红河州2019年重点区域水稻土壤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项目30万元;减少了划至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职工1人的预算6.5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6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69万元(本级财力144.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比上年增加了红河州2019年重点区域水稻土壤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项目30万元;减少了划至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职工1 人的预算6.5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9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减少了划至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职工1 人的预算6.5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红河州2019年重点区域水稻土壤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项目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万元,占15.07%,农林水支出114.92万元,占79.42%,住房保障支出7.96万元,占5.5%,。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1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6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4.69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比上年增加了红河州2019年重点区域水稻土壤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项目30万元;减少了基本支出6.55万元,主要在原因:一是2018年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三是减少了划至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职工1 人的预算。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2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材料费、检测费、产地租赁费、培训费、务工补助等费用支出。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4.6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44.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比上年增加了红河州2019年重点区域水稻土壤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项目30万元;减少了基本支出6.55万元,主要在原因:一是2018年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三是减少了划至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职工1 人的预算。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4.6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4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9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比上年增加了红河州2019年重点区域水稻土壤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项目30万元;减少了划至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职工1 人的预算6.55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144.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比上年增加了红河州2019年重点区域水稻土壤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项目30万元;减少了基本支出6.55万元,主要在原因:一是2018年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三是减少了划至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职工1 人的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114.69万元,比2018年减少6.55万元。主要在原因:一是2018年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三是减少了划至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职工1 人的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州本级项目支出30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3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红河州2019年重点区域水稻土壤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项目。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7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一致;运行维护费4.7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减少0.25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农业环保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8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1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站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通过对不同区域进行的不同修复技术得出的修复治理效果对比,从而得出行之有效且具有成本和时效优势的水稻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技术,为日后在全州全面开展“三类”重点区域水稻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工作起到示范作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3万元,其中:红河州2019年重点区域水稻土壤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项目安排3万元,3级指标,指标值10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工作台账,实际发生,调查,实施方案。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1项,其中:红河州2019年重点区域水稻土壤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项目3级指标,指标值1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工作台账,实际发生,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为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住房公积金: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1、“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