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756-7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管理和使用好红河大剧院。
2.监管和指导好红河州演出公司工作。
3.做好红河州文化产业项目的调研和策划,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组织实施。
4.组织承办各类公益性和商业性演出活动。
5.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招商引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为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相当于正科级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人。无公务用车。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设5个工作部门:
1.行政部(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室)
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类事务和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汇报、总结、立卷归档等文秘工作;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全体员工的平时考勤和年终考核;负责做好本单位人事、职称评定工作,组织相关材料按时上报;负责本单位办公用品和演出所需物品的采买、使用登记等;配合做好中心工作和重大演出活动;组织、协调对外接待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财务室:负责出纳工作,为单位管好财、理好账。做好收支与财务管理。正确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管好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负责本单位的会计工作,管理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福利、社保等费用收缴工作。做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固定资产申报登记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营销部
策划、组织、实施在红河大剧院演出的各种业务工作,办理商演有关手续;负责商业性演出的营销和公益性演出票务工作;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组织、策划、协调和指导各演出单位的项目筹划与演出;负责安排剧院演出、租场等业务,做好演出登记、摄影、摄像和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和发布红河大剧院公众平台;演出结束后做好图片、节目单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接待观众服务投诉,做好各种演出的检票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服务部
负责剧院各个剧场的礼仪接待、引领、服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安排化妆间、贵宾休息室相关接待工作;负责对接保洁公司做好巡查和监督大剧院保洁工作;负责剧院绿化和美化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4.工程部
负责各个剧场的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吊杆专业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负责剧院水电设备、设施和空调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剧院的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舞台管理,安排好专业人员操作、使用舞台技术设备;负责红河大剧院屋顶、外围水池、控制室和剧场安全监督隐患排查,做好剧院过道照明灯和水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安保部
负责大剧院的内保、外保、消防安全、电子监控、安检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将红河大剧院各种演出活动报送公安、消防、质监、电力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消防设施、电梯,加强和维保单位的联系,收集和保存好检查记录,做好每年消防安全检查台账;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学习自觉性。
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做好读书笔记,并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加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突出剧院功能,引导广大观众增强文化自信。以红河大剧院大剧场、小剧场、音乐厅为载体,弘扬主旋律,举办内容丰富的文艺演出活动,进一步打响红河文化品牌,提升红河大剧院的影响力,努力使红河大剧院成为红河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多方争取资金,不断完善剧场演出所需的设施设备,对引进的部分国内外知名的优秀艺术作品进行适当补贴,逐步培育和繁荣我州演出市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3.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剧场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言行举止。加大对员工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扩展服务内容,通过技术保障来提高服务质量,逐步走向“优质服务、严格管理、品牌经营”的路子。
4.加大宣传,提升红河大剧院的知名度。加强和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合作,对大剧院演出活动做好前期宣传和后期图片、资料的收集工作,设计、制作精美的宣传画册,利用好云南省院线联盟、西南院线联盟和全国剧场委员会这三大平台,积极组织参加各种演艺推介活动,开展文化交流,进一步提高红河大剧院的知名度。
5.树立市场意识,做好营销策划。加强对演出市场的调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全年演出计划,引进经典、优秀剧目到红河大剧院进行商演,满足广大文艺爱好者的需求;通过微信平台、大麦网等建立高效快捷的售票系统,提供红河大剧院演出信息,方便各类观众购票观看演出。
6.切实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研究。积极参与红河州文化产业项目的调研和策划,拓展剧院功能,在大剧场大厅建一个红河文化产业展示区,把建水紫陶、个旧锡工艺品、红河少数民族刺绣等红河州特有的工艺品集中展示,着力打造以红河大剧院为核心区的新型文化产业集聚地,使红河大剧院成为红河文化新名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6.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7.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4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项目经费增加,新增在职人员1名,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6.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6.69万元,上年结转37.3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6.69万元(本级财力186.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4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项目经费增加,新增在职人员1名,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6.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新增在职人员1名,人员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项目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
1.207(类)01(款)99(项)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项目经费的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66.6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2.95万元,主要是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项目经费的增加及新增在职人员1名人员经费的增加。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4万元,主要是新增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缴费基数增加。
3.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7.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92万元,主要是新增1名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中住房公积金部分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8.7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05万元,主要是新增1名在职人员经费的增加。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津贴补贴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9.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02万元,主要是新增1名在职人员经费的增加。
3.301(类)07(款)绩效工资,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4.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7万元,主要是新增1名在职人员经费的增加。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4万元,主要是新增1名在职人员经费的增加。
5.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伤生育保险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0.6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5万元,主要是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上调。
6.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7.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92万元,主要是新增1名在职人员经费的增加。
7.302(类)01(款)办公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0.8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进行细化。
8.302(类)05(款)水费,主要用于红河大剧院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0.1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进行细化。
9.302(类)06(款)电费,主要用于红河大剧院电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0.2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进行细化。
10.302(类)07(款)邮电费,主要用于红河大剧院网络及电话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万元,主要是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项目经费的增加。
11.302(类)09(款)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红河大剧院保洁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0.5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进行细化。
12.302(类)11(款)差旅费,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进行细化。
13.302(类)13(款)维修(护)费,主要用于红河大剧院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3万元,主要是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项目经费的增加。
14.302(类)16(款)培训费,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培训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0.8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5万元,主要是新增1名在职人员经费的增加。
15.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进行细化。
16.302(类)26(款)劳务费,主要用于红河大剧院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6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0万元,主要是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项目经费的增加。
17.302(类)28(款)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1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进行细化。
18.302(类)29(款),主要用于福利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4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进行细化。
其中:基本支出101.69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0.4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项目经费增加,新增在职人员1名,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6.6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86.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4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项目经费增加,新增在职人员1名,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6.6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8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9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4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项目经费增加,新增在职人员1名,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6.69万元,其中:207(类)01(款)99(项)收入166.69万元,占89.29%;208(类)05(款)05(项)收入12.5万元,占6.7%;221(类)02(款)01(项)收入7.5万元,占4.01%;与上年相比增加95.4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项目经费增加,新增在职人员1名,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01.69万元,其中:207(类)01(款)99(项)支出81.69万元,占80.33%;208(类)05(款)05(项)收入12.5万元,占12.29%;221(类)02(款)01(项)收入7.5万元,占7.38%;与上年相比增加10.4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新增在职人员1名,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85万元,其中:207(类)01(款)99(项)支出85万元,占100%。与上年相比增加8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项目经费增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文化部门正常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接待文化部门正常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减少。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对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通过管理和使用好红河大剧院,完善剧场功能,展示红河文化的多样性、开放性、包容性,展示红河文化的自觉与自信,形成全州文化艺术普及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引进及组织办理各类文化演出活动,促进红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85万元,其中:红河大剧院管护演出经费项目安排85万元,项目目标:展示红河文化的多样性、开放性、包容性,展示红河文化的自觉与自信,形成全州文化艺术普及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引进及组织办理各类文化演出活动,推动全州文化事业的发展。产出指标-成本指标-灯光、音响设备租赁费,指标值按舞台需求,配备所需设备;产出指标-成本指标-舞台机械维修维护费,指标值安全保障、达到演出效果;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连续性,指标值连续性;;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观影人次,指标值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演出场次,指标值70场;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上座率,指标值90%以上;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广大群众观演满意度,指标值95%以上;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演出活动,满足红河州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指标值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演出活动,满足红河州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对民众文化素养的提升,指标值提升民众文化素养;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对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要的满足,指标值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推动全州文化事业的发展,指标值着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大剧院管理及使用。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0项。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