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727-4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州妇女联合会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的主要职能是:团结和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引导全州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州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条例、规划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推进全州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巩固和广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各界妇女联谊,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妇女的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促进边疆的繁荣与稳定;负责指导基层妇联各项业务的开展;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任务。
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州妇联,承担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机关内设机构5个部室,即:办公室、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宣传部、组织联络部。
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州妇联,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主要工作
2018年,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全州妇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利用妇联系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和“妇女之家”、“爱心传播站”、“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等宣传阵地,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到广大妇女群众中。在妇联系统采取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领会深领会透,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推进“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学习教育活动。以“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妇女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加的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跟党走,与新时代同行,为新目标奋斗,在新征程建功,做新时代新女性。三是推进妇联改革创新不断深入。用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妇联改革,在脱贫攻坚、妇女发展、妇女维权、家庭文明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拓展服务空间,推进妇联工作不断改革创新。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思路,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不断壮大基层妇联力量;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妇联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尽快适应新形势对妇联干部的新要求。四是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两纲”“两规”的实施。深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学习、社区、机关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和新媒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妇女儿童发展取得的成就,营造全社会支持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提升全州家庭教育工作水平,深化“书香飘万家”亲子阅读活动、“最美”系列寻找活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传承和弘扬良好家风家教,教育引导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创新维权服务的方式方法,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进一步增进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推进“巾帼脱贫行动”深入开展。重点从宣传发动、培植产业、示范带动、文明新风、关爱帮扶推动巾帼脱贫行动,广泛动员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全力参与脱贫攻坚行动,把发展产业作为实现精准脱贫的核心内容,采取更精准的帮扶措施,增强贫困妇女群众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六是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女性”系列寻找和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七是推进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妇联干部管理方式,提升妇联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妇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八是推进“网上妇联工作”平台和阵地建设。不断加强网络新媒体建设,形成互联互通、覆盖广泛的妇联网群、工作群和新媒体矩阵,畅通网上联系妇女渠道,增强与妇女群众的黏合度,积极为“网上妇联工作”建设打基础。九是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工程。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引导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岗位立业;开展“帮女性创业、助女性成功”创业就业工程,采取强化培训、提升素质、创业指导、贷款支持“四位一体”措施,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于本部门工作实际,以不断推进全州妇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学习教育活动;推进妇联改革创新不断深入;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的实施;推进“巾帼脱贫行动”;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网上妇联工作”平台和阵地建设等工作为重点,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更适应当前形势和改革方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基本原则: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管理,财务归口”,统筹安排和纳入预算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编制方法: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州级财政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7】128号),全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及业务培训等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职能及2018年重点工作,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预算编审流程。根据州妇联党组的统筹安排,办公室财务室指导和配合各部室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编制合格率,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打好基础。
总体思路:红河州妇女联合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以硬化预算约束,突出绩效为核心,细化预算编制,积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为基础,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前提,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5人(含州妇儿工委办)。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2017年12月,增加在职人员编制1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红河州妇女联合会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红河州妇女联合会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7.37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6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37万元,全部为本级财力,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31%,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支出为36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38万元,占总支出72.78%,与上年对比增加5.17%,主要原因为:按相关政策调整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99.99万元,占总支出27.22%,与上年对比减少37.51%,主要原因为:根据部门职责和2018年工作计划,本单位编制并上报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经费300万元,但州财政局预算批复99.9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04.14万元,占总支出82.79%,主要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及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8万元,占总支出13.11%,主要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5.05万元,占总支出4.1%,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38万元,项目支出99.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04.1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7.41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按相关政策调整工资、津贴等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州妇联业务专项工作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三是上年项目支出(州妇联业务专项工作经费)是从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列支。故本项预算数较上年执行数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24.1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82万元,主要是按政策离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0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82万元,主要是按政策核定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支出减少。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89万元,主要是按政策核定2018年公积金缴费基数支出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7.37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67.3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10.0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28.6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1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67.3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0.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1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基本支出267.38万元,财政拨款26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10.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85万元、津贴补贴103.11万元、奖金5.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4住房公积金15.05万元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3.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详见附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等。详见附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367.37万元。预算收入共367.37万元,包括:367.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支出共367.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5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收入预算36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收入304.14万元,占总收入82.79%,与上年对比减少16.4%,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收入24.12万元,占总收入6.56%,与上年对比减少25.85%,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共3人)工资转由州养老保险中心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收入24.06万元,占总收入6.55%,与上年对比增加24.06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无该项预算;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收入15.05万元,占总收入4.1%,与上年对比减少15.92%,主要原因按政策核定2018年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7.3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6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38万元,项目支出99.99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04.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4.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4.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05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按相关政策调整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州财政局下达的公用经费支出压缩10%。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根据部门职责和2018年工作计划,本单位编制并上报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经费300万元,但州财政局预算批复99.99万元。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州委、州政府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规定;二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修订完善《红河州妇联公务接待制度》《红河州妇联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对“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妇女联合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4.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州委、州政府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妇女联合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一致。因公车改革后单位不再保有公务用车,故无此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妇女联合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州委、州政府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规定;二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修订完善《红河州妇联公务接待制度》《红河州妇联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对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无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共7项,预算总额25.3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全部为项目支出;数量7个;金额25.3万元;购买方式为委托;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企业(机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等3类;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公共财政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妇女联合会国有资产总额37.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9万元,固定资产31.08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2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预算执行数中不含公用经费列支按政策支出单位派出扶贫工作队员艰苦地区补贴(经济支出科目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助(经济支出科目分类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其他费用”)、公务员奖励(经济支出科目分类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各项奖励”);二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压缩公用经费10%。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州妇联业务专项工作经费)共有1项,其中:州妇联业务专项工作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等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本级)》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8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为我会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我会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我单位开支的离退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反映指我会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为州妇联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我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两纲”是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两规”是指:红河州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红河州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