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714-3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管理全州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综合管理部门,是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
1.负责全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州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发展规划,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
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7.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8.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9.依法查处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按分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活动。
10.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执法主体,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棉花质量管理条例》以及《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等行政法规的执法主体。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1个派出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科、执法督查科、质量管理和监督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主要工作
2018年,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州委“一个中心、五个示范、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战略目标,以“一个试点、三大平台”为载体,牢固树立质监“一个安全、两个质量、三大战略、四个质监、五条基线”的工作理念,准确把握新常态下质监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实施质量强州战略为抓手,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目的,深化“红河品牌、质量走廊”创建,努力构建“放管服”的质监工作新格局,推动全州质量快速发展,为红河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有效的质量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
2.推进质量快速发展,加快形成质量共治局面,全面实施好质量强州战略和品牌战略。
3.深入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
4.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和规范认证认可管理。
5.加强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6.加强执法打假和法制工作。
7.继续开展好扶贫、党建、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2018年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编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及其三者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盘活资金,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保证重要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落实预算信息公开要求,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透明。
(二)编制原则
1.合法真实原则。2018年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编制符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体现当前的有关方针、政策。部门支出预算结合实际支出需要,科学预测,尽可能使预算结果贴近客观实际。
2.保障重点原则。预算编制切实保障重点项目支出,保证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强化项目排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
3.综合统筹原则。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反映,统筹各项资金来源,合理安排支出。
4.厉行节约原则。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会议、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8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5.20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045.20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5.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3.6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由于上年未将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纳入预算,而2018年预算编制中含有此算项目,所以与上年对比,收入有所增加。
支出为1,04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20万元,占总支出的90.43%;项目支出100.00万元,占总支出的9.57%;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6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6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由于上年未将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纳入预算,而2018年预算编制中含有此算项目,所以与上年对比,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无增减变化。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5.20万元,其中基本支945.20万元,出项目支出1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6.2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07.3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65.1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公用经费、车辆费用压缩等因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6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此款项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6.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部分支出是上一年年末结转数,所以较上年执行数减少。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未安排我局认证认可经费,所以较上年执行数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未安排我局标准化战略经费,所以较上年执行数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27.0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部分支出是上一年年末结转数,所以较上年执行数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69.6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2.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的离退休费用里含退休人员财政负担部分退休费,上年执行数不含2-12月退休人员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5.1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6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养老保险计算基数降低,所以较上年执行数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4.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此款项预算。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4.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此款项预算。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机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3.0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减少,所以较上年执行数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45.20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045.2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28.4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48.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49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045.2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8.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49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基本支出945.20万元,财政拨款94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5.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2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9.63万元、津贴补贴329.49万元、奖金16.33万元、绩效工资21.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8万元、住房公积金53.0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8.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46万元、培训费5.75万元、工会经费7.67万元、福利费9.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6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4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30.15万元、退休费38.34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年预算较上年无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045.20万元。预算收入共1,045.2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5.20万元;预算支出共1,045.2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7.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5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收入预算1,04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07.33万元,占67.6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100.00万元,占9.5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10.00万元,占0.9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10.00万元,占0.9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10.00万元,占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9.65万元,占6.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5.17万元,占8.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3.05万元,占5.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与上年对比增加5.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等相应费用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执法办案经费安排在此款项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并未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与上年对比减少50.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数中包含退休人员工资等费用,从2017年2月起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统一发放,因此2018年的预算数只包含退休人员财政负担部分的退休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与上年对比增加85.1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将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纳入预算;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与上年对比减少6.6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降低了计提住房公积金基数。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45.2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4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20万元,项目支出100.0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07.3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支出100.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支出10.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支出10.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支出1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85.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3.05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728.41万元,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553.60万元,较2017年增加174.8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我局实有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因此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增加;同时由于上年未将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纳入预算,而2018年预算编制中含有此算项目,所以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
2.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48.30万元,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48.53万元,较2017年减少0.2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我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减少,所以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
3.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49万元,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41万元,较2017年减少110.9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有部分工资从社保基金发放,所以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万元,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经费、“质量强州”经费、标准化发展战略经费、认证认可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3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5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本年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本年预算数较上年增加2.50万,其中:本年和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执法办案、扶贫等业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数上年相比无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8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动;运行维护费5.8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5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执法办案、扶贫等业务增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相应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6.39万元,比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6项,预算总额100.0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数量6项,金额100.00万元,购买方式委托,承接主体社会组织,资金来源为:100.00万元全部来源于本级财力安排。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国有资产总额1,707.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6.67万元,固定资产1,461.1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73.46万元,培训费5.75万元,工会经费7.67万元,福利费9.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3.5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预算安排进行了压缩。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5项,其中:产品质量管理项目三级指标,计划抽检产品工作完成率100%,指标值优;计划抽检产品工作完成率90%,指标值良;计划抽检产品工作完成率80%,指标值中;计划抽检产品工作完成率70%,指标值差;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强州项目三级指标,按计划完成每年的云南名牌争创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指标值优;未按计划完成每年的云南名牌争创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1件,指标值良;未按计划完成每年的云南名牌争创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2件,指标值中;未按计划完成每年的云南名牌争创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3件,指标值差;按计划完成每年的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指标值优;按计划完成90%每年的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指标值良;按计划完成80%每年的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指标值中;按计划完成70%每年的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指标值差;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5〕9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红政发〔2015〕95号)、《云南名牌管理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商标名牌战略发展规划的通知》(红政办发[2009]12号)、《关于印发< “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质〔2012〕191号)。认证认可项目三级指标,按计划完成每年的认证认可项目审核,指标值优;未按计划完成每年的认证认可项目审核1件,指标值良;未按计划完成每年的认证认可项目审核2件,指标值中;未按计划完成每年的认证认可项目审核3件,指标值中差;按计划完成每年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指标值优;未按计划完成每年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1件,指标值良;未按计划完成每年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2件,指标值中;未按计划完成每年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3件,指标值差;完成每年的认证认可项目审核工作,指标值优;完成每年的认证认可项目审核90%工作,指标值良;完成每年的认证认可项目审核80%工作,指标值中;完成每年的认证认可项目审核70%工作,指标值差;按计划完成每年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指标值优;按计划完成每年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90%,指标值良;按计划完成每年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80%,指标值中;按计划完成每年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70%,指标值差;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认证认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137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38号);标准化发展战略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优100%、良90%、中80%、差7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奖补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0〕18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优100%督促整改完成、良90%督促整改完成、中80%督促整改完成、差80%以下督促整改完成,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无州对下二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如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质量强州”发展战略、标准化发展战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监管、认证认可监管、执法办案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