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701-68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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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8-03-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标准定额站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州标准定额站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我单位属红河州住建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业务范围是对全州工程建设标准、定额、造价进行规范管理以及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概预算,投标标的,调解和处理工程建设经济纠纷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为科级单位,无下设机构。
(三)主要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及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强化标准定额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实现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工程建设标准方面
(1)继续加大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指导监督力度,建立和健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以强制性标准为重点,开展标准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或抽查,依法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实现标准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
(2)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积极做好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的贯彻落实工作。
(3)按照住建厅的安排,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推广应用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各项标准管理工作。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面
(1)建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造价咨询企业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标准建设,加强执业质量监管,建立信用档案,及时公开信用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2)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造价管理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国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3)继续做好“三价备案”管理工作,加大对“合同价、结算价”备案工作管理力度,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4)继续做好红河州工程建设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加大信息量,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实用性。
(5)继续做好工程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切实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不同结构的工程造价参考指标,做好服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合理配置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实行预算公开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基本原则:合理合法、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编制方法:人员经费按实有财政供养人员(含在职、离休、遗属人员)应发工资足额预算,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足额预算,运转经费、其他人员经费按定额标准、转移支付资金逐项细化,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开展需求分项预算。
总体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确保州住建局机构有效运转,顺利完成2018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的原则,编制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单位;财政全供给单位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均为事业编制。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4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6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0.24,主要变动原因为基本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支出为61.1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基本支出)61.1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0.2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基本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62万元,其中基本支10.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46.3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5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018年预算数为2.8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州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单位不再反映。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7.4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4.4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5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有变动。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1.1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61.1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单位工资福利支出54.93万元,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3.41万元,单位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61.1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基本支出61.12万元,财政拨款6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5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收支总预算66.48万元。预算收入共66.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6万元等;预算支出共61.12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6.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7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收入预算61.12万元,其中: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数为46.37万元,占76%,比上年减少3.73万元,主要是上年人员经费(绩效工资)增加;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预算数为2.83万元,占5%,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1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州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单位不再反映;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7.45万元,占12%;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4.47万元,占7%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3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有变动。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预算总支出 61.1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数为46.37万元;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预算数为2.8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7.4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4.47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调增,发放奖励性绩效。
2. 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州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单位不再反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无项目支出。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标准定额站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标准定额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样;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需要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标准定额站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3万元,2017年未作该项预算。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项,采购预算资金1.0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基本支出,数量3,金额1.0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标准定额站国有资产总额157.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57万元,固定资产136.45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2018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用经费1.3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0.5万元,职工福利费0.84万元,职工工会经费0.67万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0.05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0.24万元,变动主要原因:购置了部分办公打印设备。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无。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份。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四、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有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