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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700-4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我单位属红河州住建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业务范围是负责制定全州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对全州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为科级单位,没有下设机构。

  (三)主要工作

  1、按照省、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目任务指标,结合县市实际完成情况,科学合理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县市,把具体责任落实到位;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向各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局通报投资、销售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州人民政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2、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既有的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督促全州各县市抓好贯彻落实,督促县市出台具体的去库存措施,有效促进了商品房销售。

  3、加强房地产开发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积极主动的为重点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解决开发当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4、高度重视维稳工作,积极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工作,全面掌握全州停工项目,准确分析和持续跟踪当前房地产开发领域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制定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的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州房地产项目进行排查梳理,联合县市分析导致停工原因及研究采取的措施,督促企业积极筹措资金,推进项目复工,尽快交房。

  5、按照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层层把关,严肃发放预售许可证,按照《云南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将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按建设进度核拨工程款,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6、清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构建公平竞争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定金或预付款;严肃查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推行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督促房地产企业及时将批准的楼盘房源、审批要件等在销售现场明示,防止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7、简化房地产资质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批手续,自收到申报件之日起,在工作时限内办结。2017年州政府服务窗口收到的房地产行政审批文件48件,其中审批房地产企业资质16件,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2件,办结率为100%。

  8、加强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全州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全面开展网签备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省厅关于建立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全面开展房地产交易信息统计工作,提高对全州房地产经济运行的监测。

  9、切实加强房地产统计工作。坚持不重不漏,应统尽统,客观真实反映投资工作现状,围绕省、州政府确定的房地产开发投资目标任务,按月编制全州房地产运行分析报告,分析投资形势和困难问题、通报各县市任务完成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翔实、可靠的决策依据,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10、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大力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2017年9月6日代州人民政府起草并出台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7〕122号),促进全州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11、积极开展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强宣传,联合房地产业协会,在协会官网上发布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相关文件措施,提高房地产企业对非法集资危害的认识,增强守法经营、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风险预警,逐步摸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模式,及时发现问题并配合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相关情况以季报方式上报打非办。

  12、制定方案,确保“平安小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制定《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安小区)创建工作方案》和《平安小区创建考评标准》,认定29个小区县级“平安小区”,6个州级“平安小区”。

  13、积极组织物业企业参加服务技能大赛,提高服务水平。2017年4月8日,组织物业企业参加省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分会主办的云南省首届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我州10名物业管员和电工参加竞赛,红河州获得协会组织奖、企业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

  14、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工作。根据省委、州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联合组织部门完成全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查核系统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拟提拔干部、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工作,并提供准确信息,截至12月底省厅委托查询人数6967人,州委组织部委托查询人数7715人。

  15、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以《信访条例》为准则,做到信访渠道畅通,信访秩序规范,切实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排查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为维护我州房地产管理秩序,促进我州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17年我处信访数量为34件,全部予以答复处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合理配置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实行预算公开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基本原则:合理合法、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编制方法:人员经费按实有财政供养人员(含在职、离休、遗属人员)应发工资足额预算,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足额预算,运转经费、其他人员经费按定额标准、转移支付资金逐项细化,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开展需求分项预算。

  总体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确保州住建局机构有效运转,顺利完成2018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的原则,编制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单位;财政全供给单位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人,均为事业编制。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84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6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0.24,主要变动原因为基本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支出为60.8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基本支出)54.84万元,占总支出的90.14%,收费成本补偿6万元,占总支出的9.86%;与上年对比减少6.75,主要变动原因为基本支出预算有所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62万元,其中基本支10.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43.0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4.7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018年预算数为8.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34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州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单位不再反映。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5.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3.5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有变动。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0.84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60.8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单位工资福利支出43.79万元,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8.83万元,单位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2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60.8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基本支出60.84万元,财政拨款6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4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收支总预算60.84万元。预算收入共60.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84万元等;预算支出共60.84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3.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4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收入预算60.84万元,其中: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数为43.01万元,占70.69%,比上年减少7.73万元,主要是上年人员经费(绩效工资)减少;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预算数为8.38万元,占13.77%,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34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州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单位不再反映;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5.91万元,占9.72%;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3.54万元,占5.82%,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有变动。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预算总支出 60.8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数为43.01万元;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预算数为8.3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5.91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3.54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调增,发放奖励性绩效。

  2. 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州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单位不再反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无项目支出。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8.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7.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样;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需要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46万元。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项,采购预算资金7.24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基本支出,数量7,金额7.24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1.24万元、收费成本补偿6万元的公共财政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3项,预算总额7.24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和其他采购方法,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1.24万元、收费成本补偿6万元的公共财政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国有资产总额252.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60万元,固定资产189.38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用经费7.0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0.4万元,职工福利费0.66万元,职工工会经费0.53万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0.16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4.77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收费成本补偿6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无。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四、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有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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