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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657-04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5.指导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8.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10.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12.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13.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住建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1.办公室、2.法规监察科、3.住房保障科、4.房地产管理科、5.城市建设科、6.建筑市场监管科、7.勘察设计科、8.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9.人防业务科、10.人防工程科、11.人防组织指挥科。

  红河州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15个:1.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红河州村镇建设管理处、3.红河州抗震防震指挥部办公室、4.红河州风景园林管理处、5.红河州标准定额站、6.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7.红河州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8.红河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9.红河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10.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11.红河州建筑设计院(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12.红河州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13. 红河州标准定额站、14.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15.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坚持不懈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紧紧围绕“15636”工作思路,认真抓好“整治两违、治乱、治脏、治污、增绿提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全州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满足全州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全力以赴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大力实施一批整体城镇化项目建设,从满足市民的需求出发,建设一批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道路交通、供排水、绿化、路灯、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年完成110公里污水管网铺设,新建和改建城市公厕30座,继续推进个旧、蒙自、开远、弥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海绵城市建设8平方公里以上,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2亿元以上。扎实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以滇南中心城市群为主体构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2018年底,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在100%。

  3.下大力气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力推进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建设,按照“底数要清、政策要明、措施要实、成效要好”的要求,抓实加固改造“一户一方案”、农危改“一户一档”农户台账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加固改造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开工和进度等各项工作,坚决打赢C、D级危房改造建设攻坚战,确保到2018年4月底,2017年拆除重建和兜底帮建任务全面竣工,12月底前,2018年计划脱贫摘帽县和脱贫出列乡、村的计划任务全部竣工;全力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通过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政府组织团购存量商品房安置、异地建设安置、就地安置等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和改扩翻建推进棚改工作。狠抓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进一步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建立健全预分配和轮候机制,积极公开相关信息,使保障对象尽快分配入住。2018年,计划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16783户,要督促有任务的县市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提请开工建设,确保到2018年10月31日前开工率达100%。

  4.花大功夫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因地施策去库存,继续抓好《红河州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红河州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快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松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力争完成综合房地产投资435亿元以上,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65亿元以上,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395万平方米以上。

  5.持之以恒培育壮大建筑产业。巩固建筑业良好发展态势,加大建筑业改革力度,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集中力量培育壮大一批建筑业龙头企业,推动建筑业专业扩展和转型升级,切实提高建筑业增加值,确保建筑产业在拉动GDP增长、增加税收和从业人员等方面作出支撑性贡献。紧紧抓住红河州被列入全省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区域的契机,启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广绿色建材、绿色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及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全年争取完成本地建筑业企业产值 338亿元,同比增长10%,完成建筑业增加值204.6亿元,同比增长10%,占全州GDP12%。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合理配置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实行预算公开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基本原则:合理合法、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编制方法:人员经费按实有财政供养人员(含在职、离休、遗属人员)应发工资足额预算,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足额预算,运转经费、其他人员经费按定额标准、转移支付资金逐项细化,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开展需求分项预算。

  总体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确保州住建局机构有效运转,顺利完成2018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的原则,编制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住建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2个。分别是:1、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并入州住建局编制预算的事业单位8个(州风景园林管理处、州抗震办、州村镇处、州安监站、州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州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州招标办);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3、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红河州标准定额站、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 34人,事业编制51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单位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住建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48.71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348.7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8.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3.24万元,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都有所增加。

  支出为2348.7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234.91万元(基本支出1378.71万元,项目支出970万元),占总支出的95%;收费成本补偿支出113.8万元,占总支出的5%。与上年对比增加693.24万元,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都有所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住建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8.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93.24万元,其中基本支1378.71万元,出项目支出97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是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费支出。

  2.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97.7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112.71万元,主要是退休费部分由社保发放。

  3.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6.7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14.68万元,主要是退休费部分由社保发放。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25.6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120101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606.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78.3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6.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万元。

  7.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5万元。

  8.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4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7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增3.9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主要是住建局工作经费。

  9.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78.7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8.36万元,主要是增加退休人员。

  10.2299901其他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是住建项目前期费。

  11.2320499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付息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750万元,主要是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550万元,农危房贷款利息20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住建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48.71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2064.2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79.9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44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6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5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75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348.7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3.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5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750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住建局2018年基本支出1378.71万元,财政拨款137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8.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02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242.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5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住建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住建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651.59万元。预算收入共2651.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4.91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13.8万元, 上年结转302.88万元;预算支出共2348.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5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79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50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住建局2018年收入预算2348.71万元,其中: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20万元,占0.85%;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97.76万元,占4.16%;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6.74万元,占0.7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125.61万元,占5.35%;2120101行政运行收入606.31万元,占25.81%;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2.8万元,占0.12%;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收入105万元,占4.47%;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收入445.7万元,占18.98%;2210201住房公积金收入78.79万元,占3.35%;2299901其他支出收入100万元,占4.25%;2320499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付息支出收入750万元,占31.93%。与上年对比增693.24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收入增加了债务付息支出收入。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州住建局预算总支出 2348.7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23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71万元,项目支出97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

  2.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7.76万元。

  3.事业单位离退休16.74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61万元。

  4.2120101行政运行606.31万元。

  5.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万元。

  6.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5万元。

  7.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7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8.2210201住房公积金78.79万元。

  9.2299901其他支出100万元。

  10.2320499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付息支出750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工资调增,发放奖励性绩效

  2. 专项业务费增加

  3. 退休费部分由社保发放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增加了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经费

  2. 增加了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

  3. 增加了农危房贷款利息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住建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3.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7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1.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州住建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5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州住建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9.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相同;运行维护费3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业务部门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州住建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8.7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9.16万元。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项,采购预算资金132.04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21,金额132.04万元,政府采购方式: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和收费成本补偿。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住建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9项,预算总额147.24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9,金额147.24万元,购买方式:委托、单一来源采购、其他采购方式,承接主体企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收费成本补偿。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州住建局国有资产总额6356.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2.89万元,固定资产2499.46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333.03万元,无形资产181.1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住建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用经费45.42万元;小汽车燃修费2.97万元;小汽车统保费1.89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64万元;职工福利费14.39万元;工会经费11.52万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1.9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8.42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5项。1、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保障专线正常运营,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项目申报书。2、住建工作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保障工作正常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年度总体目标,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项目申报书。3、住建项目前期费三级指标,指标值:按时按质完成年度总体目标,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项目申报书。4、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三级指标,指标值:按时偿还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项目申报书。5、农危房贷款贴息三级指标,指标值:按时支付农危房贷款贴息,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项目申报书。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份。

  三、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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