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618-6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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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8-03-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红河州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州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具体职责为: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及下设14个管理部,即:党政办、计划财务科、稽核科、贷款科、归集科、信息技术科、个旧管理部、开远管理部、蒙自管理部、建水管理部、石屏管理部、弥勒管理部、泸西管理部、元阳管理部、红河管理部、金平管理部、绿春管理部、屏边管理部、河口管理部、云锡管理部。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按照《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2018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做好红河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工作,努力完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面,重点做好非公企业、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的归集扩面工作,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的住房保障功能;同时加快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拓宽服务渠道,不断提升服务效能,防范好资金风险,促进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健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紧扣省委、省政府对红河发展提出“四个更大贡献”的新要求,按照“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严格经费管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
(二)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编制预算的基本原则是:“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资金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支出预算优先安排人员经费、业务正常运转经费。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厉行节约。
(三)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编制预算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州级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预算的总体要求,以硬化预算约束,突出绩效为核心,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统筹能力;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为前提,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四)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编制预算的方法是:根据预算法及州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基本支出按照部门综合预算定员定额的标准进行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州十届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委会研究确定的项目,以及本单位事业发展目标进行预算。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分别为住房公积金业务经费项目、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个。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7人,其中:事业编制97人。在职实有9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96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退休 9人。
车辆编制19辆,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20.6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92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0.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较2017年减少348.37万元,下降15.35%,主要原因是:受压缩支出因素的影响,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随之减少。
支出为1,920.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4.48万元,占总支出的8.56%;住房保障支出1,756.20万元,占总支出的91.44%。支出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405.97万元,下降17.45%,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2018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2017年执行数中则包含绩效工资;二是2018年财政调减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住房公积金减少;三是2018年财政压缩预算单位公用经费10%,公用经费减少;四是工作补助经费2018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2017年执行数中则包含工作补助经费。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68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405.97万元,下降17.45%。主要是基本支出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253.89万元,下降18.47%;项目支出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52.08万元,下降15.9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0.9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2.68万元,主要是退休费归口至单位导致退休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3.5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0.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80.1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8.75万元,主要是2018年财政调减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676.0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236.44万元,主要是州级财政压缩工作经费所致。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20.68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920.6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300.26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42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920.6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8.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42万元,资本性支出59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基本支出1,120.68万元,财政拨款1,12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0.68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988.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5.13万元、津贴补贴193.10万元、绩效工资271.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7万元(工伤保险2万元、生育保险2.67万元)、住房公积金80.1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03万元、培训费9.02万元、工会经费12.02万元、福利费15.0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4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30.42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1,920.68万元。预算收入共1,920.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0.68万元。预算支出共1,920.6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6.20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1,920.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收入30.91万元,占1.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收入133.57万元,占6.9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收入80.13万元,占4.1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收入1,676.07万元,占87.27%。2018年收入与2017年相比减少348.37万元,主要原因: 一是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2018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2017年执行数中则包含绩效工资;二是2018年财政调减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住房公积金减少;三是2018年财政压缩预算单位公用经费10%,公用经费减少;四是工作补助经费2018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2017年执行数中则包含工作补助经费。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2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68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0.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3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支出1,676.07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253.89万元,下降18.47%。其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2018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2017年执行数中则包含绩效工资;二是2018年财政调减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住房公积金减少;三是2018年财政压缩预算单位公用经费10%,公用经费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52.08万元,下降15.97%。其主要原因:工作补助经费2018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2017年执行数中则包含追加的工作补助经费。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1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0万元。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资金50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数量1个,金额50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本级财力安排)。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有资产总额68,342.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2.28万元,固定资产6,451.93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减少2.11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财政压缩预算单位公用经费10%,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2项。
1.住房公积金业务经费项目。一级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一是全面完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任务;二是全面完成州财政局下达的财政收入组织计划。三是为解决和改善缴存职工住房问题提供资金支持。指标值:一是2018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28.5亿元,提取24亿元,贷款发放24亿元;二是2018年计划实现增值收益1.4亿元,上缴州级财政管理费用42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7800万元;三是2018年计划向缴存职工提供42亿元的资金支持,解决和改善职工住房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一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及增值收益计划;二是州财政局下达的2018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经费项目。一级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和指标值:一是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有关文件要求,2018年全面完成“数据贯标”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二是节约归集手续费支出300万元,增加增值收益,多组织财政收入;三是通过完成“数据贯标”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资金安全、便捷、高效。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有关文件要求。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州级财政从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目前为12%)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是指经州级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包括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和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是指对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经常性补助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是指对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资本性补助支出。
八、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和资本性支出等。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资本性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九、基本支出指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1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14.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