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558-036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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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8-03-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水利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水利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州水利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单行条例草案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州水资源,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州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全州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负责全州水政监察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和应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红河州水利局机关设置11个内设机构(正科)和机关党委。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科(红河州节约用水办公室)、水电科、工程建设管理科、水土保持科、水利科、安全监督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同时负责管理红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红河州水政监察支队、红河州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红河州水利档案馆、河长制办公室、水资源综合管理中心、云南省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红河州南洞泵站工程管理处、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
(三)主要工作
2018年工作要点:
1.前期工作:及时完成2018年新建重点水网前期工作,完成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
2.工程建设:新开工蒙自长桥河水库扩建工程等3件中型工程、红河县嘎马水库工程等5件小一型水库工程;加快金平铜厂水库、个旧石洞坝水库建设;完成红河县阿扎河水库、屏边县云洞水库、河口县旱塘水库建设。
3.防汛工作:加强防汛应急管理,规范防汛应急处置程序,做好各类水毁设施修复,督促各县市尽早准备,主动防范,科学应对,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与库塘蓄水工作。
4.河长制工作:完成河长制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协调推进河长制六项配套制度的落实,推进河湖管理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河长制基础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优化结构、有保有压的方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证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管理水平和效益。大力推进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相结合、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千方百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积极稳妥原则,依法理财原则,关注民生原则,厉行节约原则,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原则。
(三)编制的依据、方法及重点
编制的主要依据是:红河州州本级2018年“零基预算”正常经费定额标准。编制方法主要是:以本单位2017年12月在编实有人数及2017年实际开支为基础,按编制方法,分人员经费、社会保障费。编制重点主要是:人员经费、社会保障费、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等项。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3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6人,其中:行政编制 46人,事业编制300人。在职实有3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5人,财政部分供养25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56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254人。
车辆编制27辆,实有车辆27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57.2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55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7.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11.65万元,主要减少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纳入社保统发。
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为355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7.222万元,占总支出的93.25%;与上年对比减少451.65万元,主要减少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纳入社保统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7.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48万元,项目支出3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支出为87.3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0.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退休费调增、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调增。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支出为684.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10.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助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支出为459.2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51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支出为649.6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64.15万元,主要是今年自治州补贴停发,在职人员绩效奖励工资未列入预算,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压缩。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支出为2.5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2.02万元,主要上年度非税收入集中汇缴,本年非税收入减少,相应预算安排经费减少。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8年预算支出为75.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7.73万元,主要是2018年非税收入减少导致财政安排的专项收入减少。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8年预算支出为1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9.17万元,主要2017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100万元项目经费未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预算支出为1452.4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86.3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本年新增项目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支出为71.3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1.5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57.2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557.2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49.6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18.05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732.1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557.2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1.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8.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7.31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基本支出3317.22万元,财政拨款331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17.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35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16.73万元、津贴补贴449.2万元、绩效工资429.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9.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8万元、住房公积金71.3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8.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79万元、差旅费47.6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12.83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费13万元、福利费1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4万元、其他交通费45.6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7.3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31.53万元、退休费708.2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17.52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水利局无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557.22万元。预算收入共3557.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7.22万元;预算支出共3557.2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30.66万元、农林水支出225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34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收入预算3557.22万元,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收入为87.3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0.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退休费调增、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调增。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收入为684.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10.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助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收入为459.2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51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收入为649.6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64.15万元,主要是今年自治州补贴停发,在职人员绩效奖励工资未列入预算,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压缩。
(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收入为2.5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2.02万元,主要上年度非税收入集中汇缴,本年非税收入减少,相应预算安排经费减少。
(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8年预算收入为75.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7.73万元,主要是2018年非税收入减少导致财政安排的专项收入减少。
(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8年预算收入为1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9.17万元,主要2017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100万元项目经费未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预算收入为1452.4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86.3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本年新增项目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收入为71.3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1.5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减,相应预算支出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557.2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479.16万元,专项收入7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7.22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款支出87.33万元;2080502款支出684.04万元;2080505款支出459.29万元;2130301款支出624.62万元;2130302款支出2.56万元;2130310款支出75.6万元;2130314款支出100万元;2130399款支出1452.44万元;2210201款支出71.34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离退休人员经费、生活补助增加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4.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共两个,其中新增全州河长制项目一个,增加预算支出140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州要求推行河长制工作。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支出5万元,与2017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4.24万元,比2017年减少1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部分车辆划转到公务用车平台,本单位只保留两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据实调减。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车辆加油服务预算支出3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涉及3个项目,金额共计195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国有资产总额45,75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246.20 万元,固定资产3,935.81 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07.8 万元,无形资产1.81万元,其他资产566.28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水利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18.05万元,包括(委托业务费240万元,办公费36.44万元,差旅费47.6万元,会议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培训费10.14万元,工会费9.41万元,职工福利费8.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4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水利局机关2018年项目预算支出2个,金额24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6-13。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水利局2018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二级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州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局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水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因公出因(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