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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551-34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管理和使用好红河大剧院

  2.监管和指导好红河州演出公司工作

  3.做好红河州文化产业项目的调研和策划,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组织实施

  4.组织承办各类公益性和商业性演出活动

  5.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招商引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为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下属相当于正科级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人。无公务用车。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设5个工作部门:

  1.行政部(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室)

  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类事务和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汇报、总结、立卷归档等文秘工作;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全体员工的平时考勤和年终考核;负责做好本单位人事、职称评定工作,组织相关材料按时上报;负责本单位办公用品和演出所需物品的采买、使用登记等;配合做好中心工作和重大演出活动;组织、协调对外接待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财务室:负责出纳工作,为单位管好财、理好帐。做好收支与财务管理。正确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管好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负责本单位的会计工作,管理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福利、保险等费用收缴工作。做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固定资产申报登记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营销部

  策划、组织、实施在红河大剧院演出的各种业务工作,办理商演有关手续;负责商业性演出的营销和公益性演出票务工作;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组织、策划、协调和指导各演出单位的项目筹划与演出;负责安排剧院演出、租场等业务,做好演出登记、摄影、摄像和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和发布红河大剧院公众平台;演出结束后做好图片、节目单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接待观众服务投诉,做好各种演出的检票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 服务部

  负责剧院各个剧场的礼仪接待、引领、服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安排化妆间、贵宾休息室相关接待工作;负责对接保洁公司做好巡查和监督大剧院保洁工作;负责剧院绿化和美化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4.工程部

  负责各个剧场的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吊杆专业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负责剧院水电设备、设施和空调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剧院的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舞台管理,安排好专业人员操作、使用舞台技术设备;负责红河大剧院屋顶、外围水池、控制室和剧场安全监督隐患排查,做好剧院过道照明灯和水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安保部

  负责大剧院的内保、外保、消防安全、电子监控、安检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将红河大剧院各种演出活动报送公安、消防、质监、电力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消防设施、电梯,加强和维保单位的联系,收集和保存好检查记录,做好每年消防安全检查台账;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学习自觉性。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政治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做好读书笔记,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加强硬件设施设备建设,使剧场服务功能将更趋完善合理。多方筹集资金,完善剧场演出所需的灯光等设施设备,确保各项演出活动顺利完成。

  3.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言行举止。加大对员工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和核力度,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4.积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增强管理水平。利用好红河大剧院已成为云南省院线联盟、西南院线联盟和全国剧场委员会这三大平台,积极组织参加各种演艺推介活动,开展文化交流,进一步提高红河大剧院的知名度。

  5.树立市场意识,做好营销策划。加强对演出市场的调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全年演出计划,引进经典、优秀剧目到红河大剧院进行商演,满足广大文艺爱好者的需求。

  6.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深入基层,积极参与红河州文化产业项目的调研和策划,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组织实施。着力打造以红河大剧院为核心区的新型文化产业集聚地,使红河大剧院成为红河文化新名片。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遵循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厉行节约、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着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安全性和实效性。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2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9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34.46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红河大剧院管护运营项目经费的减少;新增在职人员6名,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支出为9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65.54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2017年新增在职人员6名,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00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红河大剧院管护运营项目经费的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7(类)0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73.7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07.2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红河大剧院管护运营项目经费的减少及新增在职人员6名人员经费的增加。

2.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10.9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83万元,主要是新增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缴费基数减少。 

  3.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6.5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41万元,主要是新增6名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中住房公积金部分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1.28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91.2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1.2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91.2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9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基本支出91.28万元,财政拨款9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73万元、津贴补贴17.14万元、绩效工资2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8万元、住房公积金6.5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3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工会经费4.99万元、福利费1.2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91.28万元。预算收入共91.2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28万元;预算支出共91.28万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3.7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8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91.28万元,其中:207(类)01(款)99(项)收入73.74万元,占80.78%;208(类)05(款)05(项)收入10.96万元,占12.01%;221(类)02(款)01(项)收入6.58万元,占7.21%;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红河大剧院管护运营项目经费的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1.2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9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类)01(款)99(项)其他文化支出73.74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6万元;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6.58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新增在职人员6名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红河大剧院管护运营项目经费的减少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用于接待文化部门正常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对比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对比无增减;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对比无增减。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用于接待文化部门正常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减少。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对比无增减。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2018年无此项目预算。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2018年无此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州文产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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