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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546-09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气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州国家气象系统各级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红河州气象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中国气象局制定下发的《地(市、州、盟)气象管理机构职责》(气发[2001]31号)赋予地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对可能遭受雷电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办云南省气象局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红河州气象局共设有四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业务科、人事科、财务科;六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气象台、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财务核算中心、信息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三)主要工作

  1.全力做好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工作,以推进红河天气雷达建设为主线和支撑,推动红河气象现代化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切实推进我州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2.加强汇报沟通,力争地方津补贴早日解决。

  3.着力提升气象服务水平,以三农服务为重点,全面推进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4.在州政府组织领导下,扎实开展红河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5.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建议地方政府加强投入人影标准化作业点建设,以保证2018年我州所有人影作业点能按省气象局标准和规定顺利开展作业。

  6.做好州气象局大院综合整治,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要求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政拨款支出规模,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先保障部门重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推进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气象局为财政部分供给的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截止2017年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红河州气象局,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参公编制20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55人,为财政部分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红河州气象局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车编为省气象局下达编制。

  第二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1.2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59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1.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增加500万,原因是增加新一代雷达建设项目。

  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59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36%;项目支出530万元,占总支出的89.64%。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00万,原因是新增新一代雷达建设项目。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0万元,为项目支出增加5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服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18年预算为61.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红河州气象局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地方性津补贴。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服务(款)气象服务(项目)2018年预算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州人工增雨、人工防雹工作的通信指挥、培训、设备维护等日常开支。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服务(款)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项目)2018年预算为500.00万元,主要用于天气雷达塔楼,辅助用房,场地内附属设施,水、电、路、通信建设,蒙自、个旧标校站自动站购置,土地征用费,工程其他费用支出。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91.28万元。

  1.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28万元,其中:

  红河州气象局本级工资福利支出61.28万元,主要包括:在职及离退休人员部分地方性津补贴。

  2.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30.00万元,全部为红河州气象局本级项目经费,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万元,主要包括: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费;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00.00万元,主要包括:天气雷达塔楼,辅助用房,场地内附属设施,水、电、路、通信建设,蒙自、个旧标校站自动站购置,土地征用费,工程其他费用支出。

  资本性支出13.00万元,主要包括: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办公设备购置费和专用设备购置费。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基本支出61.28万元,财政拨款6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61.28万元,均用于基本工资支出。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上年度无部门政府性基金。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91.28万元。预算收入共591.2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上年结转;预算支出共618.32万元,均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收入预算591.28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服务(款)行政运行(项目)收入61.28万元,占10.36%,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服务(款)气象服务(项目)收入30万,占5.07%,与去年对比无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服务(款)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项目)收入500万元,占84.57%,去年无此项目,原因是2018年新增新一代雷达建设项目。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1.2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9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8万元,项目支出53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服务(款)行政运行(项目)支出61.2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服务(款)气象服务(项目)支出3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服务(款)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项目)支出500.00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州气象局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61.28万元,与2017年一致。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州气象局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53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500.00万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国家发改委立项,要在我州建设一部新一代天气雷达,中央财政投资2834.00万元,地方财政匹配1200.00万元,此笔500.00万元为第一次拨款。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气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气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气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对比无变化。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气象局国有资产总额86.95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2项,其中:云南省红河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无,主要内容:红河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能够准确估算雨量大小,确定可能遭受暴雨或河水泛滥的位置和范围,从而进行科学调度,为防汛抗旱指挥部门进行抗洪抢险的重大科学决策提供非常重要的气象信息,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人工降雨及气象人影工作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300万亩,主要内容:全州设增雨作业点11个,开展增雨作业39点次,发射各型火箭弹128枚,全州增雨影响面积210平方公里,农作物受益面积7.9万亩,其中保护经济作物面积为5万亩,森林受益面积11.5万亩。增加降水1200万方,其中库塘蓄水430万方。国内外实践证明人工增雨效率为10%-25%,初步估算我州增雨经济效益达到近800万元。全州共8个县实施了人工防雹作业,设防雹作业点74个,共实施作业228点次,发射各型火箭弹共计2958发,保护农作物面积为300万亩,其中以烤烟为主的经济作物面积为165万亩。今年防区内烤烟受灾面积仅占防区内烤烟种植面积的0.46%,而防区外受灾面积超过6%。人工防雹有效地减轻了冰雹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减少烤烟等农经作物损失约2.5亿元,为我州粮烟的增产、农民增收、财政的增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为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原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是指红河州气象局在职和离退休人员部分地方性津补贴。

  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基本支出是指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服务(项)项目支出是指红河州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用于全州人工增雨、人工防雹工作的通信指挥、培训、设备维护等日常开支。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保障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机构运转、正常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用于全州人工增雨、人工防雹工作的通信指挥、培训、设备维护等日常开支;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

  九、双重领导。又称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指给予气象部门施行“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计划财务保障施行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双重保障的体制。其特点在于气象部门的财政预算资金,不因其为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而全部有中央财政予以安排,涉及地方气象事业的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

  十、C波段多普勒新一代天气雷达。天气雷达是监测和预警强对流天气的主要工具,其工作原理是通过发射一系列脉冲电磁波,利用云雾、雨、雪等降水粒子对电磁波的散射和吸收,为探测降水的空间分布和铅直结构,并以此为警戒跟踪降水系统。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除能起到常规天气雷达的作用外,还可以利用物理学上的多普勒效应来测定降水粒子的径向运动速度,推断降水云体的移动速度、风场结构特征、垂直气流速度等,可以有效地监测暴雨、冰雹、龙卷等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发展;同时还具有良好的定量测量回波强度的性能,可以定量估测大范围降水;多普勒天气雷达除实时提供各种图像信息外,还可提供对多种灾害性天气的自动识别、追踪产品。

附件【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州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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