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527-087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09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共青团红河州委是指导全州共青团组织发展和团员队伍管理、教育工作;培养、树立、宣传全州各条战线上的各类优秀青年典型;负责组织指导全州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州青年志愿者工作;负责开展全州青少年外事工作,加强对全州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全州团组织围绕提高青年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技术素质开展工作;组织青年开展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管理、岗位成才、科技开发、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指导全州农村团员青年学文化、学科技,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开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指导全州大中职院校共青团的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州中学的共青团工作;负责全州“希望工程”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希望工程宣传教育、帮扶助教活动;指导全州少先队工作,负责少先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少年儿童成长的活动。协调社会各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维权工作,接受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交有关部门查处,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内设三部一室:办公室、组织部、学少部、宣传部;红河州青少年宫内设二部一室:活动培训部、综合服务部、办公室。
(三)主要工作
2018年全州共青团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团省委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团结带领全州广大团员青年为推动红河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党的十九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为广大青年奋勇投身新时代、接力建功中国梦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州各级共青团组织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强化“青年之声”、官方微信等线上宣传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青年之家”等线下服务平台作用,通过宣讲会、座谈会、主题演讲比赛、团队日活动等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将个人美好梦想和实现中国梦有效结合起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跟党走。
2、深入推动共青团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群团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我们要立足共青团的使命、职责和定位,牢牢把握共青团改革本质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把增“三性”、去“四化”贯穿改革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影响力。对标中央、省委、州委要求,把握方位,直面突出问题,切实加快全州共青团改革步伐,扩大改革范围,推动共青团改革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推动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创新运行机制,提高团的领导机关运行效率;改进团的工作和活动,提高吸引力凝聚力;筑牢基层基础,激发基层组织活力;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履行好党赋予共青团的职责;强化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创新服务大局的方式和载体、突出服务青年的工作生命线、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引导青年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集中力量推进共青团建网用网占网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使共青团工作更具活力。
3、强化共青团组织规范化建设
2018年,共青团红河州委八届委员会将任期届满换届。按照中央、省、州共青团改革精神,在共青团红河州第九次代表大会时,代表、委员、常委中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分别不低于70%、50%、25%,扩大代表大会代表的参与渠道,完善全委会委员议事建言机制,更好发挥常委会作用;优化团州委机关的机构和职能,对团州委机关现有部室进行调整充实优化,统筹发挥好团属社会团体的组织作用,加强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使机关设置更加科学规范化;改进团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等。
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有效覆盖面;改进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科学制定团员发展规划,强化县域统筹,用3年左右时间将初、高中阶段毕业班团青比例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到2025年,努力将全州总体团青比例降低到30%以内,增强团员荣誉感;充实团的基层工作力量,乡镇(街道)团委书记由党委班子成员兼任,配备1名专职团委副书记,兼职、挂职副书记各1名,确保乡镇(街道)团委有人干事、有人负责;加强团的活动阵地建设,以“青年之家”为主要抓手,建设延伸到行政村(社区)的直接面对青年的基层服务阵地体系;加强队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引导。
优化团的机关工作人员结构,加强团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配备一定数量的专挂兼团干部;完善团干部的培养、管理使用,通过建立不同机制和考核办法,坚强团干部管理;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
4、继续发挥共青团优势助力脱贫攻坚
以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十项行动为指引,重点从产业发展、教育扶持、转移劳动力等方面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动员优势,引导社会帮扶资金撬动金融帮扶资金,有针对性实施精准扶贫,帮助贫困户脱真贫,真脱贫。
5、不断提高服务青年的能力和水平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我们要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青年主体地位,一切以青年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青年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把工作延伸到广大青年最需要的地方去,健全完善密切联系青年机制,及时了解青年各类诉求;做好新兴青年群体的引导服务,完善服务青年就业创业措施,帮助困难青少年群体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在同广大青年密切交往中提高工作本领,在解决青年实际困难中找到做好青年工作的有效方法,持之以恒补充知识、补强能力、补齐短板,让团干部真正成为做青年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6、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团
团的建设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思想建团、制度治团、纪律管团、作风强团,把全面从严治团向纵深推进,从严管好团的干部、团员队伍、团的各级组织。按照“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要求,从严管理,教育广大团干部在投身云南跨越发展的实践中历练本领、增长才干,落实“四讲四有”要求,争做“云岭铁军”。加强基础团务,严肃团的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设规模合理、名副其实的高素质团员队伍。加强网络、行业、新兴领域组织覆盖,构建纵横交织组织网络体系,强化区域协同、组织规范、力量整合,把全面从严治团的举措转化为激发团的活力具体成效,为团结带领云岭青年助力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探索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预算管理,发挥好财政分配与再分配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总体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绩效,深化预算公开,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2)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方针政策。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增强预算编制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3)关注民生原则。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机制、科学安排民生财政的支出预算。
(4)厉行节约、科学精细的原则。除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按法定增长比例及有关政策标准审核安排外,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按照各项定额标准,节约经费开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根据轻重缓急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安排,做到项目支出依据充分、内容细化、标准明确。
(5)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基础数据精细化、定额管理标准化、监督监管透明化”的建设。通过加强对预算单位支出执行率和规范度的考核,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加强对项目效益情况和执行进度的分析预测,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6)综合预算原则。加强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政府财力,预算内外资金、其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二)编制的依据、方法及重点
1.强化全口径综合预算管理,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全面、完整反映部门各项收支。
2.严格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扎实做好基本支出编审工作。
3.进一步推进支出分类管理,加强支出经济科目预算编制。
4.着重体现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一并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共青团红河州委、红河州青少年宫。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0.84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81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0.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503.83万元对比增加307.01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团州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333.33万元,本年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7.56万元,本年压缩共青团红河州委、红河州青少年宫专项工作经费30.00万元,本年减少公用经费3.88万元。
支出为81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0.52万元,占总支出的95.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0万元,占总支出的3.08%;住房保障支出15.32万元,占总支出的1.89%;与上年503.83万元对比增加307.01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团州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333.33万元,本年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7.56万元,本年压缩共青团红河州委、红河州青少年宫专项工作经费30.00万元,本年减少公用经费3.88万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0.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727.49万元增加17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84万元,项目支出2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16.8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62.39万元减少45.55万元,主要是团州委2018年减少在职人员1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本年预算数中未包括上年增发在职人员绩效工资。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1.3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96.75万元减少25.40万元,主要是州青少年宫2018年预算数减少自治州补贴,预算数中未包括上年增发在职人员绩效工资。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82.3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21.61万元增加260.72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团州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333.33万元;本年减少共青团红河州委、红河州青少年宫专项工作经费,州青少年宫培训及活动收费补偿项目经费等。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4.41万元增加0.59万元,主要是工资基数调增,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5.3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8.76万元减少3.44万元,主要是2017年10月调出在职人员1人,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故住房公积金预算数较上年执行数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10.84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810.8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2.6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60.29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6.0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8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3.33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810.8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6.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3.33万元,资本性支出6.0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基本支出610.84万元,财政拨款61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03.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51万元、津贴补贴77.58万元、奖金2.69万元、绩效工资22.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00万元、住房公积金15.3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46万元、培训费1.69万元、工会经费2.25万元、福利费2.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0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3.33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333.33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810.84万元。预算收入共810.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0.84万元;预算支出共810.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0.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2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81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收入116.84万元,占14.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收入71.35万元,占8.8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收入582.33万元,占71.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收入25.00万元,占3.0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收入15.32万元,占1.89%;与上年503.83万元对比增加307.01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团州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333.33万元,本年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7.56万元,本年压缩共青团红河州委、红河州青少年宫专项工作经费30.00万元,本年减少公用经费3.88万元。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0.8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1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84万元,项目支出200.0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6.84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71.35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582.33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5.00万元;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32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与上年273.83万元对比增加337.0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 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6.03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本年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减少,列入到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88万元,主要是2018年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314.86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团州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333.33万元,本年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减少,列入到工资福利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与上年230万元对比减少3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压缩共青团红河州委、红河州青少年宫专项工作经费。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7.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7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2.0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11.5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8.0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00万元。其中:购置费0.0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对比无增减变动;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50万元,减少原因是:因公车改革后,团州委未保留公务用车,故2018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红河州青少年宫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红河州青少年宫日常公务及开展活动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7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项,采购预算资金29.0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基本支出,数量2次,金额4.0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部门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数量16次,金额25.0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部门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5项,预算总额75.0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数量为5项,金额75.00万元,购买方式为委托购买和询价购买,承接主体为企业(机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619.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4.40万元,固定资产283.24万元,无形资产1.44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共青团红河州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22.92万元减少3.23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17年10月调出在职人员1人,2018年减少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2项,其中:团州委专项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为完成团州委专项业务工作、团州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团州委综合治理工作等,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发[2014]6号,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工作目标责任书;红河州青少年宫专项工作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对州青少年宫整栋办公楼,物业、安保、水电、绿化、卫生、网络、通讯等设施维护及运转,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青宫函〔2017〕13号,关于申请红河州青少年宫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的函。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