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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524-076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09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成立于1953年5月,是在中共红河州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在过去六十多年的发展中,在历届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办学指导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全面加强党校建设,完成了各个历史时期干部教育培训任务。近五年来,干部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共培训县处级及其以下各类干部五万余人次,为提高全州干部队伍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学校已形成了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州社会主义学院、州少数民族干部学校“四牌一校、一套班子”的领导体制和办学格局。学校主要承担全州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培训轮训任务,同时担任着国家公务员、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等的培训工作;并依托自身资源,拓宽办学渠道,现常年与省委党校联合招收党校研究生,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合作,举办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班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干部培训科、科研管理科、行政科、公共管理培训科、网络技术管理科、党的建设研究室、社会建设与公共管理教研室、经济建设教研室、州情研究室、党的建设办公室、图书馆共13个科室。

  (三)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意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全面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委班子分析研判工作,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二是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州社会主义学校、州少数民族干部学校、州妇女干部学校职能,重点抓好党员干部、公务员、非党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轮训培训工作。

  三是扎实开展科学研究。强化科研立校、强校意识,坚持科研为教学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的方针。

  四是加强行政后勤保障。坚持从严治校的方针,严格校风、校规、校纪,抓好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服务质量。

  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党校教师是党的“布道者”“熔炉工”,打铁就要自身硬。严格政治要求,加强干部职工师德、师风建设,提高职业道德和党性修养。

  六是加强办学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完善办学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争取开展学员楼改造提升、学员教室改扩建、报告厅改造、智慧校园等项目建设,不断夯实办学基础设施。

  七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使各项工作体现党的意志,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州委、州政府2018年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基本原则: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 、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财务风险控制,服务大局,保障重点项目实施,做到量力而行,收支平衡。

  编制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项目预算支出进行编制。

  总体思路: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确保预算编制质量和效率,提升全面预算管理水平。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2.26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39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2.2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363.26万元,专项收入29.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执行数对比减少453.66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上年度执行数中包括其他收入、调整工资及绩效奖金。

  支出为139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26万元,占总支出的85.62%;项目支出20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4.38%;与上年执行数对比减少405.10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2.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8.41万元,其中基本支1192.26万元,出项目支出2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50802干部教育”2018年预算数为995.6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57.42万元,主要是收费成本补偿支出减少。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224.1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167.2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机关管理,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只有财政负担部分纳入预算管理。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06.5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06.55万元,主要是2017年养老保险未纳入预算。

  4、“2210201住房公积金” 2018年预算数为65.9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10.3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92.26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392.2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9.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31万元,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基本支出1192.26万元,财政拨款119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49.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9.12万元、津贴补贴239.23万元、奖金10.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3万元、绩效工资105.93万元、改革性补贴39.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55万元、住房公积金65.9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62万元、邮电费4.0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培训费14.19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工会经费9.59万元、福利费11.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6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3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63.35万元、退休费32.14万元、离退休生活补助119.64万元、离休人员增发生活费2.16万元、遗属补助3.02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1392.26万元。预算收入共1392.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2.2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支出共1392.26万元,包括:教育支出995.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90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收入预算1392.26万元,其中:“2050802干部教育”收入995.67万元,占71.5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224.14万元,占16.1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收入106.55万元,占7.65%;“2210201住房公积金” 收入65.90万元,占4.74%。与上年对比减128.4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机关管理,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只有财政负担部分纳入预算管理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92.2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36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26万元,项目支出200.0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50802干部教育”2018年预算数为995.67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224.1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06.5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 2018年预算数为65.90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主要是工资津补贴奖金支出增减

  2、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机关管理,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只有财政负担部分纳入预算管理;

  3、改革性补贴标准有所变化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预算支出与2017年项目预算支出一致。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0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用于安排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及各县市党校联系汇报工作等需开支的接待费,用于保障全州培训、轮训党员干部、党校教学科研、专题调研、精准扶贫工作正常开展,拟产生的车辆租用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5.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1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党校与国(境)外相关高校、科研所、学术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拓展教学学术信息,把握了解学术前沿动态,提高党校师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资政能力提升保障,拟安排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1.00万元。其中:购置费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2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用于保障全州培训、轮训党员干部、党校教学科研、专题调研、精准扶贫工作正常开展,拟产生的车辆租用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6.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物价上涨,用于安排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及各县市党校联系汇报工作等需开支的接待费。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项,采购预算资金5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类型,数量4项,金额33.4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类型,数量2项,金额20.0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国有资产总额8751.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3.34万元,固定资产8386.26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79万元,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工作运转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26.87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物价上涨,培训费用增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2项,其中: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政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政项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发〔2016〕22号);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建设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政项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发〔2016〕22号)。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8年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资金。

  2、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咨政项目经费等。

  5、“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附件【红河州州委党校_2018030104252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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