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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510-4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州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木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承担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本州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按照分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州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地方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负责指导全州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州级林业资金,管理州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承担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红河州林业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造林绿化科、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科、资源林政科、公益林管理科、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森林防火科、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

  (三)主要工作

  通过全面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以及林业“三防”体系和农村能源建设,建设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进一步为实现林业生态绿州夯实基础;通过实施全州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行动计划,扎实抓好城市面山绿化建设,切实加强以高等级公路两侧绿化为框架、以铁路和其它干道公路为网络的绿色通道建设,广泛开展城乡绿化建设,进一步为实现林业景观美州打造特色;通过整合退耕还林、防护林、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点项目,大力发展林业产业,进一步为林业产业富州打牢根基。深化改革开放,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林业生态绿州景观美州产业富州”建设进程。2018年,全州计划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40万亩。其中,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4.6万亩、重点区域植被恢复工程17.8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14万亩,森林(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3.6万亩。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州林业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切实保障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州级财力相适应。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50.26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750.2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收入1400.26万元,占总收入的80%;专项收入350万元,占总收入的20%。与上年对比增加526.65万元,增43.04%,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机构(国有林场管理站),工资福利增加,项目增加。

  支出为175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26万元,占总支出的66.86%;项目支出580万元,占总支出的33.14%;与上年对比增加526.65万元,增43.04%,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机构(国有林场管理站),工资福利增加,项目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0.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80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增加238.9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042.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0501、20805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1.0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工资支出增减。

  2.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0万元,主要是滇南绿洲生态园管养维护项目支出增加。

  3.2130201、2130204、2130210、2130234、2130299行政运行、林业事业机构、林业自然保护区、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464.8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54.2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新增机构(国有林场管理站),项目增加。

  4、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47.4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58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50.26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750.2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53.9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35.23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机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0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750.2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3.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0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基本支出1170.26万元,财政拨款117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0.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65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9.80万元、津贴补贴303.57万元、奖金15.79万元、绩效工资8.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6万元、住房公积金47.4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55.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09万元、培训费5.13万元、工会经费6.83万元、福利费8.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0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61.08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0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750.26万元。预算收入共1750.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0.26万元;预算支出共1750.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0.26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收入预算1750.26万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收入138万元,占7.89%;21199(款)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收入100万元,占5.71%;2130201行政运行、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2130210林业自然保护区、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收入1464.83万元,占83.69%;221)0201住房公积金收入47.43万元,占2.71%。与上年对比增加526.65万元,增43.04%,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机构(国有林场管理站),工资福利增加,项目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50.2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75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26万元,项目支出58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38万元;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2130201行政运行、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2130210林业自然保护区、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1464.8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7.43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增加新成立机构(林场管理站)。

  2.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增加。

  3.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资。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项目支出预算变动主要原因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项目增加。

  2.滇南绿洲生态园管养维护项目增加。

  3.森林防火项目经费增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2.6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林业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林业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3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车辆运行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保障使用行政保留用车及下属事业单位(大致范围)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林业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4.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出台相关文件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项,采购预算资金65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数量2,金额65,政府采购方式是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本级财力安排65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2项,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数量2,金额65,购买方式公开招标和其他采购方式,承接主体是企业(机构)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本级财力安排。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林业局国有资产总额12,461.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30.08万元,固定资产2,801.98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1.32万元,其他资产4958.51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5.18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新成立机构(国有林场管理站),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3项,其中:1、自然保护区工作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野外考察,掌握动植物资源状况,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细则;2、护林防火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1849.2公顷,即1‰,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森林防火条例》;3、“启园”管理维护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提高城乡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红河州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分批对公众开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启园”管理实施方案、简介、管理养护预算及入园须知。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林业局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1项,其中:护林防火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1849.2公顷,即1‰,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森林防火条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野外放归、巡护,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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