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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506-66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药检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度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是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药品标准和食品相关检验标准,依靠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对红河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的药品和部分食品进行技术检验,鉴别其真假或优劣,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书,为红河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科学的执法依据,以维护全州药品市场秩序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确保全州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设有办公室、食品业务室、药品业务室、保健食品化妆品室、质量保障室、化学室、生测室、中药室、食品检验室等9个科室。

  (三)主要工作

  1、完成新建实验室的认证工作。采取抓学习、建制度、按照实验室质量体系认证标准做好基础工作,通过主管部门的现场审核。

  2、抓好食品检验项目的扩项工作。采取主要领导抓、科室负责、责任到人的措施,通过认证部门的核查取得资质。

  3、全面完成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采取细化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责任到人的措施,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检验任务。

  4、继续把食品、药品专项检验作为检验工作的重点,提高检验报告质量。采取抓业务、重实效、深挖市场中的不合格产品,确保专项检验工作取得成效。

  5、抓好实验室质量体系的规范管理工作。采取抓好仪器检定、设备管理、维护保养等基础性保障工作,落实各类记录的痕迹管理、规范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依据,以收支平衡为基本原则,以零基预算法为编制方法,以贯彻国家、省、州党委政府对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维护辖区内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为总体思路。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至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州食药检所)(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7.85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437.8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拨款收入437.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2.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5人、退休人员大部分工资纳入社保基金发放和自治州补贴停发导致人员支出大量减少。

  支出为437.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0万元,占总支出的18.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7.68万元,占总支出的74.84%;住房保障支出28.67万元,占总支出的6.55%。与上年对比减少82.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5人、退休人员大部分工资纳入社保基金发放和自治州补贴停发导致人员支出大量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583.30万元减少114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8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3.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7.32万元增加26.3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中需要财政拨款的支出增加。

  2.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7.7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49.36万元减少1.5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5人导致单位需要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

  3. 21010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20万元,主要是因为:送检药品的检验以前是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来弥补工作成本,但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规定,送检药品的检验不再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所需工作经费由财政拨款予以保障。

  4. 21010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07.6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474.30万元减少166.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执行数中含有自治州补贴和政府考核绩效奖励工资,而2018年预算数不含上述两项资金,并且2018年我单位减少在职人员5人,也导致预算数大量减少。

  5.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8.6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7.11万元减少8.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减少在职人员5人及计算缴纳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调减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7.85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437.8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04.7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6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437.8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6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基本支出417.85万元,财政拨款41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7.85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5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4.67万元,津贴补贴70.41万元,绩效工资89.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8万元,住房公积金28.6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02万元,培训费3.23万元,工会经费4.30万元,福利费5.3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33.06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无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收支总预算437.85万元。预算收入共437.8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85万元;预算支出共437.8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7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收入预算437.85万元,其中: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收入33.71万元,占7.70%,与上年79.95万元对比减少46.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大部分退休费纳入社保基金发放;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收入47.79万元,占10.91%,与上年对比增加47.7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没有纳入年初预算;21010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收入20万元,占4.57%,与上年对比增加2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药品事务的预算收入;21010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收入307.68万元,占70.27%,与上年403.77万元对比减少96.0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5人和自治州补贴停发导致人员支出大量减少;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收入28.67万元,占6.55%,与上年36.16万元对比减少7.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5人和计算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计算调减。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37.8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3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8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3.71万元,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7.79万元,21010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20万元,21010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307.68万元,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8.67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在职人员减少5人。

  2.自治州补贴停发。

  3.退休人员大部分工资纳入社保基金发放。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送检药品的检验以前是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来弥补工作成本,但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规定,送检药品的检验不再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所需工作经费由财政拨款予以保障。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0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外出开会、培训、协助抽检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国有资产总额4286.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57万元,固定资产3191.63万元,在建工程1061.84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属于全额拨款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1项,其中:送检药品检验工作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检验送检药品250批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往年完成送检药品检验工作的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检验能力。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无州对下二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当年财政安排拨给的资金收入。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日常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各项开支。

  五、上年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相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等。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是指用于药品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购买化学试剂、检验仪器等。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是指用于在职人员方面的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等。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为在职人员和提前退休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表(州食药检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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