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447-83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药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药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州人民政府规定,我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3)指导县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以及食安委的工作。
(4)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处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食品监管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信息宣传教育科、规划财务科和工业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等十四个科室。下设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为独立核算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设州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属新组建单位,2017年未独立核算)。
(三)主要工作
2018年的重点工作,围绕以下工作开展,目标为保障全州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1.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2.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3.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及检验工作;4.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查处;5.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6.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工作;7.信息化建设工作;8.药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8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将按照州委、州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继续履行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监测,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预算是根据我单位的职能,结合我州的实际情况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以保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质量,确保我州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需要进行编制的。其基本原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坚持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原则;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分别是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红河州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实有职工10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退休1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6辆(其中:事业单位车辆2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红河州食药局部门)(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2.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72.2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2.29万元(本级财力1662.29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72.2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66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29万 元,占总支出的92.82%,项目支出120万元,占总支出的7.18%。执法办案补助支出3万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2.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628万元增加4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02.03万元增加104.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2.210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7.6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411.63万元减少43.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离退休工资转入社保发放及办公经费核定数减少。
3.22101住房保障支出98.2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14.34万元减少1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计算基础较上年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部门预算支出1672.29万元, 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如下:
1.基本支出1552.29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含住房公积金)1317.4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办公支出)188.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15万元,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和退休生活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120万元,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完成2018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具体明细工作见上述重点工作明细)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1552.2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含住房公积金)1317.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办公支出)188.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和退休生活补助支出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672.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2.29万元(本级财力1662.29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比2017年预算收入1628万元增加了44.29万元,增加了2.7%,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预算支出共1672.29万元,包括1.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31万元, 2.210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7.69万元, 3.22101住房保障支出98.29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2.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2.29万元(本级财力1662.29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628万元增加4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72.2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66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29万 元,占总支出的92.82%,项目支出120万元,占总支出的7.18%。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31万元,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生活补助、退休干部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7.69万元,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支出及项目支出等相关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98.29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我部门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552万元,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1528万元增了24万元,增加了1.57%。增加的原因有:
1、人员数变化,比上年减少1人,但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
2、上年度基本支出预算中含退休人员工资,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发放,纳入财政预算的退休人员退休费和退休生活补助较上年大幅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完成2018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具体明细工作见上述重点工作明细),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万元,比上年的100万元增加20万元。为食品药品检验所事业性收费取消后纳入财政预算的食品药品检验经费。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预算单位增加了1个,为红河州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3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预算单位增加了1个,为红河州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5万元,全部为运行维护费,比2017年预算增加了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预算单位增加了1个,为红河州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主要用于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预算单位增加了1个,为红河州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25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事项1个,涉及金额2.4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4307.76万元,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产,确保资产安全。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6.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离退休费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317.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汽车燃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88.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3%。
2018年日常支出1506.14万元比2017年1528万元减少了21.86万元,原因本年办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1项,其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共有14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及上级补助等相关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及下层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汽车燃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