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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447-1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承担着住所离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并且担负着组织、协调落实老干部的各项待遇,让老干部们安度晚年,最终为全州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余热的工作,为全州社会经济发展创建红河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环境。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在州委的领导下,在省委老干部局的具体指导下,开展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落实老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二是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组织住所老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组织活动,增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提高理论素养、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全所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民道德意识。四是做好住所老干部及遗属的管理工作;绿化美化环境,办好老干部活动室,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关心老干部晚年生活,组织安排好老干部的健康休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五是坚持向离退休干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度;组织老干部参观本州改革开放成果及工农业生产情况;组织安排好重大节日对老干部的走访慰问活动。六是实行政务公开,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按时填报行政财务报表。七是协助和督促老干部原单位落实老干部的“两费”,处理老干部的丧事及有关善后工作。八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住所老干部和遗属、在职人员的房屋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修。九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原建水干休所)于1981年5月成立,为副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005年“红机编〔2005〕64号”批准更名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1年12月“红机编〔2011〕103号”文件,明确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的主管部门为州委老干部局。根据“红办发〔2008〕68号”《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文件,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工勤人员2名。设有内设科室1个(所办公室)。

  (三)主要工作

  2018年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重点工作主要有以下九项: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推动红河跨越发展创一流”专题活动;开展十九大报告和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培训;为每位党员购买学习资料;对不能参加学习的送学上门;领导干部参加州、县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等,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到位、深入人心。二是继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和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和“两项”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从严落实工作责任,从严落实党的纪律,从严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五是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落实好老干部各项待遇。加大上门服务力度,把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做深。以老年体协为载体,组织老干部和遗属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六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为老干部服务的思想,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克服各种不良思想和困难,履行好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挂包帮、转走访” 扶贫工作。七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普法学习活动和网络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加强保密法规学习宣传,严守保密规定。八是拓展思维,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干休所转型发展,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内在规律,不断推动老干部工作科学发展。九是切实做好干休所安全管理,经常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组织老同志活动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财预[2017]128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确保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各项工作,能按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得到落实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结合我所老干部进入双“高期”的工作难点和特点,以及干休所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认真编制我所2018年的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14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02.13万元,其中: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67万元,占总收入的94%;上年结转收入6.46万元,占总收入的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本年度退休人员的部分养老金纳入社保预算。

  支出为10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3.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纳入社保发放。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58万元,其中基本支102.13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款”2018年预算数为19.4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6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纳入社保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款”2018年预算数为66.0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8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未列入年度预算。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款”2018年预算数为6.2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类住房公积金(2210201)款”2018年预算数为3.9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2.13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95.6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5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基本支出102.13万元,财政拨款10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67万元,上年结转6.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53.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退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收支总预算102.13万元。预算收入共102.13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预算支出共102.13万元,包括: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收入预算95.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款”收入19.47万元,占20%;与上年对比减少15.9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部分养老金列入社保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款”收入66.07万元,占69%;与上年对比减少1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有1人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款”收入6.23万元,占7%;与上年对比增加6.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作此项预算安排。

  “住房保障类住房公积金(2210201)款”收入3.90万元,占4%;与上年对比减少1.7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有1人退休和缴费基数调整。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2.1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0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款”支出19.47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生活补助、退休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款”支出72.5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费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款”支出6.2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4.“住房保障类住房公积金款(2210201)”支出3.90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本年新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科目,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科目,本年只有退休人员的退休生活补助、退休费及公用经费列入预算,比上年有较大变动。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无此预算安排)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部门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此预算安排)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部门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项,采购预算资金2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采购办公电脑,数量2台,金额2万元,政府采购方式分散采购、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预算资金。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无此预算安排)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国有资产总额112.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7万元,固定资产104.3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保障业务开展和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3.79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设施的严重老化和物价的正常增涨等因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无此预算安排)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此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专项业务费:主要指用于支付离休老干部慰问、陪护费;离休干部和遗属的医药费、特殊困难补助;组织参观考察;所内水电路的维修改造;支付聘请门卫的劳务工资等为离休干部及遗属专项服务的工作经费。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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