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436-64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草案及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县市的社会保险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及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拟订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拟订上报,审核上报出国(境)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对在红河州境内工作的外国专家实行属地化管理。
13、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2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其中2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统计调查办公室)、红河州公务员局、红河州就业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红河州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军官转业安置科(红河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红河州职业能力鉴定中心)、农民工工作科(红河州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培训教育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企业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红河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化管理科(红河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保险稽核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审计科)(红河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执法监察科(红河州劳动保障监察局)、考试管理科(红河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红河州人事考试联席会议办公室)、智力引进科(红河州外国专家局)、人事科。红河州社会保险局,红河州医疗保险管理局,红河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参公管理单位。
(三)主要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对民生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引,解放思想抓落实、瞄准问题抓落实、创新举措抓落实、对标先进抓落实,推动人社工作改革创新,促进全州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1、抓重点难点,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打好“组合拳”,全力服务红河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一是始终把人社工作放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二是始终把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三是始终把助力脱贫攻坚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政治任务。2、抓改革创新,在深化人社重点领域改革上攻坚克难,充分激发人社事业创新发展动力一是在社会保障方面,我们要始终以构建覆盖城乡社保体系为目标,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全民参保登记、养老保险调待、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医保异地结算、“三医联动”等重大改革,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促进各类群体全覆盖。二是在人事人才方面,我们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防治“吃空饷”问题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的长效机制、探索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等一系列改革。三是在收入分配方面,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实现缩小工资收入差距的目标,把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统筹兼顾各类群体工资收入水平。3、抓能力提升,在推进“互联网+人社”上奋起直追,全面打通人社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我们要以打造智慧人社为目标,不断提升人社工作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人本化水平。加快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深化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着力稳就业、保基本、兜底线、解难题、促公平、防风险、强队伍,奋力开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征程。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公开透明,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构建以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为重点,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障的“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7年12月统计,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人员编制202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事业编制124人。在职实有19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2人。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73.42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5773.4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773.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94.8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资。支出为1577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8.42万元,占总支出的23.76%;与上年对比增加777.8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资及增加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的预算;项目支出12025万元,占总支出的51.75%;与上年对比增加71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民生项目的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及增加了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的预算。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3.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9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8.42万元,项目支出120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121.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645.2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18年预算数为199.9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99.99万元,主要是上年没有该项预算安排。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1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8.83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未足额安排。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0万元,主要是项目的预算功能分类科目两年不相同。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203.5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4.18万元,主要是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由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69.7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87.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87.25万元,主要是上一年没有该款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39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90万元,主要是上年该项目为经费补助项目,由财政局转移拨付到县市。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8.79万元,主要是该项目还有未支付款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339.0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39.01万元,主要是上年该项目为对基金账户经费补助项目,由财政局拨付到基金账户。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8万元,主要是上年该项目为经费补助项目,由财政局转移拨付到个旧市。
1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00万元,主要是上年该项目为对基金账户经费补助项目,由财政局拨付到基金账户。
1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532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326万元,主要是上年该项目为对基金账户经费补助项目,由财政局拨付到基金账户。
1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44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440万元,主要是上年该项目为对基金账户经费补助项目,由财政局拨付到基金账户。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66.4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8.84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调减,在职人员退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773.42万元。政府预算支出15773.4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318.2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3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2.32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0105.01万元。部门预算支出15773.4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8.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2.32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0105.01。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基本支出3748.42万元,财政拨款374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48.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工资福利支出3218.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2.7万元、津贴补贴898.7万元、奖金38.5万元、绩效工资175.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9.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87.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44万元、住房公积金166.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2.19万元、培训费18.21万元、工会经费24.28万元、福利费3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3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5.25万元、退休费183.22万元、生活补助1.86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5773.42万元。预算收入共15773.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73.42万元;预算支出共15773.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3.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45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入预算1577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收入2121.38万元,占13.4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收入199.99万元,占1.2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收入212万元,占1.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收入50万元,占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收入203.55万元,占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收入269.79万元,占1.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收入987.25万元,占6.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收入390万元,占2.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助(项)收入50万元,占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收入1339.01万元,占8.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收入18万元,占0.11%;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收入1000万元,占6.34%;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收入5326万元,占33.7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收入3440万元,占21.8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收入166.45万元,占1.06%。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增资、增加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的预算、民生项目的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及增加了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的预算。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773.4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577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8.42万元,项目支出12025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121.3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199.9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0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6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987.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支出3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助(项)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339.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8万元;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000万元;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532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支出34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66.45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增加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人员工资调整、人员变动、本年新增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预算从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等原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民生项目的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较上年有所增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5.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主要用于保障人社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无部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总额205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5.16万元,固定资产736.69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26.9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90.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145.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人员变动、本年新增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预算从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4项,其中: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100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进一步做好州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就业创业资金、创业促进就业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39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创业促进就业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新农合、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城镇居民、劳动仲裁、执法监察、新农保工作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5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州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印发红河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意见的通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经费补助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5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九届州人民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经费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7项,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州级财政补助下级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344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资金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199.99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进一步调整提高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标准的通知》;红河州“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10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的意见》、《云南省2017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通知(云人社通(2017)23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112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的意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州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1339.01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个旧市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补助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18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个旧市人民政府申请给予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经费补助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5326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州级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三、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