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426-47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州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全州医疗卫生计生工作,具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对辖区内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等职能。同时还具有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红河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州干部保健委员会和州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州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单位)设有18个内设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政医管科、药政药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 (卫生应急办公室)、基层卫生科、妇幼健康服务科、政策法规与食品安全监测科、红河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宣传与科教科、中医科、信息统计与考核评价科、防治艾滋病综合科、干部保健科(红河州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18个职能科室,以及委机关党委、委机关党委办公室。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单位11个。包括:
1、行政单位:红河州卫生计生委
2、州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红河州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皮肤病防治院、红河州中心血站。
(三)主要工作
1、全力实施“健康红河2030”规划纲要、《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夯实卫生与健康事业跨越发展的基础。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医改各项任务,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4、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建立完善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做好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管理,全面落实《云南省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红河州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扎实推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全员治疗工作,加大重点地区防控力度,强化边缰地区防控工作,促进社会力量参与防艾工作。
5、继续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人口均衡发展工程。落实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保障母婴安全、倡导优生优育,促进生殖健康。完善落实国家“三项制度”和“奖优免补”政策。
6、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
7、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红河州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8、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预算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总目标,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宗旨,以提高群众健康素质为主要目标,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全州各族群众健康素质,贯彻落实健康扶贫、便民、惠民措施,使全州人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为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州医疗体制改革实际情况和全州防病治病、应急救助及计生工作的需要,以促进全州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的。其基本原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坚持有保有压,确保重点民生资金,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通过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评价,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为原则。按2018年红河州卫生和计生工作的重点目标任务及“零基预算”正常经费定额标准,以及全州农村卫生基本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保健、艾滋病防治、爱国卫生运动、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设、计生工作、人才培养等卫生计生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5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9个。
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314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2248人。在职实有217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1人,财政部分供养186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40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931人。
车辆编制30辆,实有车辆74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837.11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683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837.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的26129.92万元对比增加707.19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工资结构调整增加。
支出为2683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83.12万元,占总支出的82.28%;项目支出4753.99万元,占总支出的17.71%;与上年的26129.92万元对比增加707.19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工资结构调整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37.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5208.09万元增加162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083.1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753.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51.4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61.55万元增加89.88万元,主要是机关退休人员增加,所以人员支出增加,而且退休人员退休费进入社保,部门预算与单位实际支出口径不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596.3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207.95万元增加2388.3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所以人员支出增加,而且退休人员退休费进入社保,部门预算与单位实际支出口径不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312.4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055.29万元增加257.18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63.7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985.34万元减少221.5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退休,津补贴调整支出减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9.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86万元减少46.3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减少所以成本返回减少,新农合人员机构改革并人社部门,支出相应减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18年预算数为3778.2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5241.23万元减少1463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津补贴调整支出减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2018年预算数为658.4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663.72万元减少5.25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退休,津补贴调整支出减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018年预算数为1623.8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672.31万元减少48.42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退休,津补贴调整支出减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18年预算数为187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支出在基层州本级没有形成支出,所以与上年执行数无法比较。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38.99万元,主要用于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人员薪酬、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支出在基层州本级没有形成支出,所以与上年执行数无法比较。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1043.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254.85万元减少1211.47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退休,津补贴调整支出减少。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 卫生监督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419.3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522.39万元减少103.03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退休,津补贴调整支出减少。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 妇幼保健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4467.6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4441.77万元增加25.86万元,主要是工资结构调整增加、非税收入安排的成本性支出增加。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 采供血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2309.7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175.5万元增加134.24万元,主要是工资结构调整增加、非税收入安排的成本性支出增加。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753.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支出在基层州本级没有形成支出,所以与上年执行数无法比较。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32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20万元增加1万元,主要是防治艾滋病专项支出增加。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50万元减少40万元,主要是用于突发事件应急专项等支出,待突发事件出现时按实际支出列支。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等项目支出。支出在基层州本级没有形成支出,所以与上年执行数无法比较。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813.01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专项支出。支出在基层州本级没有形成支出,所以与上年执行数无法比较。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8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专项支出。支出大部分在基层州本级没有形成支出,所以与上年执行数无法比较。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40万元无增减变动。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21.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49.44万元减少27.73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退休,津补贴调整计提支出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837.11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26837.1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99.1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927.17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69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65.2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6837.1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47.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24.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65.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基本支出22083.12万元,财政拨款2683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837.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208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27.68万元、津贴补贴1378.18万元、奖金62.74万元、绩效工资182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12.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8万元、住房公积金321.7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33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3.22万元、水费22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15.5万元、差旅费31.5万元、维修(护)费45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34.92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专用材料费2790万元、劳务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180万元、工会经费46.57万元、福利费58.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1.6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09.7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30.6万元、退休费3555.85万元、生活补助23.31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26837.11万元。预算收入共26837.1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37.11万元;预算支出共26837.1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60.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55.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71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26837.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收入151.43万元,占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收入3596.33万元,占1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收入3312.47万元,占12.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收入763.78万元,占2.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收入39.7万元,占0.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收入3778.23万元,占14.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收入658.47万元,占2.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收入1623.89万元,占6.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收入187万元,占0.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收入1338.99万元,占4.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收入1043.38万元,占3.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收入419.36万元,占1.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收入4467.63万元,占16.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收入2309.74万元,占8.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收入753.99万元,占2.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收入321万元,占1.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收入10万元,占0.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收入100万元,占0.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收入813.01万元,占3.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收入787万元,占2.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收入40万元,占0.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收入321.71万元,占1.19%;与上年的27929.92万元对比减少1092.8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调资、人员变动、压缩日常公用经费。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837.1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683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83.12万元,项目支出4753.99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1.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596.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312.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63.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3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3778.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支出658.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支出1623.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1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1338.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1043.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419.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4467.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支出2309.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753.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3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1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813.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7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支出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21.71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在职人员调资。
2.退休人员增加。
3.压缩日常公用经费
4.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计提基数调整。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缩项目经费。
2.调整项目支出方向,尽可能安排民生项目资金优先。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59.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0.1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1.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3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出国(境)人员和次数,减少不必要的出国(境)考察学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72.79万元。其中:购置费1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5万元,主要原因是:疾控应急车辆、采血车辆因使用频次较高,车辆老化、损坏严重,需要更新购置;运行维护费147.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3.4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行政及参公单位车辆,厉行节约,压缩车辆运行费用。车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州处置突发应急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计生执法监督、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0.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3.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对公务接待审批程序进行细化,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厉行节约。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相关部委及省内相关部门卫生计生工作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工作。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项,采购预算资金1161.05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9项,数量122861台/件,金额561.05万元,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相结合方式进行,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安排581.05万元,自筹资金58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11项,预算总额175.5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6项,数量6,金额31.5万元,购买方式询价、委托及承包方式,承接主体其他社会力量、行业协会商会;项目支出5项,数量7,金额144万元,购买方式询价、委托及承包方式,承接主体其他社会力量、行业协会商会;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安排。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51259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3342.89万元,固定资产65541.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7243.29万元,无形资产6314.08万元,其他资产149.94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3.4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汽燃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日常公用开支。较上年预算执行数1071.34万元减少267.8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人员退休、津补贴调整、上年执行数含调整工资。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州本级项目共有14项,主要有:城市公立医院补助、各种传染性疾病防治防疫、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配套及高危孕产妇救助金配套资金、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抽样调查、卫生计生宣传教育经费、干部保健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经费、人口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经费(本级)、艾滋病防治经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 麻风病人医药费、红河州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费,具体项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等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13。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19项,主要有:乡村医生报酬补助金、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乡镇项目、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各种传染性疾病防治防疫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经费、 “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示范项目、艾滋病防治项目、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资金补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州级补助资金、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 中医药及民族医药发展经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州级经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扶助资金项目、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州级配套经费、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经费、卫生计生宣传教育经费、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手术费州级配套经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州级配套资金,具体项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等详见附表:州对下绩效目标表1-1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行政运行(2100101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0199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款):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主要是督导支出。
四、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款):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00410款):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款):反映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