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422-44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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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8-03-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代表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林木生产、建设规划、计划,经上级批准后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州林业种苗生产及种苗执法监管、宣传和贯彻林业种苗法规政策依据。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成立于1984年(红政复[1984]2号),定事业编制15人(含林业公安)不设内部机构,后又划出5人。2004年11月加挂林木种苗监督检验站牌子(红机编[2004]77号)不增加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不变。2012年红机编[2012]2号再次下文核定红河州林业工作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人,设领导职数站长1名,副站长1名,机构规格正科级。单位类型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三)主要工作
积极组织造林种苗生产供应,完成全州雨季和冬季造林种苗质量检查;继续开展观赏苗木资源调查工作;积极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林木良种补贴,全州申报并得到批准国家林木良种补贴资金110万元,苗木培育任务400万株,申报并得到批准2017年国家秃杉良种基地补贴资金45万元;申请并得到批准2017年国家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库项目20万元;认真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工作,积极贯彻宣传新修订的《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认真组织实施好2016年林木良种补贴苗木培育项目,并于2017年10月9日至25日组织完成州级检查验收,现已提请省级核查验收;做好红河州柚木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项目启动工作;做好林木品种审认定的申报工作,培育良种、认定良种、繁育利用良种;配合州林业局其他科室做好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等项目作业设计的实地核查、文本审查、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州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7]128号)文件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大任务,切实保障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州级财力相适应。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事业人员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
退休人员6人,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6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45.62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支出145.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预算总收入151.54万元对比,减少3.9%,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州养老保险中心支付管理,财政只承担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增调改革性补贴和计划生育奖励金。
支出为145.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8万元,占总支出的23.33%;农林水支出101.83万元,占总支出的69.93%;住房保障支出9.81万元,占总支出的6.74%。与上年对比减少5.92万元,主要减少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州养老保险中心支付管理,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减少,相应的一部分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59.51万元减少1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17.6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3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6.3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1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新增1人,虽然养老保险计提基数调减。
3.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2018年预算数为101.8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7.4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减,工资、津贴补贴等福利支出减少,另外公用经费也调减10%。
4.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9.8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减,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5.6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45.6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3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45.6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3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基本支出145.62万元,财政拨款14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2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48万元、津贴补贴23.58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0.90、基础性绩效工资17.1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8万元、住房公积金9.8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43万元,包括:办公费3.02万元、培训费1.10万元、工会经费1.47万元、福利费1.8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30万元,包括:退休费16.51万元、生活补助0.79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收支总预算145.62万元。预算收入共145.62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62万元;预算支出共145.6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8万元、农林水支出101.83、住房保障支出9.81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收入预算145.62万元,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17.62万元,占12.1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16.36万元,占11.23%;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收入101.83万元,占69.9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收入9.81万元,占6.74%;与上年对比减少5.92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虽然调入1人但因工资基数减少、津贴补贴公积金等福利支出减少,退休在职公用经费支出也分别调减10%。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6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4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6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36万元;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01.8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81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州养老险中心支付管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因2017年无预算,导致2018年预算数增加。
3.在职人数减少,工资、津贴补贴等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5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还没有执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维修还需要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可以压缩部分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7年、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林业工作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没有改革,单位保留公务用车,2018年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来保障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林业工作站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5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国有资产总额XX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54万元,固定资产51.6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18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用于我站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站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