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gajjtjczd/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支队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红河州辖区的道路交通管理。(1)组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2)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3)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考试发证;(4)对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交警支队在省厅交警总队和州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上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落实责任、抓实源头,严查违法、强化共治,有效推动了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了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因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按照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9,741,761.43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上年总收入145,521,748.10元,今年比上年度增加9.77%;上年财政拨款142,849,014.16元,今年比上年度增加11.83%。
今年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因人员工资支出和项目支出增长,财政拨款较上年有所增加。
本年收入与上年收入对比分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47,488,183.75元。其中:基本支出93,297,315.27元,占总支出的63.26%;项目支出54,190,868.48元,占总支出的36.74%。
本年支出与上年支出对比分析
上年总支出15204.44万元,本年总支出14748.8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99%;
今年总支出和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五个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297,315.27元。上年基本支出82,181,345.96元,今年比上年增加13.5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190,868.48元。上年项目支出69,863,114.31元,今年比上年减少22.43%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488,183.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391,026.33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度增加3.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9,019,58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6%。主要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五个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91,77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76,8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40,000元,支出决算为2,229,133.86元,完成预算的48.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16,197.24元,完成预算的4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36.62元,完成预算的21.56%。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5,946.30元,上升1.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两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2,415.68元,上升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6,469.38元,下降88.1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我支队2019年新购置一辆执法执勤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6,197.24元,占99.42%;公务接待费支出12,936.62元,占0.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6,197.2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3,140.09元,购置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53,057.1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36.62元,全部为国内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79,797.96元,比上年增加2,656,374.77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资产总额362,336,084.64元,其中,流动资产17,067,464.48元,固定资产167,615,880.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5,763,159.19元,无形资产11,889,580.0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170,060.6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303,392.89元,固定资产增20,352,852.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8,513,815.7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0,60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0,80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70,60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情况: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1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