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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rmzf/2024-0004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19年度决算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69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州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定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拟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3、负责全州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4、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5、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

  6、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州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州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7、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参与拟定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8、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南盘江大桥等17座水电站建设,蒙自老寨、石屏发白冲山风电场,110千伏蒙自文澜、蒙自水田、弥勒吉山、2019年农网升级改造等输变电工程的建设,新增电力装机41万千瓦,完成电力总装机达700万千瓦以上,发电量200亿千瓦时左右,用电量235亿千瓦时左右,送电量12亿千瓦时左右的年度目标。

  2、做好拟保留的15个30万吨以下煤矿向30万吨升级改造的项目审批工作,推进已经审批的3个30万吨和1个500万吨项目的建设和验收,引导关闭退出2个煤矿,退出产能8万吨,完成原煤产量1300万吨,同比增长10%的年度目标任务。

  3、全力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着力建设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的“模范机关”。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内完成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红河州能源局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342,732.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2,732.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州能源局为2019年1月新成立单位,无与2018年数据对比的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173,035.69元。其中:基本支出2,894,736.69元,占总支出的91.23%;项目支出278,299.00元,占总支出的8.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州能源局为2019年1月新成立单位,无与2018年数据对比的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94,736.69元。与上年对比:州能源局为2019年1月新成立单位,无与2018年数据对比的情况。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299.00元。与上年对比:州能源局为2019年1月新成立单位,无与2018年数据对比的情况。

  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1)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资金支出93,855万元,用于在开展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购买家服务劳务费支出720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21,855元。(2)州能源局开办费支出84,444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支出17,648.64元、差旅费支出23,612.18元、公务用车租车费5,409元、补助工会活动费14,877.40元、办公室搬迁劳务费5,40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32.78元。(3)总预备费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征订报刊杂志支出9,584.50元、差旅费23,883元、公务用车租用费24,232.50元、购置办公设备42,3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3,035.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州能源局为2019年1月新成立单位,无与2018年数据对比的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50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706,65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会议费、劳务费、驻村扶贫工作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93,8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主要用于在开展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购买家服务劳务费、公务用车租车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9,0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4,663.00元,完成预算的4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63.00元,完成预算的46.6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州能源局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将相关支出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州能源局为2019年1月新成立单位,无与2018年数据对比的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66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6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待所发生餐费、接待上级部门到我省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发生公务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897.42元。与上年对比:州能源局为2019年1月新成立单位,无与2018年数据对比的情况。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因公差旅费、公务用车租用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资产总额356,161.77元,其中,流动资产173,273.07元,固定资产182,888.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对比:州能源局为2019年1月新成立单位,无与2018年数据对比的情况。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州能源局于2019年1月23日挂牌成立,2019年开始新纳入部门决算编报,所以没有与2018年数据对比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

  2、可再生能源:来自大自然的能源,例如太阳能、风力、潮汐能、地热能等,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是相对于会穷尽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种能源,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6901111

附件【红河州能源局2019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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