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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rmzf/2024-000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18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红河州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全州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4.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代表州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5.管理全州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7.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全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8.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组织拟订全州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战略决策和“13611”工作思路,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在稳增长、推改革、促转型、惠民生、攻脱贫、防风险上出实招、求实效,全力推动财政各项事业取得新业绩。 

  1.着力抓收入、稳增长。加强财源建设,启动新一轮财源振兴计划,推动烟草、有色、建材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大力支持红云红河烟厂技改搬迁、云锡新生产线入园等一批工业项目转型升级;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着力培育新兴工业,推动各项重点产业项目尽快竣工投产,不断形成新财源;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研究吃透上级政策精神,做好项目储备,最大限度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新增债券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强化征收管理,建立增收激励机制,加强重点税源企业扶持,做实做细税源监测分析,配合税务部门依法组织征收,推动全州财政收入持续增收。 

  2.着力抓项目、重前期。加大前期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做实做细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收费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健全完善项目库。 

  3.着力抓落实、提绩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州本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结合全州实际,建立完善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相适应的制度,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拓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广度及深度,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从预算绩效评估、目标管理、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着手,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闭环式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同时,压实部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第三方中介机构管理及绩效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指导全州各级各部门,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推动全州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4.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执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各项政策规定,严禁违法超限额举债或违规提供担保,严控债务增量;明确偿债责任,并按照以化促防的工作思路,分类制定偿债计划,在现行政策下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加强对政府债务借、管、用、还全过程监管,努力防范风险;加强金融市场管理,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严处案件风险事件,确保金融市场稳定。着力强化网络安全建设,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及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日常检查及技术防护,有效防护财政领域网络风险。 

  5.着力抓法制、促规范。自觉树立宪法法律意识,把推动地区财政经济发展的行政行为置于宪法确立的规矩和纪律之内。强化法治思维,养成法治自觉,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地履行职责,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减少随意性与盲目性,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的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觉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各项财政工作。积极做好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和督查工作,不断构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浓郁氛围。 

  6.着力推改革、强国企。加强对州发展集团和开发投资集团等国有企业监管,加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理顺政企、政资关系,理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划清政企的职能职责边界,积极整合全州国资国企资源,提升企业信用评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进一步深化县市国企改革,督促指导每个县市加快整合重组1-2家国有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实力,积极支持参与全州经济建设,为全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7.着力转投入、促发展。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对竞争性领域转变以往的喂养式投入,应用市场化方式进行引导,变直接投入为间接投入,变无偿投入为引导撬动,变一次性集中投入为递延式分期投入,变事前补助为事后奖励,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同时,改变国有企业以往随意性投入方式,而是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最大限度提高资金效益。 

  8.着力抓党建,强作风。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进一步扛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紧紧抓住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牢牢守住意识形态宣传主阵地,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舆论引导,为做好全州财政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的有机融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提升思想、转变作风、严明纪律、落实责任,真正以作风的全面提振、效能的全面提速,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新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红河州票据监管中心、红河州预算编审中心、红河州国库支付中心、红河州投资管理中心。部门机构与2018年一致,部分职能科室划入州审计局和州农业农村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财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3人。其中:行政编制1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7,885,323.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85,323.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8年相比(2018年部门收入44,674,812.61元,财政拨款收入44,603,444.61元),部门收入增长了7.19%,财政拨款收入增长了7.36%。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单位:元 

2019年收入总计 

2018年收入总计 

2018年增减%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增减% 

47,885,323.32  

44,674,812.61  

7.19  

47,885,323.32  

44,603,444.61  

7.3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5,486,650.19元。其中:基本支出33,158,248.03元,占总支出的72.90%;项目支出12,328,402.16元,占总支出的27.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2.33%。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4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划入其他单位,基本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158,248.0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95%。与2018年相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了2.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入其他单位。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28,402.16元。与2018年相比,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了4.40%,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86,724.4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2%。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2.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入其他单位。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了4.40%,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846,796.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43,46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类工作经费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7,53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节能降耗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25,28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农林水相关的办公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办公费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83,6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1,010.16元,完成预算的4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4,675.60元,完成预算的64.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07.00元,完成预算的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327.56元,完成预算的3.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接待人数减少;公务用车仅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幅度降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6728.51元,下降1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64,675.60元,增长100%,原因是2018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454.33元,增长25.81%,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858.44元,下降75.75%,主要原因本年大部分公务接待均安排在公司食堂就餐,同时接待任务大幅度减少,因此接待费大幅度降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大部分公务接待均安排在公司食堂就餐,同时接待任务大幅度减少,因此接待费大幅度降低;公务用车仅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幅度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4,675.60元,占53.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7.00元,占20.67%;公务接待费支出31,327.56元,占25.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4,675.6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在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下,到德国学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07.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327.5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327.5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财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2,160.60元,与上年5,005,256.03元对比减少423095.43元,减少了8.45%。主要原因是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缩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红河州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72,119,204.22元,其中,流动资产6,061,064.62元,固定资产55,438,771.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619,368.4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351,759.66元,减少了27.50%。其中,流动资产6,061,064.62元,减少了5475623.35元;固定资产55,438,771.20元,减少了23,104,057.57元;无形资产10,619,368.40元,增加1,227,921.2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4,4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4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0,00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4,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I (款)培训支出(项),为我局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1801111 

附件【红河州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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