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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crbyy/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传染病医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传染病医院负责提供传染病、艾滋病、精神病及相关疾病的预防保健、临床医疗, 科研教学 人才培养 健康教育、对口支援等工作; 承担急危重症 疑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我院主要承担红河州南部六县市精神病及艾滋病等传染病救治等公共卫生工作,救治对象均为贫困患者。还承担政府安排的其它不产生收入的公共卫生工作,这些工作有:承担驻州看守所、卫生所的工作;在市区租房设立心理卫生门诊部,承担南部6县市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治疗康复及随访工作;承担红河州强戒所艾滋病患者以及社区阳性暗娼的治疗随访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1.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医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把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并强化党组织在医院发展建设中的领导地位,持续按照医院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要求开展党建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和“云岭先锋APP”,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工作和日常教育学习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共开展学习教育共10次,参加学习400人次。

  2. 抓好“四个基本”建设,不断夯实党的建设基础

  (1)提升教育质量。认真组织全院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探索力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能力。以党课制度为载体,深化“三学”活动。医院130人职工干部全覆盖下载安装 “学习强国”APP,持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支部队伍建设,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细化标准、程序和要求,并认真组织考核和培训工作。严格党员标准、发展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把党员“入口关”。探索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机制,畅通党员“出口关”。截至2019年10月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党支部共收到6份入党申请书,按程序发展入党积极分子4人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前考察对象2人。

  (3)完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委有关加强党建工作的制度规定,完善支部建设工作规则。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固化动作养成。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支委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党内互称同志、党员主动交纳党费等基本动作和基本环节。把固化党员基本养成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基础。

  3. 做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州卫生健康委党风廉政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积极部署,统筹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2)认真做好药品、器械、卫生耗材等几种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药品招标管理细则采购、销售药品,实行“两票制”,除按正规渠道进药外,科室临时用药需要经分管副院长签字才能到当地正规医药公司购买。通过集体讨论决策药品购销合同。深入开展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召开4次支委会和2次药事管理委员会议研究医药购销和使用中的不正之风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过程中,修订《“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党支部、院行政领导议事决策制度以及医院党务、行政、后勤、医务、护理等各种规章制度68项、岗位工作职责28项。从建章立制开始,推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并开展相关培训2次,进一步规范化药品、器械、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4. 认真开展其它工作。

  (1)“七一”建党节,对两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一名先进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2)加强医院党的建设,把党建工作写入医院章程,严格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及医院党支部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在医院党支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日常管理工作,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2019年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3次,党支部书记亲自安排部署医院扫黑除恶工作。

  (4)制定《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医院工作方案》,在院内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同时将我院的少数民族工作人员48名(7种民族)组织起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临床、后勤需求组建了医院少数民族服务队,设立民族团结服务窗口。结合医院地处宗教地区的实际情况,开设了少数民族病房1 间。

  (5)积极支持扶贫工作,安排2名专业技术干部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7月15日亲自到驻村点与队员们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了解驻村队员工作方面、学习方面、驻村生活习惯、福利待遇等基本问题,逐一给予解释解惑解决。同时安排了院内相关工作人员解决驻村队员提出的问题,使驻村队员放下思想包袱,轻松投身脱贫攻坚战线。

  (6)医院工会换届选举及第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7)加强医院文化内涵建设。

  (二)行政工作

  1. 积极推进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医院制定了院内紧缺人才引进规定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根据州人社局、州卫生健康委对人才引进工作的安排及部署,参与紧缺人才招聘1次,开展公开招考事业在编专技人员1次,引进4名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医学2人,计算机信息管理1人,心理学1人。新增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8人。选送工作人员100人次到省内外参加短期学习,1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人完成精神专科医师转岗培训。组织开展院内培训12场,累计1000人次。医院累计完成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22人,全科医师转岗培训10人,在校全科医师实习10人。

  2. 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突显公共卫生职能

  2019年,我院坚持医院公益性,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各项公共卫生任务,依法执业,按照公立医院改革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改进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控费,科学合理开展业务工作。

  积极收治重症精神障碍患者和传染病患者,尤其是相关政府机构送入院的肇事肇祸、鳏寡孤独、“三无”人员等特殊情形的精神病患者、艾滋病患者。

  (3) 加强专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医院加强感染科建设,开放感染科二楼住院病房,积极收治特殊传染病患者如,精神病合并艾滋病等传染病患者、监管场所内传染病患者。

  (4)协助疾控中心完成重症精神病患者筛查任务。完成了蒙自、屏边、绿春、金平4个县市的筛查和复核工作,共筛查复核人数2167人,新增173人,累计发放并减免各类抗精神病药物费用70115.77元。与金平县人民医院、屏边县人民医院签署了对口帮扶协议,定期派出精神科专家到县人民医院坐诊,提高当地患者服药率。与绿春县卫生健康局签署了重症精神病患者救治协议,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5)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第一,截至2019年10月,我院累计抗病毒治疗和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03例。新入组治疗16例,完成任务的53.4%, CD4检测比率为87.3%,病毒载量检测率为82%,病毒抑制率78%,治疗成功率96.7%,治疗一年队列保持率55.6%,脱失病人再入组例9人,在治病人磺胺使用率达100%,合并结核的抗结核治疗比例100%,配偶检测比率为51.4%,期间没有发现配偶阳性病例。按照时间进度,上述指标均达到政府考核指标要求。第二,自2016年医院开始托管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医疗工作以来,医院每周安排一只医疗队伍前往戒毒所开展临床诊疗工作,截至2019年10月,累计到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诊疗57次,接诊病人959人次,对所内281名HIV阳性病人进行了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第三,医院承担了2019年度红河州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于5月15日完成了项目启动会及相关培训。同时,还承担了全州国家级和省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于今年4月份指导全州各地社会组织完成了省级项目的申报工作。第四,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蒙自启明星小组参与防艾工作,争取到资金23000元。

  3. 加强医院质量与安全工作

  (1)认真落实医院质量与安全的督查工作,至2019年10月,质控办运用追踪法、现场查看等检查方式,加强全院关键及薄弱环节、重点科室的质量控制,共督查10次并发现问题持续整改。

  (2)制作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动记录册,培训填写记录册并下发至临床医技科室,每月10号之前进科室督查记录册完成情况,建立健全了PDCA循环制度,不断提高医院各项医疗质量。

  (3)在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并简化流程,便于各部门科室上报不良事件。完成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培训,并组织纸质考试,全院成绩良好。不良事件全院知晓率96%。从三月培训至2019年6月17日,我院共上报并分析整改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17例,并对17例上报人员进行了奖励。每月在全院范围内对不良事件进行预警,协助临床科室对高发不良事件进行根因分析并持续整改。

  (4)加强全员质量意识,培训和指导科室应用质量管理工具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截至2019年10月共进行质量与安全管理培训5次,内容为:运用质量管理方法提升医院质量管理水平、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解析、科室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解读、我院常用抗精神病药物不良反应分析及合理应用建议。

  4. 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1)每月不定时不定科室进行医院感染控制的环境生物监测31份,合格率达80%。

  (2)做好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工作,各科室及时开展职业暴露预防工作,保护易感人群,没有发生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

  (3)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工作,并进行环境监测,避免安全隐患,督促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新建医疗废物暂存间1间并已竣工投入使用,近3年来医疗废物集中交给红河州德远环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5. 积极筹备医院等级评定和评审工作。医院对照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评审细则,开展自查自纠,新增设置相关科室10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86项,成立等级办和质量控制办公室,制定红河州二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评审实施细则,积极筹备医院等级评定和评审工作。

  6. 积极推进艾滋病外科综合楼建设工作。今年,累计召开支委会和班子会6次、建设领导小组会议3次,研究部署推进艾滋病外科综合楼建设。于今年7月,“烂尾”停工了三年的项目建设重新恢复施工,至10月底,大楼建设基本完成并积极筹备验收和决算审计工作。

  7. 积极协助州民政局推进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2019年4月23日,协助州民政局推进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建设、食堂及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旧食堂已拆除迁入新食堂,福利院大楼和污水处理厂已经初步验收完毕。

  8. 积极协助州公安局做好红河州病残吸毒人员救助救治中心(州公安监管医院)建设的申报工作。

  9. 完成了综合楼消防工程改造。在州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之后,医院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整改,完成的综合楼的消防改造和大厅地面维修,并开展消防演练2次。

  10.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 截至2019年10月,我院累计培训来自各乡镇卫生院、社区的院长及其医生共计70人,共发放宣传课件资料70份,宣传小册子2200份,开展了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诊断、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中重度精神发育迟滞的临床表现及筛查与评估相关知识培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护理与监护等课题,达到了理想的培训效果,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2)我院累计在蒙自抗病毒门诊组织HIV感染者开展服药依从性小组活动2次,为广大感染者提供抗病毒治疗最新进展的同时,也为其提供了交流学习的平台。

  (3)充分利用疟疾日、肝炎日、献血日等活动,开展宣传义诊10余次,前往蒙自雨过铺卫生院进行传染病防治宣传讲座1次,覆盖人群2000余例,群众反响普遍较好,体现了极高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2人,院党支部下设党小组2个,现有党员29名,其中预备党员1名,流动党员2名。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5,864,805.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48,980.00元,占总收入的41.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557,863.42元,占总收入的56.2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7,961.64元,占总收入的2.16%。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0.14%,其中,基本拨款收入减少3.39%,项目拨款收入增加15.06%,主要原因是红河州传染病医院成为红河州艾滋病防治社会组织托管机构,相应的项目资金增加。事业收入减少1.76%,主要原因2019年医院会计制度变更成政府会计制度,决算数据的统计由权责发生制变成收付实现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5,721,689.92元。其中:基本支出23,098,079.23元,占总支出的89.80%;项目支出2,623,610.69元,占总支出的10.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22%,主要原因是新增四名退休人员,调出4名职工。项目支出增加118.32%,主要原因是19年开展了多项医疗项目活动,加快了医院项目经费的列支速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98,079.23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22%,主要原因是新增四名退休人员,调出4名职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23,610.69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118.32%,主要原因是19年开展了多项医疗项目活动,加快了医院项目经费的列支速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45,59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39%。与上年相比,增加14.52%,主要原因是19年开展了多项医疗项目活动,加快了医院基本公卫及重大公卫项目经费的列支速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5,3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及退休人员慰问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80,2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医疗保险,工伤险以及基本公卫,重大公卫项目列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样,均未发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部门资产总额60,417,301.47元,其中,流动资产12,159,522.49元,固定资产1,926,255.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4,368,220.75元,无形资产1,963,302.68元,其他资产181.7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38272.4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87684.48元,固定资产增加为108680.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3000元,无形资产增加328907.11元,其他资产增加181.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128.88平方米,账面原值6840127.3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3425.79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9,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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