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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841-97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和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州农业农村经济稳中向好,“国字号”创建工作捷报频传。全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60.57亿元、增长5.7%,增加值284.4亿元、增长5.6%,完成一产固定资产投资290.76亿元、增长 4.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70元、增长10.9%。乍甸乳业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实现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零的突破;开远高效现代农业园成为全国第一个以花卉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弥勒市成功创建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弥勒云南立新羊业有限公司成为我州第一家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建水、开远、弥勒、蒙自分别列入全国第三、四批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蒙自、建水成功创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2、全面从严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3、抓牢抓实产业扶贫斩穷根。按照“重大项目带动、特色产业富民,龙头带动、长短结合、务实脱贫”的思路,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头戏,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提供重要支撑。不折不扣整改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强化责任抓落实;抓牢产业覆盖带动;深化南北对口帮扶;强化科技支撑。 

  4、“绿色食品牌”打造有力推进。突出优势产业,抓绿色、促跨越,强化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建平台、占市场、解难题六大举措,努力在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中走在全省前列、作出示范。突出绿色有机创品牌;突出龙头培育拓市场;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茶博会、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云台绿色食品产业合作对接会、第十五届昆明农博会、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上海)推介活动等展会推介;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红河州2019年“绿色食品牌”八大重点产业(茶叶、蔬菜、花卉、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现价综合产值529.39亿元,排名全省第三,增速30.79%,排名全省第一。 

  5、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县县有示范、乡乡有试点,北部要率先、南部要衔接脱贫攻坚”的原则,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苦干,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规划先行落实到位;示范带动落实到位;督导考评落实到位;激发内生动力。 

  6、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好头、起好步,坚决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建设美丽乡村。强化措施;强化落实 

  7、防控重大动植物疫情,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充分认识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动植物疫病严重危害性,准确把握疫情形势,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科学防控,为粮食丰产、生猪市场有效供给、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严防死守非洲猪瘟;严密防控草地贪夜蛾。 

  8、着力打好农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展高效绿色生态农业,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重大行动,切实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大力推动农业资源养护,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污染问题。着力实施农药化肥负增长行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着力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强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件)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详见附件)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4,808,534.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65,940.89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593.59元,占总收入的0.1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9,335,110.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94,716.81元,其他收入增加40,393.59元。增减情况见下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3,302,879.56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8,390.43元,占总支出的58.23%;项目支出9,734,489.13元,占总支出的41.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6,748,794.76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96,861.09元,项目支出减少5,051,933.67元。变化情况见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68,390.4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76%。本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782,743.19元。变化情况见下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34,489.13元。比上年增加6,931,731.45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355,814.45元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73,282.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402,635.00元。对比情况如下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6,134.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比上年增加8,627,784.10元,主要变动情况如下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36,5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9%。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绩效奖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5,64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2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实施规划及城乡统筹转户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7,715,06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及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7,8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5,945.29元,完成预算的32.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4,000.00元,完成预算的25.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4,539.29元,完成预算的4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406.00元,完成预算的9.6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人数、批次及接待开支,强化对“三公经费”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管理,厉行节约,减少“三公”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726.40元,下降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774.00元,下降10.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61.40元,下降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00元,下降0.6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00元,占8.7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539.29元,占81.37%;公务接待费支出27,406.00元,占9.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主要是受中华两岸经济贸易交流协会邀请,州投资促进局组织,州台办、省台办审批,由州委州政府领导带队一行14人(我局1人参加)赴台开展红河州“三张牌”和“六大产业”经贸交流活动,后因工作冲突取消行程,但费用已形成,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24,000.0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539.2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4,539.2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农业产业扶贫、红河州乡村振兴战略、招商引资等多项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40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4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市场拓展省内外客户,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州指导检查工作、外地州到我州考察学习及基层单位公务活动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0,344.16元,比上年增加649,749.81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变动,业务量加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8,890,162.86元,其中,流动资产6,402,333.12元,固定资产12,462,747.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082.5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31054.7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5780.36元,固定资产减少7911542.72元,无形资产增加16268.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88.97平方米,账面原值775,825.9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4,177.3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830,6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95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437,7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30,95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农业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管、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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