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slj/2024-0000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水利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全州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电、防灾减灾等工作,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水利投资建设积极推进。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4.64亿元,落实州县配套资金1.22亿元,引入社会资金2亿元投入水利建设。年内可开工建设弥泸大型灌区试验工程,开远泸江、红河马戛、建水红罩塘、铜厂、施家寨等水库工程,以及9件河道治理、3件水系连通等重点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屏边云洞、红河阿扎河、泸西杨家寨等水库工程;在建重点水源工程23件,投资规模42.76亿元。预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90.08亿元。
2. 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投资2.81亿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90件,受益人口47.2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7万人,解决了贫困人口饮水保障不达标问题,整改了运行不正常的集中供水工程,落实了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推动解决农村饮水工程“重建轻管”问题,确保不因饮水安全影响脱贫攻坚大局。
3. 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见效。调整充实力量,全州各级河(湖)长增加至3107名,新增出台约谈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及出境断面水质、保洁交接等制度,完成乡村“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编制、规模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建立了检察院驻河长办州级检察联络室。各级河(湖)长巡河1.95万次,州县两级督察暗访215次,有力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治理任务落实。累计办结处理河(湖)长交办问题1604个,整治河湖“四乱”问题818个,异龙湖保护治理整体决胜战取得积极进展,红河干流、南盘江、大屯海非法网箱养殖依法全面清除,河道采砂乱象得到清理整治,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0平方公里,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4.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得到加强。坚持节水优先,强化用水效率控制,建立节约用水联席会议机制,节水机关、园区、企业、学校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坚持以水定需,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强化取水许可管理,严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现场验收率达100%。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积极推进,综合评估工作全面完成;建成州县两级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132座小型水电站安装了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三级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信息共享。
5. 水旱灾害防御有力有效。面对异常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州县防指上下协同、超前部署,主动防范、科学调度,制定各类抗旱保供水方案、度汛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类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派出工作组指导落实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累计解决11.96万人、3.1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有序处置了金平县“6·24”山洪泥石流、绿春县黄连山水库超汛等灾情险情,最大限度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 水利行业监管力度加大。《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正式施行,“三海”保护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红河干流河道采砂专项规划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侵占河道、人为水土流失等行为。全面加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和水库工程运行监管,未发生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红河州水利局(本级)、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红河州南洞泵站工程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0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62,098,229.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47,122.84元,占总收入的38.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99,351,106.89元,占总收入的61.29%;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183,155.23元,增长3.97%,主要原因为财政拨入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64,733,033.72元。其中:基本支出31,289,653.43元,占总支出的18.99%;项目支出20,498,621.41元,占总支出的12.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12,944,758.88元,占总支出的68.56%。与上年对比减少87,018,837.25元,下降34.57%,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经营困难,项目减少,经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89,653.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485,566.47元,下降71.50%,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98,621.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96,008.61元,下降15.28%,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厉行节约,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三)经营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开展工作的经营支出112,944,758.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37,262.17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经营困难,经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66,608.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82%。与上年对比减少81,553,687.46元,下降4.11%,主要原因为商品服务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3,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523,7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预发综合考评奖、奖励性绩效工资。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82,82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53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及退休职工健康疗养费。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7,246,84.8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006,323.20元,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2,470.56元,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352,819.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07,065.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907,065.9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0,451,89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8%。
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5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咨询报告编制费支出。
水利(款)行政运行(项)6,363,422.8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单位正常运转经费。
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7,3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日常费用支出。
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87,290.50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经费支出。
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29,000.00元,主要用于蒙开个大型灌区调度中心LED电子显示屏和项目竣工资料整编费。
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14,582,920.00元,主要用于弥泸大型灌区、石屏大型灌区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780,629.52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预防工作及部分机关运行支出。
水利(款)防汛(项)640,810.26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工作、山洪灾害项目工程款及日常运行支出。
水利(款)抗旱(项)20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抗旱应急设备。
水利(款)农田水利(项)12,808.13元,主要用于乍屯沟清淤工程尾款。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5,477,713.98元,主要用于河(湖)长工作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工资及日常运行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1,1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01,12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4,356.40元,支出决算为224,206.20元,完成预算的4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7,300.00元,完成预算的17.3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2,755.20元,完成预算的67.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51.00元,完成预算的10.2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4,582.85元,增长18.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7,3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1位班子成员赴台湾参加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组织的2019年第十六届海峡两岸农田水利技术交流研讨会,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4,387.85元,增长21.71%,增加主要原因是为解决全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组织对全州贫困乡进行重点排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105.00元,下降54.73%,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支出减少。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为解决全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组织对全州贫困乡进行重点排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300.00元,占7.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755.20元,占85.97%;公务接待费支出14,151.00元,占6.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3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根据省水利厅通知并按程序审批,州水利局赵副局长赴台湾参加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组织的2019年第十六届海峡两岸农田水利技术交流研讨会,支出17,300.0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755.2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2,755.2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水利考核检查、水利扶贫、水利质量巡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5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1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6,445.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8,353.93元,增长25.13%,主要原因水利工作考核检查增加,商品服务支出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资产总额666,460,208.24元,其中,流动资产282,532,734.01元,固定资产26,120,730.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256,264.95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149,796.24元,其他资产349,400,682.5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844,300.2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545,374.73元,固定资产减少3,361,803.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增加87,400.03元,其他资产减少6,091,228.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84,01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9,498.3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42.12平方米,账面原值1.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6,861.6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46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46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46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9年度预算安排州水利局(本级)项目3个,下达项目资金共6,210,000.00元,分别为防汛抗旱经费1,000,000.00元,河长制工作经费5,060,000.00元,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经费150,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防汛抗旱经费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10月22日州财政局下拨防汛抗旱项目经费1,000,000.00元,2019年支出425,300.00元(含州气象局、州水文局、州水利规划院等350,000.00元),支出率为42.53%。该项目自评等次为良。
2.河长制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10月22日州财政局下拨5,060,000.00元河长制项目工作经费,2019年河长制项目各项工作按照正常程序逐步推进,各单项工程未在年内完成,因此2019年支出项目经费仅为318,000.00元(含蒙自、个旧250,000.00元),经费执行率为6%。该项目自评等次为良。
3.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经费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8月7日州财政局下拨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经费150,000.00元,资金使用按项目资金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完成项目资金支出87,300.00元,经费执行率58.2%。该项目自评等次为良。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防汛抗旱项目
2019年防汛抗旱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开展2019年防汛准备工作及开展汛前检查。重视水库安全度汛工作, 492座水库认真落实水库安全度汛的“三个责任人,三项措施”,严格执行汛限水位,严禁超汛限水位运行;二是建立州级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增强灾情险情科学处置能力,选调51名中高级称职以上的水利专家组建红河州水旱灾害防御抢险专家库,做好全州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技术支撑工作;三是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四是开展防汛应急抢险演练工作;五是扎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3月对州级和各县市平台的山洪灾害防御预警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开展了2019年汛前防汛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自查工作,保证全州13县市已建设的13个县级监测预警平台、418个自动水雨站上传率达到90%以上,汛期中发送15期山洪、197次气象灾害预警,并发送预警短信2万条,覆盖人员近10万余人,有序处置了金平县“6·24”山洪泥石流、绿春县黄连山水库超汛等灾情险情,最大限度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河长制工作项目
2019年河长制项目主要完成了以下具体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州排查出河湖“四乱”问题821件,整改销号820个,甄别后督促整改1个。其中,大屯海水库库区非法网箱养殖问题于9月10日圆满完成清理整治,累计拆除网箱1845口,拆除率100%;迷魂网2716张、地笼23255个、粘网10289张、围网24张,销号存鱼635吨,完成率100 %;二是如期完成13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个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三是全面推广使用红河州河(湖)长制手机APP,启动河(湖)长管理信息系统二期(PC端)开发;四是开展培训1次,组织州、县级河(湖)长参加省河(湖)长视频培训会议;五是深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累计发放宣传单24.38 万份,制作宣传展板487块、宣传视频50余个,在各级新闻媒体刊播宣传稿件623篇(条);六是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河(湖)长名单,调整更新河(湖)长公示牌200余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
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质量巡查,2019年完成在建工程质量监督巡查72次,参加省建安中心质量巡查1次,下发质量巡查通知及隐患整改通知书13份,收到质量隐患整改回复报告3份;全州在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展顺利,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合格率100%,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0%,验收项目合格率 100%,工程建设质量在可控范围内。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部门支出基本完成年初设定任务,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健全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建立了红河州水利局机关预算收入支出管理制度,综合涵盖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部门决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等方面,部门的整体财务运行有据可据,部门预算决算能做到科学准确,使财政资金得以合理、高效地使用。
(五)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州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为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5.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水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8.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水利工程建设,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灌区改造等支出。
11.农田水利,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2.水土保持,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范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3.防汛,指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4.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15.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