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sthjjyy/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规定,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1)参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参与拟订本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实施;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参与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解决本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参与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参与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异龙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本地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配合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参与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参与配合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参与配合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本地区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参与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负责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参与建设和管理本州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参与开展全州县市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10)负责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参与拟订实施全州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 

  (11)参与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提出督察问责建议,并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工作。 

  (12)负责本地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负责本地区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实施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参与配合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 

  (15)完成州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在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元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以提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原则,认真整改落实中央、省及 “回头看”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9元阳县城区(南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353天,其中优良天数349天,轻度污染4天,优良率98.9%。藤条江大桥地表水断面、南沙大桥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大鱼塘和麻栗寨河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哈尼梯田遗产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19年1月10日,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2019年6月5日,我局荣获生态环境部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共接到涉环保问题的投诉件共33件,均办结。共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意见6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选址意见16个、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120个,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6个,项目环评执行率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2.石屏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编制车辆),其他用车1辆(省厅配发环境监察执法车辆,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084,373.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84,373.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0,041,194.4元减少4,956,820.7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5,055,643.12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643.12元,占总支出的7.52%;项目支出23,172,000.00元,占总支出的92.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20,170,055.86元增加4,885,587.2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项目竣工决算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3,643.12元。与上年1,918,555.86元减少34,912.7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72,000.00元。与上年18,251,500元增加4,920,50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有项目竣工决算导致项目支出增加。本年项目支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8,570,000元 

  ①项目名称:红财建〔2017〕56号元阳县藤条江流域毛木树矿区阿东矿区遗留废渣治理及场地土壤修复工程项目,支出总额7,540,000元,支出明细:30227-委托业务费7,540,000元。 

  ②项目名称:红财建〔2015〕155号元阳县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支出总额1,030,000元,支出明细:30227-委托业务费1,030,000元。 

  (2)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14,602,000元 

  ①项目名称:红财建〔2016〕241号元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支出总额9,602,000元,支出明细:30227-委托业务费9,602,000元。 

  ②项目名称:红财建发〔2018〕159号元阳县南沙镇“整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支出总额,5,000,000元,支出明细:30227-委托业务费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55,643.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0,170,055.86元增加4,885,587.2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项目竣工决算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扶贫驻村队员生活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24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24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878,1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9%。主要用于2110101款-行政运行722,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16,6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16,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 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8,6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0%;2110402款-农村环境保护14,60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8%;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2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57,2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000元,支出决算为33,591.00元,完成预算的9.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591.00元,完成预算的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三公”经费在其他应付款中列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50,428元减少16,837元,下降3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427.00元,增长3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264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三公经费在其他应付款中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91.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9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591.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执法监察、项目监管及污染源普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550.00元,与上年增加70,206.96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人员减少2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部门资产总额25,005,347.04元,其中,流动资产19,991,848.55元,固定资产5,013,498.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88,521.3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248,231.88元,固定资产增加3,559,710.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1725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13328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9年项目总支出23,172,000元,具体支出如下: 

  (1)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8,570,000元 

  ①项目名称:红财建〔2017〕56号元阳县藤条江流域毛木树矿区阿东矿区遗留废渣治理及场地土壤修复工程项目,支出总额7,540,000元,支出明细:30227-委托业务费7,540,000元。 

  ②项目名称:红财建〔2015〕155号元阳县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支出总额1,030,000元,支出明细:30227-委托业务费1,030,000元。 

  (2)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14,602,000元 

  ①项目名称:红财建〔2016〕241号元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支出总额9,602,000元,支出明细:30227-委托业务费9,602,000元。 

  ②项目名称:红财建发〔2018〕159号元阳县南沙镇“整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支出总额,5,000,000元,支出明细:30227-委托业务费5,000,000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水平。对各科室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的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各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做到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社会满意度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严格遵守《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元阳县环境保护局相关制度。单位按通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每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预算超标准的事项,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元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以提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原则,认真整改落实中央、省及 “回头看”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2019年6月5日,我局荣获生态环境部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一是共投资500万元实施南沙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快推进传统村落的保护;二是总投资2000万元分别在沙拉托、上新城等9个乡镇政府驻地和大坪乡金矿建设10座垃圾热解站;三是实积极推进柒合金矿区、毛木树矿区、阿东矿区废渣治理及场地修复项目,安全处置氰化渣2.11万吨,恢复耕地36余亩,有效安全处置历史遗留的重金属废石渣;四是着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2019年,元阳县污水处理厂全年共处理水量161.71万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量分别为391.03吨、50.23吨,元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COD排放量1.32吨,氨氮排放量0.01吨,完成减排任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压缩“三公”经费,2019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50428元,同比减少103919元,同比下降57.54%,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比2018年50,428元减少16,837元,下降33.39%。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1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10101款-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2款-水体是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103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111199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附件【11(元阳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