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gmtzx/2024-000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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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0-07-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的基本职能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切实履行好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林木良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生态监测、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新技术推广等工作职能。通过将商品林逐步转换为生态公益性质的生态林,全面禁止天然林采伐,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管护,确保林场生态公益性生态林面积达90%以上。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林场工作职能转变后的深入推进之年。一年来,全场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保护和发展林场生态资源为第一要务,着力打造信念坚定、素质过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是林场党支部的首要任务。深入落实省、州林草局的决策部署,压实各项工作职责,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动林场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就各方面工作做总结及来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党务工作方面
林场党支部按照上级安排结合林场的有关理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参加1次支部大会,进行集体学习党的相关文件和理论。坚持每季度给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林场党支委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两次支委扩大会,坚持重大事件开支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坚持每月一次党小组会。坚持每月向鸡街镇党委投递一篇林场工作简报。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发放到每一个党员,安排和督促每个党员认真通读。并要求党员借助“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积极组织全场党员继续参加上级组织的党员网上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史和新中国史,并注重运用各领域攻坚克难典型案例开展学习。法律学习考试活动、每月给每个党员评分活动。通过征订云南日报、红河日报让职工阅读等方式。通过组织党员过党员“政治生日”、“主题党日”,党员干部难忘而又开心,进一步坚定理想和信念,增进了党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一年来全场共召开支委会4次,支委扩大会30次,召开支部大会5次。组织扫黑除恶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一次,其它主题党日9次,组织考试1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2次,其它党课3次,召开党小组会11次。上报鸡镇党委简报11篇,征订云南日报、红河日报各2份,每月把开展“三会一课”的情况认真上传党的组织生活APP,督促党员干部职工坚持每天上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APP学习,继续坚持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民主测评制度,增强党员树立自我约束意识。
为不断给党输送新鲜血液,壮大党员队伍,新吸收发展对象2名,2019年11月已转为预备党员。党费收缴方面:林场党支部全年共收党费10266元(其中退休的1266元),已全部上缴给镇党委。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认真修订林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林场支部书记与各副场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份,与党员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47份。修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由书记与支部每个党员签订,场党支部以该责任书为标准,由支部成员负责安排、布置、检查验收。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入落实第十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省纪委十届四次会议精神、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不断提升林场改革成效。
一年来,石岩寨林场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与州林草局党组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鸡街镇党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红河州林草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认真领会第十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省纪委十届四次会议精神、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并以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上党课、传达上级四风问题通报等形式,以制度建设为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来强化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近十年来全场没有发现一个职工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单位预算,逐级报批。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据实及时入账,无隐瞒,无另设账户或设立“小金库”。各项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无坐支、挪用。认真核实基础数据。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无虚列项目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转移专项资金。
三、造林规划方面
(一)项目完成情况:1、完成森林抚育20000亩、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10000亩、低效林改造5000亩,各项目完成计划面积100%;2、2019珠江防护林工程计划实施2000亩,其中:人工造林500亩,退化林修复1500亩;完成人工造林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完成计划的65%,剩余700亩将在2020年实施;3、路域桉树替换项目,采伐面积488.1亩,其中:完成生态修复面积329.2亩,自然生态修复158.9亩,完成计划面积的100%;4、完成普雄林区管护点道路硬化815m,普雄林区三道沟管护点危房已全面改造(清除土方160m³、支砌挡墙52m、墙面翻新372㎡、场地硬化326㎡),完成计划面积的100%。
(二)项目成效:1、林分面积,森林蓄积量,覆盖率得到提高,增强了林地的生态功能效益,优化了林分结构;2、森林质量得予提升,有效促进了林木生长;3、生物多样性得到维护,减少了病虫害的发生;4、呈现当年造林当年见林的可喜局面。
四、生防工作方面
(一)预防防治与监测
在州林检局的领导关心、支持协调下、场生防站顺利完成了松材线虫的普查及各项监测防治工作,通过普查和详细踏查,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对危害性较大的松纵坑切梢小蠹、华山松木蠹象、文山松毛虫、桉树枝瘿姬小蜂、昆明梢斑螟、紫茎泽兰进行监测。2019年林场区域发生病虫害0.82万亩,其中松纵坑切梢小蠹0.05万亩、华山松木蠹象0.15万亩,紫荆泽兰0.1万亩,昆明梢斑螟0.52万亩。在与造林绿化股配合抚育造林期间,通过人工清理方式进行防治,检测率达100%。有效地控制病害虫的蔓延危害。
五、林政资源方面
(一)林木采伐管理工作。2019年全年因路域桉树替换
改造工作共办理采伐证5份。采伐面积49.7公顷、采伐蓄积654.5立方米、出材量327.3立方米。采伐区域主要集中在鸡石高速路沿线的攀枝花、石岩寨林区。
(二)林地保护利用工作。参与了州林草局布置的“对违建别墅(庄园)进行清理排查”工作、经过认真核查,确认我场没有违建别墅。经过摸排,我场林地范围内有私建硬化大墓3座、面积总计45平方米。1、《云南省红河州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已通过省林草局审批获准占用林地。获准占用林地面积29.97公顷,生物防火隔离带拟建长度15公里。2、《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攀枝花林区圆山管护站建设项目》正在申办林地占用手续,拟占林地面积0.2052公顷。3、林场和建水县面甸镇梭罗村委会麻栗树村民小组在攀枝花林区牛塘坡片区发生林地权属争议。在调处工作暂未取得结果的情况下。开展对村小组集体和群众协调合作造林的工作。已推进完成约700亩的争议地造林工作。4、老黑地老鸭塘片区与左乃山村民王浩(实际经营者张进)发生林地权属争议已向开远市乐白道办事处提出解决林权争议、已开展调处工作,并现场指界举证。达到维护林场国有林地合法权益之目的。
(三)林政执法工作。参与执行了省林草局部署开展的“云南省集中打击毁林开垦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1、林地案件移交个旧市森林公安局1起1人,已立为刑事案件。2、林地行政案件移交个旧市森林公安局1人1起。3、林地案件向州林政稽查大队移送办理林政案件1人1起(单位法人)。共收回林地3.926公顷、处罚款9.737万元。4、个旧鑫龙养猪场架设电杆一事,已及时报告个旧市林草局并转个旧市森林公安局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5、林木采伐、林地保护、林区秩序等向场干部职工及驻地群众进行普法教育818人/次。全场林政执法员教育制止各类违规行为23人/次。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打击。
(四)森林核查工作。目前为止,林场的相关工作人员按
州林业局的要求,配合属地的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共复核下发的16个疑似图斑、面积15.934公顷。经核,已移送森林公安违法图斑6个、面积7.1314公顷,并已配合开展了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五)森林和湿地监测工作。在2019年的森林监测工作
中,配合个旧、开远、建水两市一县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复核,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共复核各类图斑14个、面积127.4704公顷。
六、公益林管护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理方面
(一)2019年个旧市新增国家级公益林5752亩,现公益林管护面积62397亩,其中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国家级公益林43879亩,(个旧市辖区18465亩、建水县辖区35148亩),天然森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面积为38000亩,开远市辖区涉及天保工程的省级公益林18500亩。公益林按管护面积和范围与三个县市签订A合同3份,与护林员签订B合同32份,A、B合同管护责任区已全部签订和落实到位。组织森林生态护林员学习教育、会议各2次,统一订制护林员袖标、胸标、帽徽等标志各50份,发放护林员服装28套,制作天然林工程保护工程宣传牌3个,管护措施、责任区域明确。收存巡山日记63份,定期更新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业务系统数据。
(二)资金使用情况。1、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开远、个旧已拨付到位,金额建水县已通知拨款。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无任何挪用、挤占、违规现象发生,做到专款专用,从制度上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拨付资金已用于森林管护工作,并发放到位,无拖欠现象。截至11月拨付发放护林员工资51.35万元。2、护林员参保情况,护林员现有31人,办理无忧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共19人,每人每年缴纳保费800元,共计15200元,最高保额30万元。3、管护站建设工程,圆山管护站、道路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邀标总价29.98万,其中圆山管护站道路复修已完成,合同预付款14万已支付元阳明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圆山管护站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余留15.98万待项目完成后,于十二月初验收完工后一次性支付乙方。
(三)2019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理:为有效促进天然林资源的持续增长,充分发挥天然林在恢复森林资源,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林场主要以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统筹兼顾、公开公正、统一管护的五大原则进行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具体责任人。2019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建水县占12153.5亩,每亩10元,已拨付121535元,个旧市占1590亩,每亩10元,已拨付15900元,开远不涉及天然商品林,主要用于护林员管护工资支出。
七、安全生产方面
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股室、站、林区签订驾驶员安全责任书12和主管人员安全责任书14份,林区租赁、施工等安全生产通知书6份。制定森林管护人员职责、森林管护站安全巡护制度。制作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影像图等六种管护和制度牌17块,分别悬挂于各林区和管护站,确保林区治安、生产、生活的安全稳定和谐。
八、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州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林草系统“4大”稽查重点、“5种”黑恶势力摸排线索、“7类”黑恶势力典型案例,对照中央第20督导组和省第十六督导组督导问题逐一展开对照检查和自检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并逐一补齐短板。强化宣传,深入林区发放应知应会手册80份、公民反恐防范应对知识手册60份、公布、张贴宣传材料560余份,悬挂横幅20条、制作宣传栏2块、宣传海报4张,举报箱3个。公布举报电话以来,没收到举报电话和信件。
九、森林防火方面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进入防火期先后召开2次全场森林防火工作会、8次重点林区森林防火会,先后7次组织督查林区防火工作;分别与各林区边缘的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今年,全场共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41份。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把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的居民点和旅游景区、林区村寨和林区边缘的企业等作为重点宣传区域,把中小学生、林区群众、务工人员等列为重点监督对象,一是建立森林防火短信平台,定期发布火灾情况、火险等级及警示短信150余条;并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村寨等人口密集地刷写标语290余条。
(三)逐步提升防控能力。完善《林场森林防火工作预案、扑救预案》、《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积极推进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积极配合州防火指挥部代建代养专业森林扑火队1支60人。完善红河州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招训办法、大队管理等制度、值班制度等,组织开展专业培训5次,观看扑救火灾教育警示片和安全再教育12次,扑火队员体检60人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防火信息报送准确无误。
(四)及时处置外围火情。防火期以来,林场共扑救森林火情21起。第一时间核实火情,按照“就近就地”处置原则,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扑救,确保了火情及时控制和扑灭。
(五)物资储备及时有效。上级调拨风水灭火机10台、喷水桶10台、扑火服60套,砍刀30把,至此,现有风力、风水灭火机30台,喷水桶20台,消防阻燃服40套,油锯7台,点火器8个,二号工具60把等物资。2019年,上级拨付防火经费10万元,州专业队经费120万元,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管理人员2人,正高级工程师1人,副高级工程师11人,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14,技术员10人,技师11人,高级工12人,中级工1人,普通工1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327,973.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65,433.06元,占总收入的95.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62,540.00元,占总收入的4.71%。
2018年收入决算数20,048,328.88元。比上年减少1,720,355.82元,减幅8.58%,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685,642.48元。其中:基本支出9,485,757.22元,占总支出的53.64%;项目支出8,199,885.26元,占总支出的46.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8,831,587.82元。比上年减少1,145,945.34元,减少6.09%。原因为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减少。同时2019年尚有未完成项目, 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002,784.6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85,757.22元。2018年基本支出9642803.1元。比上年减少157045.88元,减少1.63%。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均有所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金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99,885.26元。2018年项目支出9188784.72。比上年减少988899.46元,减少10.76%。主要原因为:森林资源培育、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减少;林业贷款贴息减少;事业机构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灾减灾、其他扶贫支出均有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森林管护、森林培育、林业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83,578.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41750.66元。比上年减少1258172.15元,减少6.9%。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农林水支出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扶贫、住房保险支出均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7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9,72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4770元,遗属生活补助60672.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3453.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827.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538,95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681829.4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284.68;森林培育37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00000元;防灾减灾737393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37528.2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7,8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0000元,支出决算为331,351.93元,完成预算的77.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8,218.93元,完成预算的9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33.00元,完成预算的26.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开支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3,789.14元,增长4.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4862.14元,增长1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073元,下降70.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故障增加维修费用增加;森林防火期火险火情频繁,增加车辆运行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218.93元,占96.04%;公务接待费支出13,133.00元,占3.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218.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8,218.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3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单位与林业相关单位,管护森林资源区域涉及相关单位的交流和日常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23,246,019.82元,其中,流动资产5,517,048.44元,固定资产17,728,971.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6497.5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4717.38元,固定资产减少911214.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87.2平方米,账面原值114041.9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287878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845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600元,已全额上缴国库;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8,6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11,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8,6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 林业事业机构——红财预指〔2019〕175号,红财预指(2018)096号 州森林防火专业队经费120万元。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做好2019年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红河州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完成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红河州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林火当日扑灭率达95%,火案查处率80%以上。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组建专业队达到真正的半军事化管理水平。项目经费于2019年全部支出,无结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优良
2.森林培育——红财农发﹝2018﹞71号 中央森林抚育2万亩200万元;红财农发﹝2018﹞71号 中央低效林改造1万亩100万元;红财资环发〔2019〕6号 省级低效林改造50万元。项目完成情况:实施完成森林抚育20000亩,编制《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8年度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作业设计》。并报主管部门审批,严格规程和作业设计的要求组织实施完成森林抚育20000亩,完成率为100%实施完成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10000亩,编制《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8年度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作业设计》。并报主管部门审批,严格规程和作业设计的要求组织实施完成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10000亩,完成率为100%。项目经费于2019年全部支出,无结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优良
3. 林业防灾减灾——红财农发〔2019〕13号 州级森林防火经费10万元。项目总体目标: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目标完成情况:建立森林防火短信平台,定期发布火灾情况、火险等级及警示短信150余条;并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村寨等人口密集地刷写标语290余条。及时处置外围火情。防火期以来,林场共扑救森林火情21起。第一时间核实火情,按照“就近就地”处置原则,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扑救,确保了火情及时控制和扑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优良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