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717-72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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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0-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和法律法规,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履行强戒人员的收戒管理、戒毒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生活卫生、习艺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戒治工作,依法开展诊断评估、变更戒毒措施、所外就医和探视探访等工作;履行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刑事拘留的涉毒人员进行戒治管理。
3.履行戒毒场所的所政管理、警戒护卫、基建及维护、国有资产、服装、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4.履行戒毒场所所管安全、生产安全、生活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及戒毒康复、心理矫治等工作;编制场所习艺劳动规划和年度习艺计划并依法组织开展习艺生产劳动。
5.负责强戒经费预算编制、经费管理、使用、报批、结算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所领导班子、基层组织和场所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戒毒人民警察、辅警、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执法执纪教育、业务培训以及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7.加强警察、职工队伍建设,做好组织宣传、教育培训、人事警务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管权限报请干部任免工作;做好退休警察职工服务和共青团、工会、妇女、青年工作。
8.负责场所的制度化、正规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强戒所工作。
9.完成州委、州政府、省戒毒局、州司法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
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文化育警、从优待警,牢牢把握“五个过硬”和“四个铁一般”要求,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了政治思想工作的服务保证作用。
2.坚持源头反腐,加强警察队伍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州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与各处科室大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坚持尊崇党章、强化纪律约束,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
3.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按照“挂包帮”“转走访”的部署要求,在州司法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派出10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其中一名任绿春县三勐乡工作组副组长)参加精准扶贫工作。组织警察职工深入挂联户开展精准脱贫工作,捐款捐物,协助做好危房改造、产业培植等工作,并为挂联户献计出谋,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精准脱贫致富之路。
4.深挖违法犯罪线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场所安全稳定,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时、势、责”,紧盯深挖违法犯罪线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下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等实施方案16个,向省局、州局上报30余个各类情况报告。
5.强化主责主业,狠抓戒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在收治任务繁重,场所设施不配套,安全稳定压力巨大的情况下,所党委团结带领警察职工强化底线思维,全力投入国庆安保维稳,以政治担当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围绕开展“整治戒治秩序,严惩违规违纪”专项行动,完善安全排查防控机制,深入开展强戒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排查工作。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全所一盘棋,坚持问题导向,分阶段、严要求从解决安全隐患痼疾顽疾入手,全面地毯式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贯彻执行省局有关教育矫治工作的指示要求,坚持“一月一课件,一月一活动”开展教育矫治工作。完善和规范生活卫生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生活卫生保障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障强戒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强戒人员吃热、吃熟、吃卫生、吃够标准,提高强戒人员生活卫生管理水平。
6.积极工作,主动协调,全力推进改扩建项目建设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是国家“十三五”规划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当前已完成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勘察等工作,设计方已完成施工图审查;监理单位正在开展全过程监理;截至2019年12月,场地平整标段已竣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前期相关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10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0人,主要是为了弥补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力不足,而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的辅警人员。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1,831,398.09元,较2018年度收入合计31,111,555.76元,增加90,719,842.33元,增幅为29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801,784.09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614.00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所改扩建项目属于国家“十三五”政法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项目,2019年中央投资计划已下达,并于2019年9月拨付,年初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19〕107号,重点项目前期费于11月拨付到我所。三是补发干警职工执勤执岗津贴和正常晋级、晋档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本级财政补助的2019年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2,688,445.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921,956.66元,占总支出的50.92%;项目支出30,766,488.34元,占总支出的49.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2,534,854.27元,增加107.9%,主要原因:一是补发干警职工执勤执岗津贴和正常晋级、晋档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本级财政补助的2019年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二是增加项目支出30,273,587.40元,上年无基本建设费用列支,因此上下年度差异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921,956.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261,266.87元,增幅7.62%,主要原因是补发干警职工执勤执岗津贴和正常晋级、晋档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本级财政补助的2019年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66,488.34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30,273,587.40元,主要原因是:我所的改扩建项目,州财政局于2017年拨付土地出让金3000万元,当年拨付蒙自市土地收储中心,用于改扩建项目的土地征地补偿款,因2018年该出让金未进行结算,结转至2019年进行部分结算并列支2,479.32万元;2019年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该项目进行了场地平整标段的招投标及实施,并支付了场地平整费及相关前期工作费用495.35万元。2018年无基本建设费用列支,因此上下年度差异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41,968.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2,048,072.21元,增幅106.49%,主要原因之一是补发了2018年警察执法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以及干警职工的人员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而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其二是我所的改扩建项目工作进展顺利,征地补偿工作已完成,场地平整工程经验收合格并支付了费用,上年无基本建设费用列支,因此上下年度差异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9,186,60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4%。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28,966,596.5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21,323.04元,商品服务支出3,893,897.3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9,606.09元,资本性支出81,770.00元;(2)项目支出30,766,488.34元。经费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工资的发放,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列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医疗、教育、培训、康复和场所维修和建设等费用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3,95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等支出,退休和离职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和遗属补助的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51,4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9,800.00元,支出决算为124,853.13元,完成预算的65.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502.13元,完成预算的10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51.00元,完成预算的10.8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等政策,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671.87元,下降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77.13元,增长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49.00元,下降60.0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州戒毒所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州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通过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以及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用车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所以近几年三公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502.13元,占96.52%;公务接待费支出4,351.00元,占3.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502.1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502.1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调遣强戒人员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5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直属强戒所调遣本所强戒人员而派遣的干警和省戒毒局督查检查工作组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1,367.37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888,176.37,增幅28.71%,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资产总额126,084,643.14元,其中,流动资产92,478,620.11元,固定资产1,700,182.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1,846,515.97元,无形资产59,325.0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333,366.83元,增幅169.69%;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3,651,421.00元,增幅138.18%,固定资产减少6,223,895.18元,减幅78.5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31,846,515.97元,无形资产增加59,325.04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5项,账面原值464,09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元;出租房屋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强制隔离戒毒:是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所规定的戒毒措施之一。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目前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它和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共同构成了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