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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713-44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州地方海事局)为州交通运输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受州交通运输局授权负责水上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因单位涉及机构改改革,并且上级机关未制订“三定”方案,因此我单位沿用原部门工作职责。单位业务上接受上级海事、航务管理部门指导,职责管辖范围是州内除省直接管理水域的其他通航水域。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水上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编报管辖范围内及涉外的水运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市县实施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管辖范围内跨县市航道及其他港航基础设施的管理、养护和建设;对管辖范围内的港航基础设施、货主码头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4)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路运政管理工作。加强运力的宏观调控,办理管辖范围内的经营,跨县市运输水运企业、船舶(客船小于20客位)的审批工作;负责运输质量的管理和运输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培育水运市场;对各县市水路运政工作进行指导。 

  (5)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运统计、水运科研工作、水运人才的培训和先进经验的交流、推广工作。 

  (6)按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各项水运规费的征收、上缴、管理、使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安全生产 

  一年来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各水运企业自检自查,各县市地方海事处检查辖区内水上安全,我处结合季度工作重心重点督查的方式,确保了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截至目前我处共出动海事执法人员35人次,车辆11辆次,巡逻艇3艘次。一是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水上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协助各级政府签订的四级安全责任承包书,全州各县市共签订1256份,签订率100%。二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厘清水上安全监管职责,监管好辖区内营运船舶;持续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截至目前共督查检查12次,下发督查检查通知书14份,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完结。三是着力强化应急保障,指导各水运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企业自救能力;储备应急物资(救生衣);进一步抓好公路水路安全联防和水上搜救工作。四是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 

  (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将扫黑除恶工作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督查中,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目前存在的“三无”船舶长期非法运输问题进行研判,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原则,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按照无恶治乱的原则,我处于2019年9月2日在蒙自市召开水上交通运输领域非法渡运整治工作协调会议。2019年9月24日由我处联合元阳县政府、个旧市蔓耗镇政府、个旧市交通运输局、元阳县交通运输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非法渡运船舶、船员开展专项整治。整治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参与非法渡运的5名船员给予暂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处罚;对参与非法渡运的5艘“三无”船舶给予撤除并暂扣发动机处罚。 

  目前,一是蒙自市尼苏小镇存在“三无”船舶非法运输问题已停运;二是建水县南沙库区乍拉、曼法渡运点,金平县小河口渡运点自用船舶,经当地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部门整治,使用自用船舶非法渡运村民已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自用船舶规定使用;三是马堵山库区小蔓堤渡运点非法渡运船舶已全部取缔。 

  (三)加强航道养护、应急抢通管理工作 

  用好部、省级补助资金,确保我州航道通畅。重点做好南沙、马堵山、那兰的漂浮物打捞,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养护里程内河航道约200公里,界河自然航道约100公里。今年下拨内河航道养护经费25万元。 

  (四)确保完成水上交通领域安全工程三年行动目标计划 

  认真落实《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涉及水上交通领域安全工程,做好计划推进情况的督查工作,督促涉及县市按照年度目标完成任务。今年完成的工作情况一是建水县地方海事处按照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标志、标识、标牌五块;二是金平县地方海事处购买救生衣200件,发放救生衣150件。储备救生衣50件。三是我处购买800件救生衣,发放到各县市地方海事处及各水运企业作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五)河长制工作 

  2019年3月21日,许红岗副局长带领州地方海事局、石屏县交通运输局一行8人对小河底河开展第一季度的巡河。根据红河长组发[2019]2号文件,我局联系的河流调整为弥勒市甸溪河,分别在7月、9月、10月进行了3次巡河。巡河后均把情况及时报送州河长办,并按要求报送了5份相关信息、资料、工作总结。 

  (六)党支部工作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大重要精神学习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宗旨观念,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利用“三会一课”和日常例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着力解决“慵、懒、散、慢”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贪污腐败诱惑,确保廉洁从政。截至10月份,共召开党员大会14次,支委会2次。 

  (七)船舶船员管理 

  加强船舶年度检验及船员证审验工作,截至10月,船舶年度检验175艘,发证92份;船员换证和签证147份。 

  (八)运输管理工作 

  今年按规定许可弥勒市2家水路运输企业;1-10月运输量12.5万人,周转量418.5万人/公里。 

  (九)权责清单 

  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对单位权责清单梳理复核,我单位涉及的权责清单共五类,共195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152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2项。完成年度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核。 

  (十)扶贫工作 

  我处职工6人共挂钩13户,其中下嘎妈村9户、下新一队1户、下新二队2户、上新五队1户,到目前帮扶资金0.19万元,四件套15套,床2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32,395.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2,395.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969103.38元)增加了63292.54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经费和驻村队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86,969.11元。其中:基本支出887,686.18元,占总支出的81.67%;项目支出199,282.93元,占总支出的18.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支出比上年(971920.93元)增加了115048.18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经费和驻村队员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7,686.18元。比上年(813499.16元)增加74187.02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282.93元。比上年(158421.77元)增加40861.16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更换单位6人海事制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969.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2%。与上年对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971920.93元)增加75048.18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经费和驻村队员经费,更换2019年单位6人海事制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02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7%。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绩效工资及驻村队员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37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13,13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1%。其中:2140123款支出117382.93元,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2140127款支出190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2140136款支出593848.38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职工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差旅费、日常公用经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4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300.00元,支出决算为15,558.67元,完成预算的5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558.67元,完成预算的6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合理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676.33元,下降3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57.33元,下降35.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9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合理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58.67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58.6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558.6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部门资产总额300,667.91元,其中,流动资产92,776.67元,固定资产202,153.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737.5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9575.0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6825.82元,固定资产减少202,153.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5,737.50元,其他资产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部门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货物。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我部门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等。 

  四、交通运输支出,指用于我部门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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