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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58-29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器械)的检验;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类抽验任务(计划抽验、监督抽验、评价性抽验、专项抽验、注册检验)及委托检验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的快速检验工作;开展与食品药品检验、质量检测等有关的科研工作;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质量检验部门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综合上报和反馈本辖区食品药品质量信息;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食品药品检验业务工作 

  2020年,我所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紧抓食品药品的检验检测工作不放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国家基本药物、监督检验、专项检验和委托检验的检验检测工作。2020年州市场局下达食品检验任务360批、药品检验任务180批,州财政局安排送检药品检验项目目标任务120批,超额完成了以上工作任务。 

  (1)药品检验情况。完成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药品专项检验60批,100%符合规定;完成国家基本药物检验60批,符合规定59批,合格率98.3%;完成监督检验62批,符合规定61批,合格率98.4%。完成委托送检样品146批,符合规定138批,不符合规定18批,合格率87.7%。参加中国食品药品检院研究院实验室能力验证样品检验4批,所内药品验证2批,验证结果已按要求上报。 

  (2)食品检验情况。按照州市场局的工作安排,今年以来年共完成食品检验374批次,符合规定368批,不符合规定6批,合格率97.7%。其中完成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食品专项检验100批、白酒专项检验260批、应急监督检验11批、能力验证检验3批,总合格率98.4%。 

  从检验结果分析,靶向监督抽验工作的开展,挖掘了市场上不合格的产品,有力地净化了食品药品市场,保障了全州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2、抓好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一是选派2人次参加药品真假识别宣传活动。二是派出4人次参加药品、食品的抽验指导工作。三是派出6人次参加全州食品生产许可核查、食品安全保障等业务指导工作。四是派出6人次参加省州局的药品GMP、GSP共20家次的符合性检查工作。五是对到我所进修学习的药厂、院校实习生11人次进行带教培训,对药品生产企业、医院制剂室的检验工作进行指导。 

  3、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我所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始终保持3名业务骨干分别在河口的中岭岗、地古白村及绿春县的摸东村开展驻村脱贫攻坚工作,另外还选派2名干部对12户建档立卡户开展了“挂包帮”脱贫攻坚工作。今年以来,我所共对扶贫队员所在的行政村拨付了扶贫工作经费3万元,支付驻村队员生活补贴、体检和保险等费用6万余元,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安排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支部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年初所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目标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责任列入年度重点考核目标。二是坚持正面引导,强化自律意识,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领导上党课等方式,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州委主要领导、局领导讲话,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及先进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组织收看《清风云南》、《“云岭先锋”夜校访谈》等警示教育片,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洁自律的主动性、自觉性。三是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抓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着重抓好财务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财经纪律的深入贯彻,坚持“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制度的落实,以制度管人,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5、抓实党建工作  

  严格按照州局党委、州局机关直属单位党委的安排及年初支部工作计划开展工作,继续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抓好抓实我所的党建工作。及时将开展工作现场情况上传“云岭先锋”、“党的组织生活”APP,做好党支部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严格执行党的“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了8次党员学习大会、3次收看云岭先锋夜校访谈节目、10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支委会、参加党课教育4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认真总结加强党建和党员队伍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把党建工作与食药检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契机,不断推进药检工作的发展,使党建工作更具生机活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0年度收入合计5,382,056.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2,056.8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合计6,227,485.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3,485.04元,其他收入104,000.00元)对比,总收入减少845,428.21元,减幅达13.58%;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1,428.21元,减幅达12.11%;其他收入减少104,000.00元,减幅达100%。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经费大量减少,特别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没有任何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0年度支出合计6,025,917.53元。其中:基本支出5,523,992.40元,占总支出的91.67%;项目支出501,925.13元,占总支出的8.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5,872,405.40元。其中:基本支出4,754,589.03元,项目支出1,117,816.37元)对比, 总支出增加153,512.13元,增幅达2.61%;基本支出增加769,403.37元,增幅达16.18%;项目支出减少615,891.24元,减幅达55.10%。总支出和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前发放和人员工资福利费用调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经费大量减少,特别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没有任何拨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23,992.40元。与上年4,754,589.03元比,增加769,403.37元,增幅达16.1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前发放和人员工资福利费用调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61,482.65元,占基本支出的95.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2,509.75元,占基本支出的4.75%。人均基本支出178,193.30元,比上年153,373.84元增加24,819.46元,增幅16.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1,925.13元。与上年1,117,816.37元对比, 项目支出减少615,891.24元,减幅达55.10%,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经费大量减少,特别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没有任何拨款。本年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红财行发〔2019〕39号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项目经费支出152,309.73元,已按要求完成药品抽样检验122批次。2、红财行指〔2020〕57号送检药品检验经费项目支出100,000.00元,已按要求完成送检药品检验146批次。3、红财预指〔2019〕182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80,000.00元,已按要求完成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食品专项检验100批次。4、红财行发〔2019〕16号2019年省对下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资金项目支出48,000.00元,已按要求完成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药品专项检验60批次。5、红财预指〔2020〕037号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退药检费)项目支出16,950.00元,已按要求完成2017年多收9家单位药品检验费的退款事宜。6、红财社指〔2020〕10号抚恤丧葬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04,665.40元,已按要求完成3位死亡职工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的支付事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5,917.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支出5,768,405.40元对比,增加257,512.13元,增幅达4.4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前发放和人员工资福利费用调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32,777.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8%。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政府综合考评奖、驻村队员生活补贴、缴纳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人员经费支出4,483,940.29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报销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1,577.75元,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检验工作项目支出397,259.73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0,44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464,847.36元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0,932.00元,以及支付死亡职工抚恤金和丧葬补助104,665.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2,6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312,69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53.80元,完成预算的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70,000.00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53.80元,完成预算100,000.00元的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80,000.00元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测不准确,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过大。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382.74元,下降6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240.74元,下降5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42.0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使用量和公务接待量均减少,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3.8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3.8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本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53.8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参加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外出抽检和处理相关应急事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本年度无国内公务接待情况。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本年度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资产总额42,895,400.66元,其中,流动资产56,370.77元,固定资产42,699,029.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6,246.07元(上年资产总额43,131,646.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3,358.87元(上年固定资产42,565,671.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应付账款90,000.00元,为欠云南超星科技公司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费,计划下一年还清。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各类财政拨款资金列支的所有费用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发生的人员和办公等费用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日常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发生的费用支出,一般包括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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