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sthjjgjfj/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环境保护政策,执行环境保护制度。组织编制环境功划,能区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核查各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编制排污费征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定期发布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负责环境保护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办州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局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党委、政府、人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工作思路,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六个标志性战役,不断提高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扛实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
(三)规划引领,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
我市坚持高标准、高要求,科学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谋划新时代个旧市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坚持底线思维、绿色发展。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科学配置国土空间资源。同时,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工作路径,构建绿色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坚持战略引领、全域协同,坚持城乡协同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全域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实施总体控制。
今年以来,全市实施各类污染防治、生态修复项目23个,总投资约10.67亿元。其中,水污染防治方面4个项目,投资6.56亿元;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12个项目,投资2.85亿元;矿山修复治理方面1个,投资0.46亿元;农村污水治理方面6个,投资0.71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或基本完工的15个,正在推进的8个。这一批项目的实施,将有效促进我市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四)强化滇南中心城市联防联治,打赢蓝天保卫战
不断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研判和应急响应,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加大巡查防控力度,督促市级有关乡镇和部门加大各行业部门巡查防控力度,确保污染天气情况好转。制定印发《个旧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充分调度各相关部门协作联动,认真组织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实施关停取缔7家“散乱污”企业。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限定城市建成区内燃煤使用,2020年1至10月,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258465吨,比上年同期下降23.8%(其中,原煤245711吨,比上年同期下降23.6%;焦炭12754吨,比上年同期下降26.5%)。开展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进一步建立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的动态信息管理机制。通过及时调度各成员单位协作联动,2020年1-10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6%,已完成州政府下达我市任务目标(97.2%)。
(五)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打好碧水保卫战
依托河长制工作不断强化治河护河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水体治理保护,加强对水环境监察监测。编制完成《个旧市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个旧市提供可操作的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事件应对方案和措施。个旧市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即兴龙水库、白云水库、石门坎-牛坝荒水库、坝堵寨露头泉水,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以上标准,完成2个“千吨万人”和2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黑冲河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项目总体验收,水质重金属浓度稳定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开展大屯海重金属综合治理试验,对大屯海水域中砷、磷污染物进行治理试验,大屯海砷浓度达标。加快推进个旧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饮用水水源地及河道保护治理工程、大屯海水库清淤扩建工程、冲坡哨和老虎山重金属污水处理等项目实施,减轻水域内源污染,控制重金属迁入量,逐步改善水域环境质量。
精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全市9个乡镇(街道)79个行政村423个自然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梳理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治理情况,分析村庄周边环境,全面掌握农村污水各项基础信息,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清单,并编制了《个旧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治理方式、区域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协调各项资金,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全市共有6个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实施,分别位于沙甸、大屯、鸡街、卡房、保和,总投资7094.77万元,覆盖27个自然村。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污水治理的自然村14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3.57%,其中:纳入城乡污水管网的自然村31个,完成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自然村14个,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自然村97个,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率25.66%。
(六)开展先行示范区建设,打好净土保卫战
全力以赴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念好“建、入、关、转、治”五字诀,精确查找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29.28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61亿元,地方配套1.7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约26亿元),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南北部选矿园区已完成“三通一平”及公铺设施建设,南部选矿园区周边和卡房大沟沿线选矿企业已全部关停;20家入驻北部园企业相继竣工投产。象冲尾矿库已完成主体工程和尾矿输送管线及回水系统等配套工程建设,具备试运行条件。花坟尾矿库恢复使用工程已完成地质隐患排查工作,工程经单体、无负荷、带负荷试车合格,已投入试运行。鸡街镇工业废渣集中处置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并投入试运行,累计清运历史遗留冶炼废渣3.49万吨。大屯海综合整治项目有序实施。
先行先试,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一是根据清废行动要求,制定了《个旧市部级挂牌固体废物整治攻坚方案》,由市级领导分片挂钩包保,开展40个部级挂牌问题点位整治工作。二是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固废堆存场所整治要求,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历史遗留工业废渣整治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涉镉场所、清废行动部级挂牌问题点位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依托《个旧市双河流域典型冶炼废渣风险防控试点项目》《个旧关停选矿企业污染场地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等工程措施,同步推进实施治理,目前各整治项目工程都已实际开工建设。三是编制上报《个旧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方案》,先行区试点相关项目均已通过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组审查,正在开展项目公开招投标工作。四是编制了《个旧市倘甸双河流域地下水调查评估项目》《个旧市倘甸双河流域蔬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个旧市特色果园土壤污染系统修复示范项目》等实施方案,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储备。
(七)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1-10月,个旧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0天,优良率达97.6%,达到上级下达我市指标。水环境质量保持平稳。浑水河、白云水库、牛坝荒水库3个省控地表水断面达到功能区划,倘甸双河、大屯海重金属指标稳定达标;兴龙水库、白云水库、牛坝荒水库、坝堵寨露头泉水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Ⅱ类,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规划标准值。
(八)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为确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个旧市在省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增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坚持每月至少听取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对环境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压实责任倒逼落后产能淘汰。出台了《个旧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个旧市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对淘汰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制订方案,健全奖补机制,严格工作程序,分片区划定网格,市级四套班子31名领导挂帅,包保下沉企业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全市58座粗铅冶炼鼓风炉和363家选矿企业关停拆除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散、乱、污”的问题。
加强监管问责防止污染反弹。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沙甸、鸡街等重金属污染重点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管理,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惩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监察执法人员3126人次,开展现场检查341家次,巡查367家次,立案查处32起。按照干管权限,累计处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1人,诫勉问责16人;对3家单位给予检查问责,对1家单位同时给予检查、通报问责。
狠抓督促落实推动问题整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涉及个旧市1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涉及个旧市整改任务26项,已完成19项,达到时序进度7项;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有效推动,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现场交办的涉及个旧市主要问题已整改完成,涉及个旧市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快推进2019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26件转办件均已办结,13个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4项,达到时序进度9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15,307,255.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86,186.94元,占总收入的16.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9,721,069.00元,占总收入的83.47%。2020年总收入为215,307,255.94元,2019年总收入为87,746,821.35元,2020年较2019年增加127,560,434.59元,增加幅度为145.37%。原因主要是我单位的个旧市重金属专户统一核算,列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且项目资金较大。本年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和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特别是项目支出收入204,680,657.00元比上年度78,575,224.00元增加126,105,433.00元。其中中央项目资金177,779,500.00元较上年度67,350,000.00元增加110,429,500.00元,省级项目资金15,000,000元较上年度3,100,000.00元增加11,900,000.00元,州级资金11,841,257.00元较上年度8,125,224.00元增加3,716,033.00元,市级资金59,900.00元较上年度0元增加59,9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5,218,414.10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6,150.22元,占总支出的5.83%;项目支出174,422,263.88元,占总支出的94.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总支出为185,218,414.10元,2019年总支出88,560,735.91元,2020年较2019年增加96,657,678.19元,增加幅度为109.14%。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专户统一核算,列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且项目资金较大,支出数包括此专户资金支出数。其中公用经费支出2,073,697.93元比上年度3,217,977.77元减少1,144,279.84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上划,2019年支出包括市级资金和州级资金。项目支出174,422,263.88元比上年度77,880,000.00元增加96,542,263.88元,增加幅度为123.9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个旧市重金属专户统一核算,列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且项目资金较大,支出数包括此专户资金支出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96,150.22元。与上年10,680,735.91元对比增加115,414.31元,主要原因一是参公人员调入3名人员,工资年初未预算,正常晋升套改等工资增加,事业人员正常晋升,岗位变动工资增加,支出增加。二是非同级财政拨款市级财政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22,452.29元,占基本支出的80.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73,697.93元,占基本支出的19.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422,263.88元。与上年77,880,000.00元对比增加96542263.88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个旧市重金属专户统一核算,列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且项目资金较大,支出数包括此专户资金支出数。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0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6项,安排项目资金174,422,263.88万元,其中:
1、红财社指(本级)〔2020〕8号抚恤丧葬补助资金(马骐)61,357.00元为特定项目类(已发放抚恤金至家属)。
2、红财预指〔2019〕554号执罚部门成本专项补助175,224.00元,红财预指〔2020〕006号执罚部门成本专项补助82,700.00元,红财预指〔2020〕055号执罚部门成本专项补助119,644.32元,用于弥补执法经费不足。
3、红财资环发〔2019〕32号环境整治项目省级补助资金600,000.00元,保证环境空气自动站的正常运行,完成辖区内的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完成酸雨监测。2019已支出72,462.6元,527,537.40元结转到本年支出。
4、红财资环发〔2020〕23号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经费50,000.00元,用于环评办公设备购置和日常经费开支,已支出22,495.00元。
5、红财资环发〔2020〕28号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专项资金150,000.00元,用于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办公设备和执法设备耗材开支,已支出47,159.40元。
6、红财资环发〔2019〕27号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结转长江经济带保护和治理财政奖励资金)200000.00元,用于鸡街镇下乍甸村委。
会乍甸龙潭、鸡街镇水龙井龙潭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及标志标牌设置,已支出200,000.00元。
7、红财资环发〔2020〕6号入河排污口信息公示牌设立专项经费135,000.00元,用于5块入河排污口信息公示牌制作设立,已支出24,800.00元。
8、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市级红财资环发〔2019〕29号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00,000元,用于个旧市冲坡哨工业片区历史遗留固废堆场风险管控工程,具体绩效目标为:在前期详细调查工作基础上,采用零散废渣清运+原位风险管控技术路线,通过散渣清运、渣堆整形、底部防渗、截水导排、表层防淋滤,覆土复绿等工程措施,对冲坡哨片区的5个Ⅱ类废渣堆场(共计53.39万方,即145.99万t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风险管控治理工作,将现有不规范废渣场由污染型转变为可控的污染衰减型,有效阻断重金属污染物向周边土壤和水体迁移,消除区域环境污染隐患,保障区域环境生态安全。已支出10,000,000元。
9、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市级红财资环发〔2019〕34号个旧市倘甸双河流域黑冲河河道污染治理项目(中央资金)5,000,000.00元,用于冲坡哨片区出口黑冲河~沙甸河河道污染治理:河道全长5km,对河道底泥进行清理,消减河道内的重金属污染;对沿黑冲河两侧下游的加工企业区域设置拦截,尽量减少附近加工企业区域废渣及废水流入河道,已支出4,800,000.00元 。
10、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市级红财资环发〔2020〕6号个旧市鸡街倘甸双河河道含重金属底泥清淤治理工程(中央资金)10,025,000.00元,倘何双河河道含重金属底泥清淤治理:河道全长14.3km,对河道底泥进行清理,清淤量1 85900m3。消除河道重金属内源,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重金属污染状况及环境质量。重金属指标达到V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已支出10,000,000.00元。
11、红财建发〔2020〕73号个旧市冶炼废渣综合整治项目前期经费600,000.00元,用于个旧市冶炼废渣综合整治项目前期经费,编制费、监理费等,已支出600,000.00元。
12、红财资环发〔2019〕32号个旧市冶炼废渣堆场原位风险防控技术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500,000.00元,通过实施冶炼废渣堆场原位封场及风险防控措施,示范性开展个旧市冶炼废渣堆场的风险防控治理,使示范区域的遗留的含重金属的废渣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处置,促进堆场区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同时完善符合个旧实际的场地概念模型和可操作性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位风险管控技术规范,建立比较完善的冶炼废渣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降低废渣造成的区域环境污染,保障周边人居环境健康安全。已支出13,500,000.00元,剩余150,000.00元为质保金。
13、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市级红财资环发〔2019〕22号个旧市关停选矿企业建设用地生态恢复示范工程资金(中央)72,050,000元,71,988,624.06元。
14、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红财资环发〔2020〕7号个旧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项目22,210,000元,依托黑神庙片区地形条件,建设长100米高6米的拦渣坝,实现片区内无主历史遗留废渣集中进行风险管控,已支出22,176,688.00元。
15、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红财资环发〔2019〕22号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资金(中央)35,000,000元,用于支持《个旧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方案》要求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已支出29,988,000.00元。
16、红财资环发〔2020〕30号红河州环境监测经费250,000元,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开支,已支出108,034.7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30,294.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70%。与上年88,560,735.91元对比减少53930441.84元,减少幅度为60.90%。原因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上划,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市级财政拨款和州级财政拨款,且市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2,94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8,645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245元,发放遗嘱补助14,4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6,980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2,93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0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2080801-死亡抚恤用于抚恤丧葬补助资金(马骐)61,357.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3,257,661.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4%。2110101-行政运行2,743,27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77,56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527,5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904,70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5%。2110301-大气47,1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2110302-水体22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13,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8%。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8%。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13,11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9,6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2210201住房公积金229,591.00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512.48元,完成预算的2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433.48元,完成预算的1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79.00元,完成预算的2.2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6,975.71元,增长58.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472.71元,增长5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503.00元,增长142.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单位因生态环境工作增加,导致公车使用率高,加之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老化快,油耗大,维修费和油费随之增加,导致决算数超上年数。因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交流的频率增加,加之物价上涨等原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导致决算数超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433.48元,占88.98%;公务接待费支出11,079.00元,占11.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433.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433.4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07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到本单位检查指导工作15批次121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7,638.96元,与上年3,217,977.77对比减少1,800,338.81元,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上划,2019年支出包括市级资金和州级资金,本年支出为州级资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18,276.17元,印刷费20,686元,水费8,057.35元,电费7,677.93元,邮电费23,525.00元,物业管理费336.00元,差旅费119,816.00元,维修(护)费8,000元,租赁费800元,培训费33,347.00元,公务接待费11,079.00元,劳务费14,110.00元,委托业务费133,615.60元,工会经费83,661.00元,福利费104,57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433.48元,其他交通费用246,016.4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62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部门资产总额52,227,891.76元,其中,流动资产48,218,573.28元,固定资产4,004,871.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446.7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99,766.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3,015.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2,4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2,4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款抚恤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10101款-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1-大气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2-水体是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4-固体废弃物和化学品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及工业废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1199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3.221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