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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38-46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5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防疫保障,迅速主动投入疫情防治全民战 

  自2019年12月新型冠状病毒在武汉出现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全州医疗保障系统迅速反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工作来抓。 

  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为促进复工复产,医保部门主动作为,印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出“一减一缓一延三不降”的措施,切实为企业减负。 

  2020年,全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437.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员45.2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392.6万人),完成省医疗保障下达目标任务435万人的100.64%,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2.健全完善制度,稳步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一是2020年1月全面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规范全州生育津贴的发放;统一全州生育医疗待遇政策标准。 

  二是2020年1月全面落实新版医保《国家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2643个。积极做好8种援助药和97种谈判药及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的落实落地工作以及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等用药保障。 

  三是完善相关病种待遇保障制度。规范特殊病、慢性病待遇政策,简化申报备案手续,整合统一特殊病、慢性病病种、报销范围,合理确定特殊病、慢性病的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四是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建档立卡人员,低保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边民等四类人员共计101.8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五是保障待遇水平持续平衡。按照国家和省级安排,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清单,统一全州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实现全州一把尺子量到底。 

  3.聚力脱贫攻坚,精准推进医疗保障扶贫落实落地 

  根据脱贫攻坚医保部门责任清单“基本医疗有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要求,全州医疗保障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切实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垫付医疗费用的压力。 

  4.聚焦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医保改革攻坚行动 

  一是完成了医保基金州级统筹改革。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州级统筹实施细则》,从2020年起,按照“州级统筹、分级核算”的原则全面实行州级统筹。 

  二是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扩大DRGs点数法支付方式试点。 

  三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020年启动新一轮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调整项目共计182项,通过此次调价,基本理顺了全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的比价关系。 

  四是推进药品服务改革。开展药品配送企业公开遴选工作。2020年,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出15家药品配送企业为红河州基层医疗机构配送药品。 

  5.强化风险防控,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红河州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制度,采取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全面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举报核实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自查自纠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及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6.夯实医保基础,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推出“减证便民”十项措施。 

  二是不断完善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 

  三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州本级和十三县市2020年继续执行全口径月工资标准,2020年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408元降低为324元,切实减轻参保企业负担。 

  四是积极推进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系统行风建设的通知》,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简证明材料,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间;制定标准化窗口工作规程。 

  五是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启用,标志着我州医保凭证进入了“码”时代,参保人通过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不断提升我州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不断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医保公共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938,855.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8,253.30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2.34元,占总收入的0.01%。较上年决算收入6,729,100.00元增加32.84%,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财政安排项目资金较少,今年财政安排执罚部门成本返还补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694,797.85元。其中:基本支出7,299,597.43元,占总支出的75.29%;项目支出2,395,200.42元,占总支出的24.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数5,032,200.00元增加92.65%,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2019年1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机构成立初期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待2020年医保工作逐步开展之后,工作人员逐步到位,所以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99,597.43元。与上年4,515,147.46元对比增加61.67%,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2019年1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机构成立初期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待2020年医保工作逐步开展之后,工作人员逐步到位,所以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32,018.35元,占基本支出的84.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7,579.08元,占基本支出的16.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95,200.42元。与上年517,023.50元对比增加1878176.92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2019年1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机构成立初期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待2020年医保工作逐步开展之后,工作人员逐步到位,所以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94,222.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5,026,640.96元对比增加92.86%,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2019年1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机构成立初期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待2020年医保工作逐步开展之后,工作人员逐步到位,所以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1,72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05,037.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3%。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7,4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5000元,支出决算为25,203.00元,完成预算的3.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203.00元,完成预算的3.6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8,093.00元,增长25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093.00元,增长254.4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2019年1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机构成立初期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待2020年医保工作逐步开展之后,上下级之间业务往来相对频繁,所以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5,20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25,20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2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医保局来我局考察、指导工作;其他地州医保局来我局交叉调研、考察交流工作;县市医保局来我局汇报工作、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7,579.08元,与上年673,663.67元对比增长73.32%,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2019年1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机构成立初期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待2020年医保工作逐步开展之后,工作人员逐步到位,所以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645623.03元,其中,流动资产1121155.49元,固定资产1524467.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2831.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52831.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45623.13  

1121155.49  

  

  

  

 

1524467.6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8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2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8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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