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07-58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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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7-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2020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宗旨和业务范围:森林资源管理、营林造林、护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林业政策宣传、林业行政执法、林业科技推广。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重点工作积极做好财务工作,在业务上以造林绿化为主,珍稀林木培育,农业综合开发湿地松和桤木,植被恢复及森林资源的管理维护,完成营造林面积52000亩,其中造林50000亩,营林47000亩;资金使用完成7,250,000.00元,其中造林资金完成1,500,000.00元,营林资金完成5,750,000.00元;防火工作重点,森林防火主要工作制作森林防火宣传牌放置相应位置,印刷森林防火通知宣传书发放群众,铲除森林防火隔离带,组织专业防火和扑火培训及应急处理,积极储备防火物资。完成防火宣传通知书1000份、防火隔离带52.5公里、防火物资储备、防火宣传培训。资金使用防火隔离带351,200.00元、通知书480.00元、防火物资储备119,510.00元、防火宣传培训18,0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机构设置:办公室、护林防火办、财务科、营林科(规划队、森防站)、林政科、质检科、公益林科、芷村林区、新华林区、新现林区、蚌德林区、杨柳井林区、中心苗圃、杨梅坝林区、戈姑林区、陈家寨林区16个副科级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5人。
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127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处级),场长1名(副处级),副场长2名(正科级),纪委书记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16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95名,工勤人员编制19名。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0,437,324.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49,984.98元,占总收入的95.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87,339.50元,占总收入的4.23%。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680,328.67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款减少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9,763,673.02元。其中:基本支出24,470,954.70元,占总支出的61.54%;项目支出15,292,718.32元,占总支出的38.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69,564.92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70,954.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03,029.41元,占基本支出的73.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67,925.29元,占基本支出的26.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92,718.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工程减少,费用减少,支出相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职工死亡抚恤金项目支出511,515.00元;2020年事业机构项目及成本专项项目支出1,273,014.28元;2018年、2019年、2020年森林培育项目支出11,329,340.32元;技术推广与转化支出4,4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04,998.72元;动植物保护支出300,000.00元;林业贷款贴息支出18,750.00元;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820,700.00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50,000.00元;这些项目主要用于造林补贴、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森林生态效益、成本专项植被恢复、森林培育、防火隔离带修复,防火经费开支、动植物及小种群保护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66,791.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68%。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扶贫队员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3,90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889,61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类农林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3,7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及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5,108.00元,完成预算的21.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8,238.00元,完成预算的2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70.00元,完成预算的19.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本质,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7,725.00元,下降41.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1,762.00元,下降4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63.00元,下降46.4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本质,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238.00元,占92.78%;公务接待费支出6,870.00元,占7.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23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8,238.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8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53,528,012.14元,其中,流动资产18,916,486.37元,固定资产28,022,223.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4,313,225.7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42,3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9,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上述及表格内固定资产28,022,223.23元为固定资产原值,其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为7,723,923.23元,固定资产净值为20,298,300.00元,特此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2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7,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95,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