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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05-13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的基本职能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切实履行好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林木良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生态监测、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新技术推广等工作职能。通过将商品林逐步转变为生态公益性质的生态林,全面禁止天然林采伐,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管护,确保林场生态公益性生态林面积达90%以上。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务工作方面

  坚持每季度一次支部大会,坚持每季度一次党课,坚持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小组会。组织观看了2020年第3期、第8期“云岭先锋”夜校微视频。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参加鸡街镇党委组织开展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坚持每月向鸡街镇党委投递一篇林场工作简报。

  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林场改革成效。石岩寨国有林场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与红河州林草局党组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鸡街镇党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红河州林业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支部书记与各副场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份,与党员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47份。通过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等形式,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共转发和组织学习红河州纪委纪监委通报材料、省州警示案例、清风云南上的案例等36篇,组织全场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政治掮客苏洪波》。通过学习教育时常警示,创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林场环境,全场60名职工,没有发现一个职工有违纪、违法行为。

  3、造林规划方面

  (1)项目完成情况。1.2019年度森林抚育补贴项目、2019年度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和2020年度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通过专家组评审,经批复,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的施工单位,并与各项目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完成森林抚育25000亩,完成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15000亩,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4000亩。完成计划实施面积100%。2.经场务会研究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完成(杨树有非法占用林地)植被恢复造林面积37.9亩。完成计划实施面积100%。3.完成2019年珠江防护林工程退化林修复800亩,完成计划实施面积100%。4.2020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资金560,000.00元,全部用于实施林区管护点道路硬化及管护点辅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已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5.编制完成“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并已将成果报告提交给州林业和草原局。6.完成外业调查并编制《2020年度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作业设计》和《2020年度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作业设计》。7.2019年完成路域桉树改造工作488.1亩,效果良好,但尚欠民工工资805,000.00元。

  (2)项目成效。1.增加林分面积,森林蓄积量,覆盖率得到提高,增强了林地的生态功能效益,优化林分结构。2.森林质量给予提升,有效促进林木生长;生物多样性得到维护,减少病虫害的发生。3.有效改善人畜对新造林地的破坏,大大提高林木保存率。

  (3)取得的经验:首先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作业设计的要求施工;其次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再次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亲临现场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最后造林项目实施完成后,注意后期管护,防止人、畜破坏幼苗,通过对新造林地人为设置屏障,如:围铁丝网、砍杂灌围幼苗或阻断牲畜进林地的小路。

  4、生防工作方面

  (1)预防防治与监测:全场林业应监测面积为63865亩。其中:筛阿鳃金龟6600亩、纵坑切梢小蠹监测面积为9135亩、华山松木蠹象8200亩、文山松毛虫8500亩、昆明梢斑螟8800亩、桉树枝瘿小蜂16400亩,核桃干腐病230亩、紫茎泽兰6000亩。对草原16000亩区域实施监测调查有害生物种类主要以蝗虫、金龟子类为主,兼有毛虫等。发生林业病虫害8300亩、草原病虫害11000亩。完成了100%监测覆盖率。

  (2)病虫害的发生防治:林场区域发生林业病虫害8300亩,其中:筛阿鳃金龟5400亩、松纵坑切梢小蠹500亩、华山松木蠹象1800亩,紫荆泽兰600亩。草原有害生物危害面积为11000亩:其中草原病虫害6000亩,草原毒草害5000亩主要以紫荆泽兰为主。在防治中通过人工清理、灯光诱集、结合草原修复工程的实施,清除林业和草原病虫害及毒草害,有效地控制病害虫和毒草害的蔓延。在防治过程中用踏查与详查相结合的调查进行监测防治,实现了100%的无公害防治。

  5、林政资源方面

  (1)林木采伐管理工作。2020年截至目前共申办了《林木采伐许可证》7份,采伐面积158.78公顷、采伐蓄积836.1立方米、出材量251.4立方米。涉及2019年度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7.16”森林火灾灾害木清理的林木采伐工作。本场依法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进行了伐前移交、伐中监督、伐后验收的有效工作。

  (2)林地保护利用工作。因林场和建水县国有林场在坡头林区灰窑冲片区发生林地界线界址重合,面积9.83公顷。已书面发函提请建水县林业局进行调处工作。2020年6月省林草局相关部门提出了调处意见,指明了界址重合的林地属于州石岩寨林场管理。

  (3)林政执法工作。1.依法移交建水县森林公安1起案件,其中:林地刑事案件1起1人(单位法人1个),案件正在侦办中;2.杨树有非法侵占林地案件涉及的林地面积38.18亩(国有37.19亩),林场现已依法收回国有林地37.19亩、并于7月按质按量完成了38.18亩的植被恢复造林工作。9月通过了个旧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验收。通过此案的依法判决和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全场目前有22名林政执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参加网考、等待领取执法证。在林地、林木资源管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5)森林督查等六项工作。2020年本场按属地原则,在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共接到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安排核实的疑似图斑为43个、面积34.2286公顷。经过林业技术人员和林政人员的勘查;通过室内判读和实地验证,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按相关政策要求配合个旧、开远、建水三个县市积极开展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林地一张图”、森林资源监测、公益林变化监测、湿地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

  6、公益林管护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理方面

  (1)2020年公益林管护面积62397亩,其中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国家级公益林43879亩,(个旧市辖区18465亩、建水县辖区25414亩),天然森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面积为38000亩,开远市辖区涉及天保工程的省级公益林18500亩。公益林等按管护面积和范围与三个县市签订A合同3份,与护林员签订B合同19份,A、B合同管护责任区已全部签订和落实到位,到林区组织职工和护林员学习教育16次,发放护林员服装4套,制作公益林、防火工程宣传牌5块,修复宣传碑2块、各管护站悬挂管护站门牌5块,制订刷新宣传墙8面,落实管护措施、责任区域明确,收存巡山日记24份,定期更新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业务系统数据。

  (2)2020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理:林场主要以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统筹兼顾、公开公正、统一管护的五大原则进行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具体责任人。

  (3)资金使用情况。1.2020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拨付到位,建水351,490.00元、开远210,000.00元、个旧184,650.00元;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建水拨付12,797.00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个旧市占1590亩,已拨付15,900.00元,建水县占10907.9亩,已拨付103,625.00元,开远不涉及天然商品林。合计到账资金:878,462.00元。2.全年发放护林员工资594,820.00元。3.护林员参保情况,护林员现有24人,办理无忧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共20人,每人每年缴纳保费800元,共计15,720.00元,此次购买的中国太平保险,最高保额300,000.00元。4.圆山管护站、道路建设工程已完成,总造价299,800.00元,其中圆山管护站道路复修款已付施工方,待雨季结束后进一步修复。5.公益林宣传碑新建5块,使用资金22,000.00元,已投入使用。

  7、安全生产方面

  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全面保持全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与各股室、站、林区签订驾驶员安全责任书12和主管人员安全责任书13份,林区租赁、施工等安全生产通知书1份。组织职工利用新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教育2次,观看视频5个。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林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林业和草原治理体系,提升林业和草原治理能力,推进全场林业和草原现代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对林区社会治安和乡村治理、自然资源、环保领域等突出问题的整治,积极挖掘并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以专项整治成效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安全、稳定、干净的政治生态环境。宣传方面,截至10月份发放应知应会手册80份、公民反恐防范应对知识手册60份、公布、张贴宣传材料1200余份,悬挂横幅20条、制作宣传栏2块、宣传海报4张,举报箱3个。公布举报电话以来,没收到举报电话和信件。

  9、森林防火方面

  (1)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进入防火期先后召开2次全场森林防火工作会、10次重点林区森林防火会,先后15次组织督查林区防火工作。分别与各林区边缘的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今年,全场共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41份。

  (2)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把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的居民点和旅游景区、林区村寨和林区边缘的企业等作为重点宣传区域,把中小学生、林区群众、务工人员等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建立森林防火短信平台,定期发布火灾情况、火险等级及警示短信120余条;并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村寨等人口密集地刷写标语210余条。

  (3)加大火灾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和专项督查5次。

  (4)逐步提升防控能力。完善《林场森林防火工作预案、扑救预案》、《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积极推进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组建专业森林扑火队1支11人。组织开展专业培训5次,观看扑救火灾教育警示片和安全再教育15次,扑火队员体检11人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防火信息报送准确无误。

  (5)及时处置外围火情。防火期以来,林场共扑救森林火情21起。第一时间核实火情,按照“就近就地”处置原则,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扑救,确保了火情及时控制和扑灭。

  (6)物资储备及时有效。现有风水灭火机16台、喷水桶18台、砍刀30把,至此,现有风力、风水灭火机25台,消防阻燃服20套,油锯7台,点火器8个,二号工具60把等物资。

  (7)防疫防火两不误,设卡设点齐抓共管。疫情期间,林场及时组织发动全场在职职工以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共计60人次,参与防控疫情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各林区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同时,在负责片区内重要关口设点,堵卡,严防死守,对外来人员作详细登记,测量体温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针对疫情的严重传染性特点,全场在职职工以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开始地毯式消杀工作,并由指定人员为在场职工测量体温,登记并上报微信群,要求出入人员必须扫码。各林区人员坚守基层一线,每天对环境卫生以及宿舍卫生进行全方位消杀,不留死角。

  (8)2020年全场共计投入防火经费537,000.00元,除上级拨款130,000.00元,其它400,000.00元全部由林场自筹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472,435.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43,973.46元,占总收入的90.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28,462.00元,占总收入的9.39%。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收入合计18,327,973.06元。比上年增加1,144,462.40元,增幅6.24%。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拨入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080,152.73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2,632.73元,占总支出的64.39%;项目支出6,437,520.00元,占总支出的35.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支出合计17,685,642.48元。比上年增加394,510.25元,增幅2.23%。主要原因分析为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020年尚有未完成项目, 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064,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42,632.73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85,757.22元。比上年增加2,156,875.51,增幅22.74%。主要原因分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均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74,994.49元,占基本支出的77.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67,638.24元,占基本支出的22.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37,520.00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99,885.26元。比上年减少1,762,365.26,减幅21.49%。主要原因分析为其他收入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管理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防灾减灾支出减少,森林资源培育支出比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森林管护、森林资源培育、林业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34,659.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9%。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83,578.51元,比上年减少948,919.02,减幅5.59%。主要原因分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8,90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4,72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1,057.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124.6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80,000.00元,森林管护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资金管护站加固改造2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080,25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1%。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支出7,972,732.41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5,005,6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541,920.00元,其他扶贫支出56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5,5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商品和服务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7,022.67元,完成预算的103.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6,466.67元,完成预算的1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56.00元,完成预算的23.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车辆老化故障增加维修费用增加;森林防火期火险火情频繁,增加车辆运行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329.26元,增长-1.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52.26元,增长-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77.00元,增长-19.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接待开支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466.67元,占96.77%;公务接待费支出10,556.00元,占3.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466.6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6,466.6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0,5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5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单位与林业相关单位,管护森林资源区域涉及相关单位的交流和日常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24,536,334.07元,其中,流动资产7,372,192.50元,固定资产17,164,141.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90,314.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4,829.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52,413.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52,413.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52,413.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年初结转结余,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为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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