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722-18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管理全州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电、防灾减灾等工作,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水利投资平稳增长。争取到位中央和省级预算内、中央水利发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31.27亿元投入水利建设,提前下达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04亿元,争取上级资金数额位居全省各州市前列。上半年努力克服疫情影响,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水利改革发展,水利投资逐步实现扭负为正;下半年力促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巩固投资增长态势,全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105亿元,同比增长6%。
2.大抓项目收到实效。扎实推进投资规模199.43亿元的76件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新开工弥泸灌区、大屯海清淤扩容、绿春干禾河水库等38件重点水网工程,石屏灌区工程明年一季度可开工,加快推进大田水库、泸江水库等23件在建重点水源工程,蒙开个大型灌区、蒙开个地区河库连通工程等一批重点水网工程竣工验收发挥效益,区域“水网”加速构建,为兴边富民、稳边固边提供了坚实水利基础,荣获“第二批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3.水利扶贫成效明显。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实行分片包干、专班督战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排查整改、管护维修、拉水送水、水费收缴、服务承诺、逐村评价、水质提升七个专项行动,整改销号农村饮水安全问题165个,797个季节性缺水自然村全部落实“一村一策”应急供水保障,6590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定价收费并落实运行管护责任,全州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7.1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6.57%,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全部达标保障,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显著改善,荣获“红河州脱贫攻坚奖—扶贫先进集体”。
4.河湖保护治理纵深推进。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查2.92万次,扎实推动落实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全湖平均水质达到Ⅴ类,全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现场会在石屏县召开。南盘江干流河道采砂规划获批实施,“两大水系”实现河道采砂规划控制全覆盖。“三海”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主体责任提级,提升了保护管理效能。完成规模以下河湖管理范围划定3757公里,水库管理范围划定264座,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全面加强。累计排查整改河湖“四乱”问题241件,开展“河长清河”行动536次,清理河湖库渠488条(个)垃圾9.3万吨。美丽河湖创建深入推进,开远市“四色齐绘”打造美丽河湖的经验模式得到广泛认同,成功创建省级美丽河湖11个。
5.水旱灾害防御有力有序。累计完成河道治理总长31.2公里,新建河堤37公里,防汛抗旱减灾工程体系逐步完善,应对洪涝干旱灾害风险能力大幅提升。上半年结合旱情发展形势,科学调度库塘蓄水、供水,全力保障城乡生产生活用水,累计解决因旱临时人畜饮水困难5.43万人1.46万头大牲畜;下半年统筹抓好防汛减灾的同时,兼顾防洪与蓄水兴利,完成库塘蓄水6.5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多1530万立方米,保障了全州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
6.水利行业监管不断加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6个县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以及州级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蒙自市率先成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全面推进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完成1924处取水口核查登记;全面加强水电站下泄流量监管,完成144座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系统建设。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完成立即退出23座、整改177座的目标任务。加强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2平方公里。累计开展河湖执法检查332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1件,有力遏制了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红河州水利局(本级)、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红河州南洞泵站工程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13,200,578.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340,923.13元,占总收入的45.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16,106,845.69元,占总收入的54.46%;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52,810.02元,占总收入的0.35%。与上年对比增加51,102,349.11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弥泸灌区、石屏灌区前期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68,865,511.53元。其中:基本支出34,692,562.30元,占总支出的20.54%;项目支出23,716,847.90元,占总支出的14.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10,456,101.33元,占总支出的65.41%。与上年对比增加4,132,477.81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692,562.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02,908.87元,增长1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481,430.53元,占基本支出的90.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11,131.77元,占基本支出的9.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16,847.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18,226.49元,增长16%。主要原因:项目前期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24,144.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89%。与上年对比增加6,457,535.48元,增长1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的前期费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十四五”规划编制;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86,36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1%。主要用于: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10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82,296.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38,525.5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5,437.1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373,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67,60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7,044,76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1%。主要用于:
水利(款)行政运行(项)8,596,758.6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日常费用支出。
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162,709.50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日常巡查费用;
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7,257,000.00元,主要用于弥泸大型灌区、石屏大型灌区、红河谷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691,731.57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工作及部分机关运行支出。
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管理工作的支出;
水利(款)防汛(项)1,081,072.00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7,125,497.73元,主要用于河(湖)长工作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工资及日常运行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5,4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4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水资源保护规划前期费、水资源综合规划前期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5,505.62元,支出决算为278,138.81元,完成预算的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0,002.91元,完成预算的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135.90元,完成预算的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秉持厉行节约原则,2020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3,932.61元,增长2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7,3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7,247.71元,增长3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84.90元,增长28.1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巡查检查次数增加、公车使用年限过长,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0,002.91元,占93.48%;公务接待费支出18,135.90元,占6.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0,002.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0,002.9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8,135.9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135.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9,592.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6,853.20元,下降26.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资产总额704,961,803.83元,其中,流动资产340,312,612.20元,固定资产22,708,620.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256,264.95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1,620,222.93元,其他资产339,064,082.9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501,595.59元,其中固定资减少3,412,109.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3,8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2,0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27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2,51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8,1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州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为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五、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水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水利工程建设,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灌区改造等支出。
十一、农田水利,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十二、水土保持,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范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十三、防汛,指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十四、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十五、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