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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700-058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代表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林木生产、建设规划、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州林木种苗生产及种苗执法监管、宣传和贯彻林业种苗法规政策,组织全州林木种植资源保护与利用,组织全州林木良种补贴项目申报、实施、验收,以及配合省上做好我州林木良种审认定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组织造林种苗生产供应。2020年全州营造林计划完成23.33万亩(不含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核桃提质增效)。根据各造林树种的定植密度,预计需要各类林木种苗4245.79万株。针对我州造林项目多、树种多、任务重、压力大的特点,今年加大人员和资金的投入,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苗木产量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组织开展好全州雨季和冬季苗木质量检查工作。为认真抓紧抓好全州今年的种苗工作,保证我州林业产业、木本油料、低效林改造、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等项目所需用苗,为雨季和冬季造林做好种苗生产准备。 

  3.配合省种苗站相关人员,开展2019—2020年双增目标种苗质量检查。 

  4.开展造林项目用种需求调查。组织相关人员,对天保工程、退耕还林、防护林、石漠化、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退化林、陡坡地、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等项目2020年用种需求调调查,完成造林设计中所用43个树种的需求量和本地供给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州2020年主要工程造林需苗木3842.26万株,本地供应2792.28万株,本地供给率72.7%,及时提供了用种(苗)数据,为进一步调节用苗提供了信息依据。 

  5.制定《红河州造林用种管理要求》草案。 

  6.认真组织实施林木良种补贴项目。2019年中央下达我州开远、芷村林场国家林木良种补贴资金1,200,000.00元(项目要求两年完成并验收)。已完成验收,项目按要求开展,通过验收。 

  7.做好林木品种认定的申报工作。2020年我站与科研单位配合,组织完成了妃子笑荔枝良种申报的相关相关数据统计调查,报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目前,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已派专家进行现场核实通过,现正按程序要求组织申报,力争认定为良种。 

  8.参加工程作业设计审核工作。组织人员配合森林植被恢复科对建水、石屏、蒙自、屏边四分县市的防护林、战略储备林、退耕还林、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进行现场审核和通道面山绿化检查,为作业设计提出了修改指导意见。 

  9.组织完成屏边国家秃杉良种基地“十四·五”规划。 

  10.种子质量检验服务工作。根据种苗质量监督检验职责要求,我站2020年组织完成了银合欢、川滇桤木等两个测定样品种子,检测了种子净度、千粒重、含水量、优良度、种子健康状况、发芽率等指标,为泸西县川滇桤木种子出具了检验报告,为红河州绿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银合欢检验证书。 

  11.配合林政资源管理科抓好乡镇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验收。抓好乡镇林业站建设管理,组织全州乡办镇林业站在线学习,进行乡镇林业站站长培训和能力测试,加强基层乡镇林业站建设,配合完成了弥勒西三乡、蒙自新安所镇林业站建设验收。 

  12.积极完成省林业厅、州林草局安排的专项调研、精准扶贫、督查、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等工作;配合州林草局其他科室做好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等项目作业设计的实地核查、文本审查、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事业法人,财务和人事均独立。共有编制1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774,066.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4,066.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23,951.48元相比,减少了149,884.82元,减幅为7.79%。主要原因是2130205款森林资源培育监管项目经费减少了100,000.00元,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经费减少了125,000.00元,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减少39,798.72.00元;2110499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目经费增加了1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00,411.37元。其中:基本支出1,554,680.50元,占总支出的86.35%;项目支出245,730.87元,占总支出的13.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总支出为1,983,554.17元,与上年度相比,总支出减少了183,142.8元,减幅为9.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①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19年度支出39,798.72元,2020年度支出0元,支出减少39,798.72元;②工资福利费用,2019年度支出1,830,009.96元,2020年度支出1,507,622.30元,支出减少322,387.66元。2020年度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了一个正高级工程师的工资,增加了一个副高五级的工资;此外,由于资金不足,2020年度省级单位文明奖励金只发了一部分,所以整体人员经费支出减少。③办公设备购置方面。2020年购买办公设备支出50,000.00元,2019年度购买办公设备支出7,930.00元,增加42,070.00元。④委托业务费方面。2020年度支付草品种委托业务费70,000.00元,2019年支出0元,增加了70,000.00元。综上原因,2020年度总支出与比2019年度相比下降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4,680.50元。2019年度基本支出为1,851,574.51,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基本支出减少了296,894.01元,减幅为16.03%,主要原因是: 

  第一,2019年度发放了2018年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143,500.00元,第二,2019年度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798.72.00元,第三,2020年度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了一个正高级工程师的工资,增加了一个副高五级的工资;此外,由于资金不足,2020年度省级单位文明奖励金只发了一部分,所以整体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0,316.50元,占基本支出的97.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364.00元,占基本支出的2.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5,730.87元。2019年度项目支出合计131,979.66元,与2019年度相比,2020年度项目支出增加113,751.21元,增幅为86.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支付草品种试验委托业务费70,000.00元,购买办公设备支出50,000.00元,共计12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我单位的项目经费主要是由主管局拨付给的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20,000.00元和红河州科技局拨给的“三区”科技支持计划中央补助经费100,000.00元,前者用于开展草品种试验工作,后者用于开展“三区”科技服务工作、育苗技术指导工作,林木种苗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保证了我州种苗质量监管工作正常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0,411.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3,554.17元,与上2019年度相比,2020年度支出减少年183,142.8元,减幅为9.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①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19年度支出39,798.72元,2020年度支出0元,支出减少39,798.72元;②工资福利费用,2019年度支出1,830,009.96元,2020年度支出1,507,622.30元,支出减少322,387.66元。2020年度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了一个正高级工程师的工资,增加了一个副高五级的工资;此外,由于资金不足,2020年度省级单位文明奖励金只发了一部分,所以整体人员经费支出减少。③办公设备购置方面。2020年购买办公设备支出50,000.00元,2019年度购买办公设备支出7,930.00元,增加42,070.00元。④委托业务费方面。2020年度支付草品种委托业务费70,000.00元,2019年支出0元,增加了70,000.00元。综上原因,2020年度总支出与比2019年度相比下降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用于支付驻村人员2020年度1月和2月的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90,09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其中差旅费49,90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87.9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0.00元(购买化肥农药帮扶育苗户)。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55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用于支付草品种试验委托业务费70,000.00元、购买办公设备5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33,13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66,910.4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165.09元(其中,办公费19,061.70元,工会经费16,142.00元,福利体检费14,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57.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6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761.98元,完成预算的43.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144.98元,完成预算的5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7.00元,完成预算的10.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款和大修理支出比预算数少;2020年度继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减少公务来往和公务接待,故公务接待费远远比预算数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6,643.14元,增长18.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953.14元,增长20.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0.00元,下降16.0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修理费等运行成本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144.98元,占96.1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7.00元,占3.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144.9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144.9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红河州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调查、育苗技术指导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61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种苗系统内种苗质量监管工作往来人员(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2019年度支出也是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638,661.66 元(其中,固定资产以原值统计),其中,流动资产99,029.66 元,固定资产539,632.00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944.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000.0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37,988.13 元,流动资产减少63,956.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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