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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546-403
  • 发布机构: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31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行使管理大围山的职能,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1)着力提升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成效。(2)强化自然保护区规划。(3)加强自然保护区法治建设。(4)健全巡护和监测制度。(6)科学发展生态旅游,对区内的生态旅游活动实施统一管理。(7)探索国家公园管理新模式。(8)促进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和谐发展。(9)搭建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平台。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做好大围山保护区53.9463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1.5436万亩省级公益林的管理,切实维护大围山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环境安全。

  1. 扎实抓好森林防火。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突出抓好防火队伍管理、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野外用火和监督检查,加强火源管控,做好云南省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完成大围山保护区嘎马、金竹梁新寨三台坡、大白岩子头、小尖山、木花果、老寨博凯等13个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前端点位信息勘察,进一步构筑严防监管体系,全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2. 正视上级对生态管护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落实。加大对保护区范围内各类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一是按照《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关于依法查处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国林云监〔2020〕1号)、省委和州委《红河:草果和自然保护区“抢地盘”》(《内部参考》2020年第14期)反映问题的批示要求,在全辖区内深入开展违法种植农作物调查核实和依法查处专项工作,共移交森林公安局查处违法种植案件24件,面积93.6亩;完成保护区成立后至2016年12月期间林下种植未持证草果78.26亩、2017年以来林下种植草果69.22亩的清理铲除工作,持续加强监管,科学分类处置,逐步消化存量,严禁新增种植。二是按照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绿剑”、“绿盾”自然保护区地强化监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做好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省林草局开展的自然保护地管理调研检查工作,协调上报“绿剑行动”中4个毁林挖路问题重新调整整改措施的请示,加快推进问题整改销号。三是按照《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县管护辖区内毁林案的督办通知》,积极协调推进河口嘎马五道河毁林案依法依规查处,认真分析研判,组建领导小组,制订方案,分类处置,加快案件排查核实和生态修复;配合做好司法鉴定委托,完成嘎马无证地块1200株本土植被(望天树、紫檀、无忧花、红酸枝、树菠萝)的生态恢复,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工作。

  3. 推进林政执法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8月17日保护区取得州林草局授权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委托,依法开展违法案件查处,加强对便携式打印机、执法记录仪、野外执法办案计算机等设备购置建设;做好2020年16名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25名人员到期换证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全年开展林下种植、毁林种茶等各类突出问题整治行动20余次,出动人员600余人次;与地方部门联合参与,开展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整治行动19次,收缴野生动物511只,救助野生动物25只;2020年共移交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各类案件38件(其中:河口21件,屏边17件)。

  4. 做好资源调查核实和生态修复。一是全力推进2020年森林资源监测图斑、“保护区基本农田与公益林重叠问题”、森林督察“一张图”疑似图斑等外业核实工作,进一步摸清资源本底情况。二是协调推进2019年屏边县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实施,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对保护区内、涉及保护区周边社区、村寨土地(屏边辖区白河、玉屏、新现3镇),投入退耕还林资金184万元,实施开展4600亩退耕还林苗木补助。

  5. 加强科研监测、合作和疫情防控。一是持续开展大围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2015-2020年)实施,完成年度监测野生植物、植物物候、资源利用、外来入侵等8项监测任务。二是持续做好野生植物扩繁回归工作,开展红河苏铁、滇南苏铁、多歧苏铁、金花茶、鬼柳树、冲天子树等珍稀植物种子繁育,扩大种群数量,储备项目申报。三是积极推动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和保护区科普、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做好《大围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前期工作。四是深化与科研院所合作交流;进一步推进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与保护区的科技合作,做好2020年中科院昆明植物所科技合作调研工作,加快推进“滇东南热带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站”项目实施,现已完成监测大样方选址、项目工程建设办公室设置等前期工作。进一步密切联系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科技合作交流,参与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培训。五是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迁徙鸟类的巡护、监管,做好每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全年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野生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野生动物疫情。

  ----抓好规划发展和机构管理。

  1. 加快总体规划审批上报。按照《国家林草局保护地司关于修改完善江西官山等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函》要求,进一步对《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7-2026年)》文稿修改完善,待上报审批。

  2. 做好近期规划发展的报送。认真完成《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自然保护地调查、重点项目建议清单表的整理、汇总,明确保护区近5年重点发展方向和规划;完成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申报入库,上报《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 规范做好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中规定的依据和原则,开展工作,根据3月30日州林草局组织召开的专家审查会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技术设计书、勘界报告及附件、附表、附图等资料,已通过州级审批,上报省级。

  4. 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74号)要求,大围山保护区在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的技术指导下,以河口、屏边、个旧、蒙自四县市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全面开展调出矛盾地块和降低保护强度区域的前期调查摸底和现地核实工作,顺利完成大围山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预案报告和相关图表的编制工作,并分别于6月3日和8月12日通过州、省审查。

  5. 切实理顺人财关系和机构设置。加强理清机构改革后各内设管护分局(所)、站的权责关系,做好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上报审批。加强做好构改革资产划转工作,完成河口、蒙自管护分局(所)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清查上划。

  ----扩大宣传教育筑牢意识。积极深入保护区内及周边社区、村寨、学校,突出抓好保护区各类问题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护林防火、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整治的宣传活动,2020年,出动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车辆100台次,设卡检查防控30余处,悬挂防控布标、粘贴疫情防控图、发放宣传资料等2000余份(条、张),下发口罩3000个;出动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车辆200台次,设卡堵源检查40余处,粘贴和喷写防火宣传标语544条,发放省州森林防火命令、通告763份,各类防火宣传资料3000余份,插立防火五彩旗175余面;出动资源保护宣传工作车辆300台次,制作宣传纸杯10000个、宣传展板35块、禁止毁林警示牌35块,宣传解答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300人次,群众签字认领宣传资料56份,发放各类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宣传资料、纸杯、围裙8000余份(个、条)。在全辖区内营造了社区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的共治共管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科研所(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0,634,500.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45,899.45元,占总收入的95.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8,600.67元,占总收入的4.79%。与上年收入3,552,021.42元相比,比上年增加17082478.7元,增长480.92%,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20年上级安排中央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总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是机构改革,增加在职人员61名,退休人员15名,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2,753,095.16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7,482.72元,占总支出的54.62%;项目支出10,325,612.44元,占总支出的45.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3057743.75元,增长率644.11%。原因分析:一是由于人员提高职务级别工资、提高艰边补贴,增加了综合考评奖等,基本支出相应增加。二是机构改革,增加在职人员61名,退休人员15名,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三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27,482.7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1832195.02元,增长率578.28%。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06,066.72元,占基本支出的88.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21,416.00元,占基本支出的11.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25,612.44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1225548.73元,增长率742.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36,442.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23%。与上年对比,比上年3,057,743.75元,增长519.29%,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安排中央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提高了职务级别工资,所以收入增加。二是机构改革,增加在职人员61名,退休人员15名,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综合考评奖。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4,85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工伤生育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382,03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9%。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管护人员基本支出,保护区生态资源日常管护、生物多样性监测、宣传科普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1,5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169.00元,完成预算的22.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577.00元,完成预算的53.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92.00元,完成预算的4.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处于机构改革期间,人员未全部到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业务。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02,398.00元,增长1,31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2,577.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9.00元,下降-2.3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原因分析:一是机构合并车辆增加,运行维护费增加,但未超出预算指标,预算指标为190000.00元。二是接待人数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577.00元,占93.11%;公务接待费支出7,592.00元,占6.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57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577.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生物多样性监测、自然资源调查、森林防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59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巡护、监测、公务活动等业务往来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1,416.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227246.88元,增长525.4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提高了职务级别工资,所以收入增加。二是机构改革,增加在职人员61名,退休人员15名,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正常开展自然保护区管护相关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资产总额11,362,734.77元,其中,流动资产1,746,724.52元,固定资产净值9,616,008.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26,686.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46,864.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369.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369.5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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