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630-283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13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
1.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持续推进红河州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
4.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
5.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6.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
7. 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 教育整顿全国试点工作,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
8.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
9.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服务工作;
10.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
11.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
12.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边境管理支队共26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的部门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的行政单位2个,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警察训练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部门在职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含辅警人员),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已移交社会保障中心管理)。
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情况,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收入合计217,277,789.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880,398.70元,占总收入的96.1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397,390.96元,占总收入的3.86%。比2019年度部门收入合计227,434,527.62元,减少10,156,737.9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收入减少。其中: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2,594,161.50元,减少13,713,762.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支出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警察训练支队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的成本性支出未安排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度其他收入4,840,366.12元,增加3,557,024.4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警察训练支队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的成本性支出安排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支出合计204,906,308.02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75,148.32元,占总支出的64.26%;项目支出73,231,159.70元,占总支出的35.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9年部门支出合计200,599,331.08元,增加4,306,976.9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675,148.32元。比2019年基本支出129,986,843.59元,增加1,688,304.7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调资,二是辅警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900,585.20元,占基本支出的86.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774,563.12元,占基本支出的13.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231,159.70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70,612,487.49元,增加2,618,672.2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合同规定付款条件和项目支出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2020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
2019年与2020年部门支出比较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835,096.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3%。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97,925,671.82元,增加1,909,424.4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调资,二是辅警人员增加,三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83,189,8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7%。主要用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18,00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机关在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77,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机关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46,584.20元,完成预算的56.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38,811.20元,完成预算的7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73.00元,完成预算的3.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取多种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措施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且受疫情影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746,584.20元,比2019年决算数1,726,556.21元,增加20,027.99元,增长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738,811.20元,比2019年决算数1,705,653.21元增加33,157.99元,增长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73.00元,比2019年决算数20,903.00元减少13,130元,下降62.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州看守所购入一辆执行执法特殊用车(囚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8,811.20元,占99.55%;公务接待费支出7,773.00元,占0.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8,811.2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42,658.41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情况是:州看守所购入一辆执行执法特殊用车(囚车), 价值342,658.41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6,152.7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7,77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7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外跨区域公安工作交流、合作及调研;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特别是各类案件汇报、研判等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14,692.22元,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96,940.70元,增加317,751.5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防控疫情购买消毒物品、洗手用品等,致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资产总额725,426,934.95元,其中,流动资产63,785,181.93元,固定资产536,096,053.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7,696,071.15元,无形资产57,849,628.2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566,334,864.23元,其中:流动资产55,421,915.16元,固定资产375,281,948.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9,219,348.53元,无形资产56,411,651.73元,其他资产0元。2020年与2019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092,070.7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363,266.77元,固定资产增加160,814,104.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11,523,277.38元,无形资产增加1,437,976.54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按净值填报,2020年按原值填报。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7,583.41元;报废报损资产452项,账面原值2,035,392.0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342.14平方米,账面原值16,406,239.5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48,132.0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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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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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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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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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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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25,426,934.95 |
63,785,181.93 |
536,096,053.60 |
295,716,657.10 |
27,079,774.03 |
31,417,546.00 |
181,882,076.47 |
0.00 |
67,696,071.15 |
57,849,62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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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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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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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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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35,938.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18,596.2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80,078.4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37,264.1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15,492.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2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