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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523-92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职业学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36100401000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前身红河州卫生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面向全省招生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于2012年5月正式升格为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目前开设护理、药剂、助产、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临床等专业。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州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州教育体育局的具体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精神,坚持党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创新,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学院2021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汇报如下:

  1.旗帜鲜明讲政治,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1)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取得实效。学院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学习,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议大事、定大局,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提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可行性,学院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3)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学院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在全校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中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方案》《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关于在“三双”工作中开展“双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4)党的基层战斗堡垒更加坚强。在各党支部中开展“铸党魂、立师德、正校风、争一流”创建党建品牌,全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政治功能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一流党建引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发展。

  (5)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学院党委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程序,选优配强学院中层干部队伍。突出年轻干部培养,外派干部挂职锻炼、乡村历练。

  (6)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7)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巩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全面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统筹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抓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一是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又是加强思政课建设的关键。二是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三是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落实《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课程思政实施方案》,举办首届“课程思政”说课大赛。

  (2)不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狠抓落实2021年重点事项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3)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展志愿服务,成立劳动社团,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大力推动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成占地500平方米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时发现、疏导和干预学生心理问题。

  3.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增强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

  (1)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编制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绘制学院未来五年发展蓝图。修订了学院《章程》,推进依法治校、依章程治校,推进学院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申报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纳入云南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编制学院高质量发展方案,推进“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双高”建设,积极申报“全生命周期健康养护专业群”为云南省高水平专业群。

  (2)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完善教育教学评价。制定《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贯彻落实<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学习《总体方案》,做到全校教职工全覆盖。修订《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师职务晋升聘用实施暂行办法》,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现代高职教师发展职称晋升评价体系,创新评价方式,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

  (3)以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双高”建设为抓手,推动学院改革发展。

  一是深化医学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医教协同、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二是推进教育部“1+X”证书试点项目,增强学生岗位适应性和职业教育服务社会能力。三是探索建设覆盖全州、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全年面向州内医药卫生从业人员的大健康产业培训以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劳动力转岗培训不低于13000人次。四是深化“三教”改革,打造技术技能合作平台,支持临床、护理、口腔专业建成省域、州内高水平专业群,药学专业群、中医诊疗养生专业群作为校内特色专业群建设。五是加强教育督导能力建设,加大督教、督学、督管力度,推进诊断与改进工作。开展大督查、大调研,推进学院目标责任落实。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修订完善《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公开招聘,招聘引进专任教师10名、辅导员8名、管理人员12名。二是强化师资培训。组织新入职教师培训、青年教师培训、全体教师综合能力素质网络培训;组织开展2021年“超星杯”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说课比赛,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组织骨干教师、专业带头(负责)人、教学管理干部进行“三教”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能力培训。三是加强高水平“双师型”队伍建设。深化医教协同、校企合作,推进师资互培。四是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情况或举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5)强化科研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服务大健康产业和高职教育内涵发展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完善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科学研究导向,与医院、企业协同开展横向科研合作。

  4.做好招生就业工作

  一是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推进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二是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5.强化安全管理,夯实学校改革发展基础

  学院以云南省“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落实校园安全“一岗双责”,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大校园安防投入和安全管理力度,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学校内设12个党政管理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纪检科、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科、财务科、人事科、审计科、保卫科、教育教学督导科;17个教学教辅科研机构,分别是公共课部、体育部、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实训中心、教师发展中心、考试中心、护理学院、临床与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口腔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高职教育与科研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4,314,209.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41,126.01元,占总收入的50.1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6,792,900.00元(含教育收费36,792,900.00元),占总收入的27.3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180,183.36元,占总收入的22.47%。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19,257,568.28元,减幅12.54%。收入合计减幅较大的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方式改革,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1,683,982.51元,因此收入减幅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5,334,494.17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34,527.86元,占总支出的76.29%;项目支出39,199,966.31元,占总支出的23.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26,510,015.14元,增幅19.10%。支出合计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2021年学院偿还银行借款本金31,000,000.00元,利息8,819,181.94元;另新进人员及高职扩招,教学成本增加,因此今年支出增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134,527.8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952,130.18元,占基本支出的57.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182,397.68元,占基本支出的42.96%。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1,148,838.58元,增幅20.14%,主要原因:学院新进10名辅导员及多名合同制人员,人员类经费支出增加;高职扩招学生人数增加,学生公用经费增加,教学成本增加;2021年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合计39,819,181.94元,因此基本支出增幅较大。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199,966.31元。较上年增加5,361,176.56元,增幅15.84%,主要原因:学院建设双高院校大力发展专业建设,新购置多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另2021年支付一期扩建项目前期费用3,547,186.00元,因此项目支出增幅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学院取得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为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免学费助学金,高职国家奖助学金,及生均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学院扩建一期项目建设前期费用3,547,186.00元;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的支出;根据日常教学需要,用于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125,622.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07%。较上年增加10,061,645.11元,增幅14.16%,主要由于高职扩招及人员增加,因此全年基本支出较年初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9,149,55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4%。主要用于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67,501,155.14元,2050302中专教育1,648,4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57,57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77,259.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507,447.0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4,822.64元;2080801死亡抚恤48,049.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59,62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38,822.5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89,659.85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147.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58,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3,258,86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3,679.38元,完成预算的87.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9,355.38元,完成预算的9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324.00元,完成预算的44.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院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逐年减少;另因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及公务接待减少,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83,975.01元,增长108.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1,082.01元,增长23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107.00元,下降65.9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学校购置一辆公务用车,所以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355.38元,占93.12%;公务接待费支出24,324.00元,占6.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355.3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8,068.14元,购置车辆1辆。由于原有一辆公务用车已达报废年限,维修成本较高,所以学校新购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287.2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学院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32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3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单位到我校交流学习、专家讲座、就业工作、合作办学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部门资产总额1,015,484,332.08元,其中,流动资产264,285,934.43元,固定资产原值669,071,238.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026,350.68元,无形资产原值78,100,808.3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630,758.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07,740.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1,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21,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00.00元;出租房屋7,188.38平方米,账面原值24,711,440.6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44,409.9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07,604.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33,6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84,374.5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89,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5,974.5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6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36100401111

附件【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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