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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603-17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奥体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36100801000

  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是州委、州政府为发展红河州体育事业,扩大红河州在国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区域文化品位,最终将红河建设成为省内乃至国内的体育强州而成立的专业运动训练机构;是国家体育总局定点的青少年后备人才培训基地,教练员来自州内、省内及国内专项运动的教练员,为运动员提供高水平专业训练,为各大学和各专业队培养、输送运动后备人才;目前承担着红河州武术、击剑、田径、摔跤、网球、排球、散打共7个项目的运动队的组建和专业训练,并代表红河州参加省内乃至全国的各类别体育比赛。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单位承担了红河州体育项目的武术、击剑、田径、摔跤、网球、排球、散打7个项目比赛任务,虽然受到疫情的影响,在2021年底举行的云南省青少年U系列锦标赛暨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预赛中,中心共3个项目参赛,经过紧张激烈的拼搏,取得了优异成绩。中心运动队正齐心协力,奋力拼搏,为积极备战第十六届省运动会预赛而做好充分准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既: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支部、办公室、财务处、训练处及后勤安保处共计5个处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277,228.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7,228.7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588,300.14元。其中:基本支出 3,409,421.92元,占总支出的 61.01%;项目支出2,178,878.22元 ,占总支出的38.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09,421.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35,182.48元,占基本支出的94.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239.44元,占基本支出的5.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8,878.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无新增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选拔、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为省级训练单位输送高水平运动员,在云南省十六届运动会上获得优异成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9,421.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01%。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主管部门机构调整,人员调出工资减少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88,172.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5%。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07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主要用于:人员各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0,19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3,9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436.49元,完成预算的19.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436.49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文件精神,单位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4,330.84元,增长4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330.84元,增长4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公务用车年限已久,汽车故障较多,汽车修理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36.49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36.4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436.4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体育训练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奥林匹克体育运动训练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8715751.12 元,其中,流动资产17904130.04元,固定资产 20811621.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3017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28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240平方米,账面原值2000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31950.0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5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3610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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