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510-812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4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三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四是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五是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六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民营企业人士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
不断加强工商联干部职工以及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制定《红河州工商联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的实施意见》,成立红河州民营企业理想信念宣讲团,邀请宣讲团成员、州委讲师团副团长蔡大坤等分赴13个县市进行宣讲。编印《红河州工商联民营企业政策汇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对民营经济相关论述摘编》《红河州领导干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清单》等在执委会上发放。向省工商联推荐云南齐星建工集团、红河州电动车商会、蒙自洪氏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云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党员、党建优秀商会参加评选。推荐张家云、蔡国伟两名民营企业家为全国民营企业优秀党组织建设者宣讲人。做好民营经济人士思想引领,牢固树立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的信心和决心。
加强民营经济人士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民营企业加快融入云南发展大局。到广东华南理工大学举办“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产业培训班(红河班)”,组织58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参加培训。推荐我州6家电子商务企业参加省工商联在浙江大学举办的“云南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培训班”“民营经济RCEP广州、深圳、珠海培训班”。先后组织红河州湖北商会、州浙江商会、州江西商会党支部书记、秘书长参加省工商联在浙江大学举办的云南省民营经济商(协)会秘书长职业化建设培训班。组织红河州电动车行业协会、元阳县南沙商会、元阳县畜牧行业商会会长参加省工商联在浙江大学举办的云南省商(协)会会长研修班。组织蒙自市雨过铺街道商会、元阳县南沙镇商会等六名商会会长参加云南大学举办的云南省乡镇(街道)商会会长素质能力提升研修班。拟计划于11月赴江苏省苏州大学举办“云南省红河州工商联创业促进就业培育培训班”。
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加强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媒体手段与传统宣传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向机关干部及民营企业家及时传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以及惠企政策知识宣传。与红河日报社合作,设立“建党百年优秀民营企业家”专栏,对10家优秀企业进行宣传报道。结合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在“红河州工商联”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党史专刊”和“学‘习’时刻”专题栏目。今年1—10月,州工商联工作信息被国家级媒体采用8条,“学习强国”采用2条,省级媒体采用32条,州级媒体采用13条,在州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3条。
2.加强调查研究,提升州工商联界参政议政水平
参加“两会”积极建言。作为州政协的参加单位,州工商联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工作职责。通过向州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会各委员组、州级行业商协会、州级异地商会广泛征集,向州政协报送7件州工商联集体提案。撰写的《关于加快红河州“新型工业强州”的建议》入选州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书面发言稿。“两会”期间,工商联界州政协委员围绕“一府两院”等工作报告踊跃发言,共提出78条意见和建议。向省工商联报送18篇社情民意。
与红河学院开展课题合作。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今年初,州工商联委托红河学院商学院编制《红河州“十四五”非公经济人士队伍建设专项规划》。通过签订委托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到县市工商联开展座谈调研、对规划文本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历时近一年的专项规划已通过评审,顺利结题。该规划明确了我州“十四五”时期非公经济人士队伍建设的发展基础与环境条件、总体发展要求、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开展专题调研。协助承办云南省工商联系统推进调查研究暨“互联网+调研”工作培训班。开展了6次民营企业调查点问卷填报工作,形成报告报送州委、州政府,其中《关于2021年第三次民营企业运行状况调查工作报告》州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省工商联岳黎松副主席一行到我州开展“千企百会调研助发展”活动,到我州个旧、蒙自、开远3个市进行走访调研,收集企业257份调查问卷上报省工商联。接待文山州工商联考察组一行22人到我州开远、蒙自两地进行考察学习,加强州市工商联之间的交流合作。按照省工商联通知要求,开展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商会党建等调研工作,上报了专题调研报告。在调研中通过了解企业反映的情况,向州委办报送的《关于我州部分重点民营企业生产限电的情况报告》州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
开展重点课题调研。为了解州工商联执委企业的发展状况,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今年5月—7月州工商联组织开展基层大走访活动,由驻会领导带队组成五个调研组分赴13个县市,召开7场座谈会,走访了11个商会组织、52户执委企业,面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有关问题转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办理。制定2021年重点调研课题方案下发县市工商联,州县联动开展课题调研,结合基层大走访调研情况,形成全州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和政府沟通平台、构建现代物流体系等三份调研报告。
3.搭建服务平台,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搭建金融服务平台。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蒙自农村商业银行、蒙自聚鑫投资担保公司等相关金融部门,开展“金融服务”进商会、进企业走访活动,到州汽车商会、州电动车商会、州建材商会、州餐饮商会等8家行业商会和异地商会,组织召开银企座谈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介建设银行开展“小微快贷”“惠懂你”等融资产品在线金融服务平台介绍,在执委会期间向与会企业进行推介。1—10月份向金融部门推荐200余家需要融资的企业,共发放150笔贷款,发放金额23180万元,积极为会员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组织我州2020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超过(含)5亿元人民币的11家私营企业、控股企业参与全省百强非公企业申报,7户民营企业入围全省民营经济100强。
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州工商联与红河州税务局先后在蒙自联合开展十余场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开展税收政策宣讲,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
融入“一带一路”发展。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的部署工作,积极协助州商务局组织会员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2021中国(昆明)食文化交流博览会、“名品”出滇博览会“一带一路一世界一乡一品一梦想”等。组织20余家企业上线观看“云品出海 走向迪拜”中国(云南)——阿联酋(迪拜)云洽活动。组织企业参与“云南名优产品•香港线上展览”“利用香港优势拓展全球商机专题研讨会”“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签约仪式暨护航民企走出去专项行动推进会”等,为云品出滇牵线搭桥,让企业了解国内国际市场环境发展动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发展。
开展贷免扶补工作。2021年全州工商联系统贷免扶补任务数1200户,担保贷款450户(含6户小微企业)。通过合理划分工作任务指标、发放政策咨询及经办程序指南宣传册、深入县市进行检查指导,1—10月全州工商联系统任务完成受理数1370户,贷免扶补发放数1167户,占总数的97.25%,发放金额21867万元,带动就业人数4255人;受理担保贷款451户,发放数375户,完成率为83.33%,发放金额7414万元,带动就业960人。继续做好“1+3”跟踪服务管理工作,就工商联系统近年来创业担保贷款逾期管理整改工作得到落实。目前,州工商联系统每月还款率不低于98%。
4.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商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加强商会组织建设。坚持量质并举,高度重视会员发展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改善会员结构,使会员的数量、构成与当地非公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全州工商联组织有商会组织204个,其中,异地商会22个(州级8个),行业商(协)会65个(州级10个),乡镇(街道)商会114个、州青年企业家商会2个,女企业家协会1个。共有会员7399个,与2020年年底相比增长1191个,增长率19.2%。其中,企业会员1843个,同比增长581个,增长率46%;个人会员5300个,同比增长548个,增长率11.5%。今年以来,组建红河州茶艺师专业协会,指导红河州福建商会、红河州电行车行业协会换届,协助组建红河州湖北商会,吸纳红河州室内装饰行业协会作为团体会员加入工商联。
推进“四好”商会建设。指导州级、县市商会加强自身管理。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回头看”工作。通过积极申报,红河州电动车行业协会党支部、云南齐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被明确为云南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和直属会员企业党建工作培树示范点。红河州砂石料行业商会、红河州浙江商会、红河州福建商会被认定为2020年度云南省“四好”商会。红河州电动车行业协会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2020年度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州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在县级工商联自评、自查的基础上,认定4家县级工商联为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第一批“五好”县级工商联。开远市工商联被认定为第十二届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四批“五好”县级工商联。
积极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开展40位原工商业者老会员及遗孀的“两节”慰问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执委、常委、会员的管理力度。做好企业家二代引导服务工作。抓实乡镇(街道)商会民政注册登记工作。做好州工商联(总商会)五届六次常委会、五届五次执委会组织工作。
5.加强法治建设,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今年以来积极宣传民法典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在召开五届五次执委会议期间向企业赠送民法典150册,分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册150份。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向商协会会员宣传下载国家反诈骗中心APP。
抓好调解队伍能力提升。为促进商会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组织部分县市工商联的工作人员及商会调解员参加全省工商联(商会)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会及商会商事调解工作培训班。举办红河州商协会调解员培训,邀请州司法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州人社局仲裁院等单位的领导,为全州10个县市工商联(商会)、州级行业商(协)会、州级异地商会40余名法律工作者及调解员授课。
推进服务平台建设。与人民法院工作对接,已申请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认证商协会调解室2个,通过线上、线下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成立了红河州江西商会人民调解室,聘请兼职调解员5人。
积极维护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今年1—10月,共接收诉求案件8件,5件已办理答复,2件按诉求单位要求转送相关部门,1件正在与相关部门对接。顺利完成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监测企业填报工作。我州监测企业任务数为88户,已按时按质完成100户,超额完成12户。
6.助力脱贫攻坚,弘扬光彩精神
选派队员驻村工作。按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新老驻村队员交接工作,在收回3名驻村队员的同时,认真做好新队员选派。选派2名驻村队员到调整后的挂钩联系点屏边县新现镇永胜村委会开展工作,按照“摘帽四不摘”的要求,保持帮扶力量不减,从动态监测预警、产业就业帮扶、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今年以来,州工商联组织永胜村委会的村组干部、产业示范户共计28人,到石屏县大桥乡、个旧乍甸乳业集团考察学习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提升、产业培育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组织红河州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在教师节前夕为永胜小学捐赠价值8万元的学生校服、教师教学设备、师生日常教学设施及生活用品等物资,改善了师生教学条件。
全面启动“万企兴万村”行动。继全国工商联、省工商联之后,牵头组织召开红河州“万企兴万村”行动启动大会,州委统战部、州工商联、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等8个部门及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参加启动仪式,对全州“万企兴万村”行动作出动员、安排和部署,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明确下一步行动计划,全面号召全州广大民营企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红河州“万企兴万村”行动。
参与“强边固防”疫情防控。积极响应州委号召,组织召开“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光彩活动动员会,动员我州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到“强边固防”爱心捐赠行动中来。截至目前,我州民营企业共筹集款物322.77万元,其中捐款39.05万元,食品、生活、医用用品等物资283.72万元。
持续开展光彩事业。红河州光彩事业促进会被州民政局认定为公益慈善组织,并经州民政局评估获得“3A”级社会组织资格证书,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确认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截至10月31日,通过光促会捐款467.4万元。配合共青团等多个部门参与2021年红河州“腊月暖冬行动”以及红河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推荐3家民营企业作为退役军人就业合作企业。按照省联要求,今年继续开展红河州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全州共有133家企业参与填报,并上报6家优秀企业案例。
7.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州工商联机关良好形象
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州工商联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度》《州工商联定密工作管理制度》《州工商联信息管理办法》《州工商联计算机与网络管理制度》《州工商联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州工商联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强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展现州工商联机关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州工商联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方案》《州工商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任务清单》等。坚持每周一机关学习,读原著、学原文,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上来,展现红河州工商联机关的良好学风。及时按照要求征订发放学习用书共140本,组织开展党史知识竞赛,组织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赴建水、泸西参观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取得实效。
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制定《州工商联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州工商联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中共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党组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红河州工商联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抓好落实。组织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电视系列专题片和警示片《开尔行贿记》,增强州工商联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纪律意识。
回顾总结红河州工商联2021年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按照中央对工商联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的要求,全州工商联系统对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还有待加强,对州级商协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和推进不够,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在后疫情时期,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很多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非公经济人士信心不足,州工商联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举措还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工商联人员编制较少,工作开展人员保障不足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州工商联将积极加以改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本单位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2.内设机构情况
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设下列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联络科、社会扶贫办、会员管理科、宣传教育科、调研室、法律维权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5,886,762.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6,762.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475,750.96元,增长率为8.7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新调入一名书记(红组干调﹝2021﹞6号),工资津贴预算支出执行数增加;二是本年内我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数都有所增加;三是我会提高资金使用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计划使用资金,进行资金绩效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6,093,526.45元。其中:基本支出5,524,156.35元,占总支出的90.66%;项目支出569,370.10元,占总支出的9.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761,154.34元,增长率为,14.2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新调入一名书记(红组干调﹝2021﹞6号),工资津贴预算支出执行数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三是我会积极开展职能职责范围内工作,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24,156.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9,298.05元,增长率为9.7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新调入一名书记(红组干调﹝2021﹞6号),工资津贴预算支出执行数增加;二是我会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日常工作增加,加强与非公经济人士的交流和合作,工作业务量增大,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三是根据我会2021年整体绩效目标,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99,598.89元,占基本支出的88.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4,557.46元,占基本支出的11.31%。2021年公用经费人均支出数为26,023.23元,公用经费人均支出数较上年下降899.57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本年年初我会调入一人后,在职人员为25人,在职人数较多,人均可公用经费支出数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9,370.10元。比上年增加271,856.29元,增长率为91.38%,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20年我会“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由于州财政局缩减经费,下半年项目经费没有实际拨付到位,影响项目支出;二我会积极开展贷免扶补工作,贷免扶补工作上级补助款增加;为进一步开展好贷免扶补工作,补助工作经费用于支付办公费和培训费。
项目支出具体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
1.商品服务支出:支付办公费106,897.9元、支付印刷费13,481.00元、支付邮电费17,796.50元、支付差旅费300.00元、支付维修(护)费15,765.00元、支付会议费16,650.00元、支付培训费245,052.50元、劳务费29,998.2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支付其他交通费用22,507.00元、支付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092.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6,000.00元;
3.资本性支出:支付办公设备购置9,8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2,871.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增加760,499.34元,增长率为14.2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新调入一名书记(红组干调〔2021〕6号),工资津贴预算支出执行数增加;二是我会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日常工作增加,加强与非公经济人士的交流和合作,工作业务量增大,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三是根据我会2021年整体绩效目标,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使用的时效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51,68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3%。工资福利支出3,886,625.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7,702.1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30.00元、资本性支出9,83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8,34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5,317.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3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3,76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3,761.4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6,71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26,710.4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2,3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2,36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69.00元,完成预算的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69.00元,完成预算的2.2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会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方面的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取消所有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三是我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八项规定,在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时,施行厉行节约、提前做好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费用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280.00元,下降1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80.00元,下降18.9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疫情原因,全年无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和人数,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二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3280.00元,增长率为-18.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施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4,06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因为疫情的影响,省工商联和我会取消了所有的出国计划,全年无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和人数,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06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0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受今年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活动减少,所以我会接待费有所减少,本年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3次,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17.65%,本年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减少16人,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减少10.19%,国内接待人均支出金额99.78元,我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施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使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3,902.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244.73元,增长率为-3.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州财政要求,压缩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减少;二是根据我会2021年整体绩效目标,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使用的时效性。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9,457.67元、水费3,437.00元、电费6,696.00元、邮电费11,556.00元、物业管理费12,053元、差旅费44,142.00元、维修(护)费900.00元、会议费17,963.00元、培训费30,788.00元、公务接待费14,069.00元、劳务费2,500.00元、工会经费41,184.00元、福利费51,481.00元、其他交通费275,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275.7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504,839.32元,其中,流动资产37,103.32元,固定资产439,68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8,05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6,923.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06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28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我会预算项目有“州工商联专项经费”370000.00元、“民营经济‘十四五’规划经费”30000.00元和“州工商联五届五次执委会暨红河州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四次理事会会议经费”16650.00元3个预算项目,2021年“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完成预算项目完成率为76.92%、“民营经济‘十四五’规划经费”完成项目预算完成率100%、“州工商联五届五次执委会暨红河州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四次理事会会议经费”项目预算完成率100%。
根据我会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和绩效评价体系,我会对1—6月、1—9月、1—11月和全年预算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控和自评,我会自评结果为“良好”。
(二)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会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注重基础工作,关注财政下发的预算及相关文件;并成立了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实施;领导小组成立后,我会组织了预算绩效工作培训。
1.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正式印发本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或其他预算绩效管理配套制度,制定《州工商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顶层制度》《州工商联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管理操作细则》《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机制》等一系列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科学合理地设置了我会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并制定《州工商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表》《州工商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表》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3.通过在单位内部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培训,让单位领导职工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撰写了相关信息。
州工商联2021年度预算完成率92.37%,根据我会2021年整体绩效目标表和整体绩效评价体系,我会对1—6月、1—9月、1—11月和全年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了监控和自评,我会自评结果为“优”。
(三)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指标不足或无经费来源,主要表现在公用经费预算指标偏低、人员经费指标核算不够准确等,不得不占用其他预算指标,造成指标混用现象。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较强,我局财务工作人员所担负业务量大、工作繁忙,工作难度较大,缺少系统地学习,只能在探索中不断改进。
2.预算绩效管理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实施全口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流程;二是切实发挥预算绩效评价的核心作用。对所有执行完成的财政资金,对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积极开展对重点项目支出、财政政策、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三是进一步落实涵盖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的结果应用制度。结果应用应包括预算绩效目标、跟踪监控、绩效评价三个环节,充分发挥现有的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和结果报告制度。
(四)预算绩效管理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4.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将作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以及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申报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报告中的第二点“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和《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由于填报口径不一致,资产总额差异;存在差异的原因为:“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中资产总额是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值上报公开,《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中资产总额是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净值进行上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全口径预算管理。指将全部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并接受与其性质相适应的管理和监督,使政府预算做到体系完整、结构清晰、权责匹配、公开透明。其基本内容包括,一是所有政府收支应当纳入预算,二是政府预算体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
8.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401111